審計 - 個體經營企業的審計



根據任何法律,個體戶沒有義務進行會計核算,除非個體經營業務在任何財政年度的營業額超過一百萬盧比,並且專業總收入超過25萬盧比。在這兩種情況下,根據1961年所得稅法,個體戶必須對賬目進行審計。

儘管沒有義務,但許多擁有大量且多樣化支出的個體經營者還是傾向於請註冊會計師對其賬簿進行審計。在這種情況下,審計師根據協議條款既擔任會計的工作,也擔任審計師的工作。在企業主身處偏遠地區且無法直接控制其業務交易的情況下,審計賬目非常必要。

審計師應在開始工作前從客戶處獲得關於其審計方案範圍的明確指示。審計師的主要職責是確保客戶維護所有必要的會計賬簿,並且這些會計賬簿應適當且準確,反映其業務的真實情況。以下是審計個體經營企業的主要優點:

  • 由於會計人員知道他們的工作將由審計師檢查,因此欺詐和挪用的可能性會減小,因為他們會提高效率。

  • 所得稅部門會進行及早和容易的評估,因為該部門認為審計後的會計賬簿比未審計的更可靠。

  • 在財務問題上,企業主會更有信心和輕鬆,並且能夠將時間投入到其他業務活動中。

  • 企業主可以獲得註冊會計師在財務方面的專業建議,以有效地利用其營運資金。

  • 這有助於從銀行或金融機構借款。

  • 審計後的會計報表可作為證據在法庭或任何政府官員面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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