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印度政治制度教程
- 印度政治制度 - 首頁
- 印度政治制度 - 導論
- 印度政治制度 - 憲法形成
- 印度政治制度 - 憲法特徵
- 憲法的指導思想
- 印度政治制度 - 憲法的來源
- 政治制度 - 憲法如何運作
- 印度政治制度 - 中央政府及其領土
- 印度政治制度 - 公民身份
- 印度政治制度 - 基本權利
- 印度政治制度 - 指導性原則
- 印度政治制度 - 基本義務
- 印度政治制度 - 中央執行機構
- 印度政治制度 - 中央立法機構
- 印度政治制度 - 地方政府
- 印度政治制度 - 司法機構
- 印度政治制度 - 聯邦制度
- 印度政治制度 - 中央與邦的關係
- 印度政治制度 - 緊急狀態條款
- 印度政治制度 - 選舉制度
- 印度政治制度 - 政治派別
- 憲法修正案
- 印度 - 憲法附錄
- 印度政治制度 - 三權分立
- 印度政治制度 - 憲法的組成部分
- 政治制度 - 國際組織
- 印度政治制度 - 環境與政治
- 印度政治制度 - 全球化
- 印度政治制度 - 群眾運動
- 印度政治制度 - 外交政策
印度政治制度 - 憲法形成
歷史背景
1928年,莫蒂拉爾·尼赫魯和另外八位國大黨領導人起草了印度憲法。

1931年,印度國民大會在卡拉奇會議上通過了一項決議,說明獨立印度憲法應是什麼樣子。
這兩份檔案都包含了普選權、自由平等權以及保護少數群體權利的內容。
後來,這些檔案的條款為某些基本價值觀提供了背景,這些價值觀為所有領導人所接受,並被納入獨立印度的憲法。
英國統治透過只給予少數精英人士投票權的方式,在印度引入了薄弱的立法機構。
1937年在整個英屬印度舉行了省級立法機構選舉,這些機構並非完全民主的政府。然而,與這些立法機構合作的經驗為印度人提供了寶貴的經驗,這有助於在獨立的印度建立本土機構。
與南非一樣,印度憲法也是在非常困難的情況下起草的。
印度憲法的制定者從1935年《印度政府法案》中採用了其基本結構。
制憲會議
制憲會議是印度人民選舉代表的機構。
制憲會議選舉於1946年7月舉行,第一次會議於1946年12月召開。
在印巴分治後,制憲會議也分為兩部分,即印度制憲會議和巴基斯坦制憲會議。
起草印度憲法的印度制憲會議共有299名成員。
印度制憲會議於**1949年11月26日**通過了憲法,但它於**1950年1月26日**生效。
憲法形成的因素
促成印度憲法制定的因素包括:
法國大革命;
英國的議會民主;
美國的權利法案;以及
俄國的社會主義革命。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