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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 - 審計證據
作為一名專業人士,審計師擅長審查企業會計賬簿和財務報表。審計師對其審計的會計賬簿和財務報表發表獨立意見。在法律眼中,他對其表達的意見負有責任。因此,審計師在給出專業建議之前,應仔細審查每一個宣告。
在審計過程中,他應儘量收集儘可能多的審計證據,並對收集到的證據進行評估。
收集審計證據的程式
審計師可以透過以下程式收集充分和適當的證據:
合規程式
財務報表中的宣告可以根據從合規程式中獲得的審計證據進行審查。這些宣告涉及組織控制系統的存在、有效性和持續性。
實質性程式
宣告是根據從實質性程式中獲得的審計證據進行審查的;這些宣告如下:
與交易、資產和負債相關的記錄的完整性
特定日期資產和負債的存在及其適當的估值。
相關期間發生的事件。
與資產相關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公認的會計政策、慣例和法律要求對專案的披露和分類。
意見的形成
意見形成過程涉及以下步驟:
- 確定宣告
- 評估宣告
- 收集證據
- 評估證據
- 形成意見
宣告的識別
審計師必須報告以下內容:
損益表是否揭示了該期間真實和公允的損益。
資產負債表是否真實地反映了財務報表的狀況。
會計賬簿是否根據普遍接受的會計習慣和原則進行維護。
宣告的評估
宣告的識別之後是評估。宣告可以是重要的或不重要的,宣告的重要性取決於金額、性質、規模以及對財務報表的影響。
證據的收集
在識別和評估聲明後,審計師應收集所有必要的證據以支援宣告。
審計師應確保收集到的證據是可靠的。以下因素決定了證據的可靠性:
- 來源是內部的還是外部的
- 檔案或視覺證據,以及來自不同來源的證據
證據的評估
意見形成過程涉及以下步驟:
- 證據是否充分和適當。
- 檢查其數量、可靠性、有效性和相關性。
意見的形成
根據上述宣告和證據,審計師形成其意見,這種意見被稱為值得信賴的專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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