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會計 - 合同賬戶



合同是根據客戶的要求籤訂的,通常是建設性的。例如,建築物、船舶、橋樑、道路等的建設。在上述所有情況下,都會開立合同賬戶。每個合同都會分配一個唯一的編號,併為每個單獨的合同維護一個單獨的賬戶。

合同會計的特點

以下是合同會計的重要特點:

  • 直接成本 - 直接成本是合同賬戶中支出的主要部分。但是,間接性質的支出在合同賬戶中也被視為直接支出。

  • 間接成本 - 間接成本的比例在合同會計中非常低,例如在各種合同的情況下與總部相關的費用。

  • 成本控制 - 成本控制是合同賬戶中的主要挑戰,尤其是在大型合同中。例如,難以控制材料成本、人工成本、損失、損壞等。

  • 剩餘材料 - 建設專案完工後,如有水泥、鋼鐵、大理石等材料未用完,則稱為剩餘材料。剩餘材料通常會進行處置,以收回投資金額。

合同型別

合同有三種類型,如下圖所示。

Contract Types

合同成本、價值和利潤的記錄

每個合同的記錄將按如下方式進行:

材料

“材料”的成本將透過以下方式借記到合同賬戶:

  • 直接購買
  • 從倉庫供應
  • 從其他專案/合同轉移

合同賬戶將貸記:

  • 材料退回倉庫
  • 剩餘材料的銷售收入

金額將轉入損益賬戶:

  • 剩餘材料銷售的損益

  • 損壞、丟失或被盜的材料(除直接計入相關合同賬戶的正常材料損耗外)。

人工

人工或工資直接計入相關合同賬戶,應付工資應借記合同賬戶。

直接費用

除了材料和人工外,所有其他直接歸因於特定合同賬戶的費用都稱為直接費用,並將借記到合同賬戶。

機器裝置

以下兩種方法可用於將機器裝置的價值計入合同賬戶:

a) 合同賬戶借記機器裝置的全額價值 -

合同賬戶借方(全額)

貸方機器裝置賬戶(全額)

合同結束時,合同賬戶貸記機器裝置的折舊價值 -

機器裝置賬戶借方(折舊價值)

貸方合同賬戶

b) 合同賬戶借記每小時折舊率 -

與第一種方法相比,這是一種更好、更科學的方法。根據時間,合同將按每小時折舊率借記。

間接費用

不能直接計入此類合同的費用稱為間接費用。

根據一定的百分比,這些費用可以分配到幾個合同中。例如,主管、工程師、管理費用等費用。

分包合同

當主要承包商將主要合同的一部分特定工作分配給另一家承包商時,稱為分包合同。分包商由主要承包商支付報酬。分包商通常從事一些他們擅長的專業工作。支付給分包商的費用將在合同賬戶的借方顯示。

額外工作費用

承包商根據承包人的要求在主要合同之外完成的任何額外工作,都可以計入同一合同賬戶。但是,如果額外工作的數量不那麼大;因此,應將因該額外工作而收到的款項加到合同價中。

如果額外工作量很大,則應另行編制合同賬戶,如上所述。

合同價值和利潤的記錄

已完成工作的證明

在合同期間,承包人必須向承包商支付款項,尤其是在承包商參與大型和長期合同的情況下。這筆款項是根據承包人代表支付的測量師或建築師對承包商已完成的工作價值的證明而支付的。

通常,承包人會支付經證明金額的某個百分比,其餘金額稱為“保留金”。保留金額將由承包人保留,直到工作完成,以保障和保持有利地位。未經證明的已完成工作稱為“未經證明的工作”。

獲得證明後,應遵循以下會計程式:

a) 承包人往來賬戶借方

貸方合同賬戶

注意 -

  • 1. 以上分錄將使用證明價值進行。

  • 2. 往來賬戶中的餘額將代表保留金作為應收款項。

b) 承包人往來賬戶借方

保留金賬戶借方

貸方合同賬戶

c) 在這種方法下,在合同完成之前從承包人收到的任何款項將貸記承包人的往來賬戶,借記現金/銀行。收到的金額將代表從承包人收到的預付款,並在資產負債表中顯示為(在建工程減去預付款)。

未完工合同的利潤

只有在合同完全完成後才能確定實際成本。因此,在合同完成之前,無法獲知合同的損益。

但是,採用以下原則來估計未完工合同的利潤:

  • 如果工作完成度達到合同總量的25%,則不確定利潤並轉入損益賬戶。

  • 如果合同完成度在33.33%到大約75%之間,則名義利潤的三分之一可以作為未來損失的準備金保留在待處理賬戶中,其餘三分之二轉入損益賬戶。有時,名義利潤會根據收到的現金和經證明的工作進一步降低,公式為:

    $$\small 名義利潤 \times \frac{2}{3} \times \frac{已收現金}{已證明工作}$$

  • 如果合同幾乎完成,則按以下最常用的公式之一,將估計利潤的一部分轉入損益賬戶:

    $$\small 估計利潤 \times \frac{已證明工作}{合同價}$$

注意 - 如果發生任何損失,應轉入損益賬戶。

在建工程

會計處理年度終了未完工的合同,即在建工程,如下所示:

