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 - 基本原則



計劃

審計師應計劃好自己的工作,以便高效地完成工作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為了相應地計劃工作,審計師處理以下事項 -

  • 會計系統和政策。
  • 組織的內部控制系統。
  • 確定審計程式和協調審計工作。

誠實

審計師必須具有公正的態度,並且不應有任何利益關係。他應該對自己的工作誠實和真誠,並且應該毫無偏見和歧視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保密

審計師應將其在審計過程中獲得的所有資訊保密。未經客戶許可,他不得與任何人共享資訊,並且只有在必須這樣做的情況下,才能在客戶的許可下共享資訊。

審計證據

在進行審計之前,審計師應遵守實質性程式和合規性程式來收集審計證據。透過實質性程式,審計師可以收集有關資料準確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證據;透過合規性程式,他可以收集有關客戶組織中使用的內部控制系統的證據。

內部控制系統

公司有主要責任在其組織中保持適當的內部控制系統。根據此類內部控制系統,審計師可以確定進行審計的性質、時間和審計程式。

技能和能力

審計應由訓練有素、經驗豐富且勝任的人員進行,並且審計人員應及時瞭解會計、審計和法律規則和法規的所有發展變化。

他人完成的工作

審計師被允許依賴他人完成的工作,但他在參考時應盡職盡責。他應在其報告中提及參考來源。

工作底稿

審計師應準備並儲存其在審計過程中獲得的所有必要檔案。這些檔案可被他用作審計證據。

法律框架

所有商業活動都應遵守法律框架中規定的規則和法規。這是為了維護相關各方的利益和權利。

審計報告

根據對審計證據的審查和評估,審計師應對其組織的財務報表發表意見 -

  • 財務報表是使用可接受的會計原則編制的。

  • 財務報表符合所有相關的法定要求。

  • 所有重大問題都已披露,並且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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