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印度政治教程
- 印度政治 - 首頁
- 印度政治 - 導論
- 印度政治 - 憲法形成
- 印度政治 - 憲法特徵
- 憲法的指導思想
- 印度政治 - 憲法的淵源
- 政治 - 憲法如何運作
- 印度政治 - 中央政府及其領土
- 印度政治 - 公民身份
- 印度政治 - 基本權利
- 印度政治 - 指導性原則
- 印度政治 - 基本義務
- 印度政治 - 中央政府執行部門
- 印度政治 - 中央立法機關
- 印度政治 - 地方政府
- 印度政治 - 司法部門
- 印度政治 - 聯邦制度
- 印度政治 - 中央與地方的關係
- 印度政治 - 緊急狀態條款
- 印度政治 - 選舉制度
- 印度政治 - 政黨
- 憲法修正案
- 印度 - 憲法附表
- 印度政治 - 三權分立
- 印度政治 - 憲法的組成部分
- 政治 - 國際組織
- 印度政治 - 環境與政治
- 印度政治 - 全球化
- 印度政治 - 群眾運動
- 印度政治 - 外交政策
印度政治 - 環境與政治
導言
在當今世界,可耕地面積幾乎不再擴張,現有相當一部分農業用地正在喪失肥力(變成荒地或沙漠)。
草地過度放牧;漁業資源過度捕撈;水體嚴重枯竭;汙染嚴重限制了糧食生產。

根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2006年人類發展報告:
發展中國家約有12億人無法獲得安全用水,
約有26億人無法獲得衛生設施。
這些問題共同導致每年超過三百萬兒童死亡。
世界各地天然森林面積正在穩步減少。
臭氧層破壞和全球變暖是對生態系統的其他主要威脅。
在當前背景下,環境和自然資源問題在更深層次上具有政治意義(並且是世界政治的一部分)。
國際專案
1972年,全球智庫羅馬俱樂部出版了一本書,名為“增長的極限”,在世界人口迅速增長的大背景下,戲劇性地描繪了地球資源可能枯竭的局面。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和其他國際和區域組織開始舉行國際會議並推動詳細研究,以對環境問題做出更協調和有效的應對,因為它已經成為全球政治的一個重要問題。
1992年6月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也稱為地球峰會)是國際努力在全球範圍內開展的開端。
里約峰會產生了關於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林業的公約,並推薦了一系列名為“21世紀議程”的發展實踐。
發達國家,通常指“全球北方”,追求的環境議程與第三世界貧窮髮展中國家(稱為“全球南方”)不同。
此外,北方國家主要關注臭氧層破壞和全球變暖,南方國家則渴望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管理之間的關係。
然而,一些批評者指出,“21世紀議程”偏向於經濟增長,而不是確保生態保護。
在全球政治意義上,“公地”是指任何人都沒有擁有,而是由一個社群共享的資源。
位於任何一個國家主權管轄範圍之外的世界地區或區域,因此需要國際社會共同治理。
“全球公地”的例子包括地球大氣層、南極洲、洋底(以及公海,即距各自海岸200海里以外的海域)和外層空間。
為了達成全球共識,已經達成許多具有開創性的協議,例如1959年的《南極條約》、1987年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和1991年的《南極環境議定書》。
然而,所有生態問題背後一個主要問題在於,難以就共同環境達成共識。
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還討論了各方應“本著公平原則,並根據其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的能力”採取行動保護氣候系統。

《京都議定書》(1997年,日本京都)是一項國際協議,為工業化國家設定了削減其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目標。然而,印度、中國和其他發展中國家被豁免。
印度於2002年8月簽署並批准了1997年《京都議定書》。
在20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全球經濟依賴石油作為一種便攜且不可或缺的燃料。
世界土著人民理事會成立於197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