  • 在建工程將在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方反映,用於未完工合同發生的費用。

  • 在建工程的價值將包括利潤。

  • 從承包人收到的現金將從在建工程的價值中扣除。

  • 只有在合同完成後,承包人才被視為債務人。

  • 由於從承包人收到的現金,承包人不會被顯示為債權人。

  • 現場機器裝置和材料的成本將在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方分別顯示為“現場機器裝置”和“現場材料”。

例題

請根據以下資訊,編制合同賬戶、承包人賬戶和資產負債表摘錄,這些資訊是“Solid Building Contractor”公司在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期間提供的。

專案 金額
合同價 18,000,000
發放給合同的材料 3,060,000
工資及薪金 4,800,000
用於合同的機器裝置 900,000
其他雜項費用 300,000
支付的材料運費 60,000
現場機器裝置損失 180,000
2014年3月31日退回倉庫的機器裝置 120,000
現場材料損失 150,000
2014年3月31日現場剩餘材料 138,000
已收現金,佔已證明工作的80% 7,680,000
未經證明的工作 60,000
機器裝置折舊 15%
轉入損益賬戶的利潤 $\frac{2}{3^{rd}}$

解答

Solid Building Contractor公司

合同賬戶

(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專案 金額 專案 金額

借方材料

借方工資及薪金

借方機器裝置

借方運費

借方雜項費用

借方名義利潤結餘

3,060,000

4,800,000

900,000

60,000

300,000

1,620,000

貸方現場材料

貸方損益賬戶

材料損失150,000

機器裝置損失180,000

-----------

貸方機器裝置退回倉庫120,000

減:折舊18000

-----------

貸方現場機器裝置600,000

減:折舊90,000

-----------

貸方在建工程賬戶

已證明工作9,600,000

未經證明的工作60,000

-----------

138,000

330,000

102,000

510,000

9,660,000

合計 107,400,000 合計 107,400,000

借方損益賬戶

$\small 1,620,000 \times \frac{2}{3} \times \frac{4}{5}$

借方在建工程賬戶(準備金)

864,000

756,000

貸方名義利潤年初餘額

1,620,000

合計 1,620,000 合計 1,620,000

承包人賬戶

專案 金額 專案 金額
借方餘額結餘 7,680,000 貸方已收現金 7,680,000
合計 7,680,000 合計 7,680,000

資產負債表

(截至2014年3月31日)

專案 金額 專案 金額

損益賬戶864,000

減:損失330,000

機器裝置和材料-----------

534,000

機器裝置720,000

減:折舊15%108,000

------------

現場材料

在建工程

已證明工作9,600,000

未經證明的工作60,000

------------

9,660,000

減:準備金756,000

------------

8,904,000

減:已收現金7,680,000

------------

612,000

138,000

1,224,000

未完工記錄利潤的現代方法

以下是計算未完工合同利潤的兩種方法:

  • 當利潤僅在合同完成或實質性完成之後才能確定時,稱為“完工合同法”。

  • 在第二種方法中,它是在每個會計期間結束時以百分比的方式確定的,這發生在整個合同完成之前。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截至財務年度或會計年度結束時發生的總支出,稱為在建工程賬戶。

以下示例用於更好地理解:

例題

請使用以下兩種方法評估期間的利潤:

  • 完工百分比法和
  • 完工合同法。

還請假設承包商在第一階段完成後收到460,000盧比,找出資產負債表中在建工程的價值。

階段 估計 實際成本 合同價
原始(盧比) 修訂(盧比)

已認證

已完成但未認證

已完成75%

已完成25%

未完成

345,000

115,000

115,000

230,000

138,000

368,000

126,500

126,500

276,000

172,500

356,500

120,750

95,450

71,300

--

460,000

172,500

149,500

345,000

161,000

943,000 1,069,500 644,000 1,288,000

解決方案

基於完工百分比法

階段 實際成本 完工百分比 餘額估計(盧比) 總計(盧比) 合同價 損益

1

2

3

4

5

356,500

120,750

95,450

71,300

--

25%

75%

100%

31,625

207,000

172,500

356,500

120,750

127,075

278,300

172,500

460,000

172,500

149,500

345,000

161,000

103,500

51,750

--

--

(11,500)

644,000 411,125 1,055,125 1,288,000 143,750

資產負債表

專案 金額 專案 金額
預付款 460,000

在建工程

(實際成本 + 利潤)644,000 + 143,750

787,750

基於完工合同法

在合同完成之前不會確定任何利潤:

資產負債表

專案 金額 專案 金額
預付款 460,000 在建工程 644,000

成本加成合同

在某些情況下,無法預先知道合同的確切成本;因此,需要應用成本加成合同條款,其中合同價值透過在成本中增加一定百分比的利潤來確定。

價格調整條款

價格調整條款用於彌補由於原材料價格變化或生產能力利用率變化而導致的價格變化。價格調整條款保護承包商和合同訂立方免受成本或價格的任何不利變化的影響。

目標成本法

在這種合同方法下,合同訂立方會給出生產目標和支出目標。承包商不能在不增加產量的同時增加合同成本。這意味著,支出與生產目標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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