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 - 船運公司審計



進行船運公司審計時,需要考慮以下幾點:

  • 根據委任函,審計師應瞭解其審計工作的範圍以及相關的法律要求,據此制定審計方案。

  • 審計師應研究公司章程。

  • 他還應研究船長與第三方的合同。

  • 審計師應徹底研究內部控制系統,並據此制定審計方案。

  • 他應確保為每次航行分別維護賬戶。

  • 他應核實所有收入支出均計入航次賬戶,所有收入均貸記到航次賬戶。

  • 應為每次航行維護單獨的分類賬賬戶。

  • 與外匯相關的交易必須在賬簿中妥善記錄。

  • 審計師應向代理人和收貨人索取證明檔案,以核實已支付的運費。他還應核實與未收運費相關的規定。

  • 應對每艘船舶計提適當的折舊。

  • 審計師應核實運費、佣金和經紀費等費率。

  • 每趟航次的保險費的正確分配非常重要。未到期保險餘額應結轉。因保險而收到的索賠也應正確核算。

  • 必須對未決負債和資產進行適當的調整和會計處理。

  • 他應確保資本支出不計入收入賬戶,反之亦然。

  • 大量的修理和支出應視為遞延收入支出。

  • 他應核實船舶所有權證明和其他與船舶購買相關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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