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務會計教程
- 財務會計 - 首頁
- 錯誤更正
- 資本和收入
- 決算
- 準備金和儲備
- 企業收入的計量
- 匯票和本票
- 存貨估價
- 收入變化分析
- 委託會計
- 合資企業
- 非貿易賬戶
- 單式記賬
- 租賃
- 投資賬戶
- 破產賬戶
- 證券交易所交易
- 個人賬戶
- 合作社
- 保險索賠
- 政府會計
- 合同賬戶
- 部門會計
- 航次會計
- 特許權使用費賬戶
- 財務會計資源
- 財務會計 - 快速指南
- 財務會計 - 資源
- 財務會計 - 討論
財務會計 - 投資賬戶
任何人都可以買賣證券交易所的證券,目的是增加其(貨幣)資產。證券的買賣是透過銀行進行的。證券經紀人透過支付佣金、印花稅和經紀費來幫助人們進行交易,這些是證券交易的重要組成部分。
出售這些證券時,應從銷售收入中扣除費用以獲得實際銷售價格。大多數情況下,市場價格與證券的面值不同,這取決於不同的調節因素。如果證券的市場價值等於面值,則稱為平價;如果市場價值低於面值,則稱為折價;如果市場價值高於面值,則稱為溢價。
投資的含義
投資是指購買或創造資產,預期未來資本增值、股息(利潤)、租金、利息收入或這些回報的某種組合。然而,通常情況下,投資存在某種形式的風險,例如股票、房地產,甚至固定收益證券等投資都面臨通貨膨脹風險。
此外,在所有這些投資中,證券作為長期投資以賺取收入。它被稱為固定資產,但如果一個組織的目標是在短期內買賣證券以利用其剩餘資金,則屬於流動資產類別。
證券主要有兩種型別:
固定收益證券 - 固定收益證券持有者獲得固定利率的利息。
浮動收益證券 - 在此類別下,投資回報可能每年不同。
投資賬戶
投資賬戶是為了投資目的而開設的賬戶。此外,如果投資數量很大,則應為每項投資開設一個單獨的賬戶。
購買任何投資的會計分錄如下:
購買投資時 |
投資賬戶借 貸:現金/銀行賬戶 (投資) 注:投資賬戶包括購買費用,如印花稅、佣金和經紀費。 |
出售投資時 |
現金/銀行賬戶借 貸:投資賬戶 (投資) 注:投資賬戶將貸記投資的淨變現價值。 |
利息和股息賬戶 |
現金/銀行/投資賬戶借 貸:股息/利息賬戶 (收到投資利息/股息) 注:如果利息/股息應計,則投資賬戶將貸記;如果投資的淨變現價值,則現金/銀行賬戶將借記。 |
投資交易
我們通常有以下兩種型別的投資交易:
- 含股息或含息報價和
- 除息或除息報價
讓我們詳細討論這兩種型別的投資交易。
含股息或含息報價
固定投資的利息和股息定期應計,但僅在固定日期支付。股息總是支付給在支付時為股東的人。假設一位股東持有股票長達十個月後出售,則這些股票的股息將支付給買方,或者可以說,支付給新股東。
因此,賣方在出售股票時通常會收取截至出售日期應計股息的價值,這稱為“含股息”或“含息”。由於銷售價格包括股票價值和利息或股息,因此在賬簿中進行記賬時,應在投資賬戶中記錄股票的正常價格,並將股息或利息的價值借記到股息或利息賬戶。
收到股息或利息時,股息或利息賬戶將貸記,現金或銀行賬戶將借記。另一方面,在賣方的賬簿中,股票的正常價格應貸記到投資賬戶,應計股息或利息的價格應貸記到股息或利息賬戶。
會計分錄 - 可以透過下表理解。
買方賬簿
購買投資時 |
投資賬戶借 股息或利息賬戶 貸:現金/銀行賬戶 (投資) |
收到股息或利息時 |
現金/銀行賬戶借 貸:股息或利息賬戶 (收到股息或利息) |
應計利息 |
應計利息賬戶借 貸:利息賬戶 (應計利息) |
賣方賬簿
出售投資時 |
現金/銀行賬戶借 貸:投資賬戶 貸:股息或利息賬戶 (出售投資) |
收到股息或利息時 |
現金/銀行賬戶借 貸:股息或利息賬戶 (收到股息或利息) |
除息或除息報價
當買方以除息價格報價時,他不有權獲得付款。這是**記錄日期**和**支付日期**之間的時間間隔,在此期間股票在沒有股息的情況下進行交易。因此,無論誰目前持有股票,在**除息日**擁有證券的人將獲得付款。
含股息和除息的區別
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如下:
含息或含股息價格包括購買日期應計的利息或股息,而除息價格不包括股息或利息的價值。
含股息的情況下,購買價格高於正常購買價格,而除息的情況下,購買價格是實際價格。
含息的情況下,無需額外支付任何費用,而除息或除息的情況下,則需要支付單獨的股息或利息。
投資賬戶的結平
如果所有投資均已出售,則投資賬戶借貸方的差額為損益。
如果部分投資已出售,剩餘投資未出售,則應將其結轉到下一個會計期間,兩邊(借方和貸方)的剩餘餘額將代表投資銷售的損益。
如果投資是固定資產,則損益為資本收入或資本損失,應相應處理。
普通股賬戶
關於普通股的投資賬戶的主要特點如下:
紅利股 - 盈利公司向公司現有股東發行紅利股,無需額外金額。紅利股的目的是將公司的儲備資本化。只有面值欄中的股票數量會增加,而本金或資本欄將保持不變。
配股 - 配股首先作為權利提供給公司的現有股東,因此稱為配股。根據《公司法》,配股可以在公司成立兩年後或首次發行一年後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