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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 - 存貨計價
根據印度特許會計師協會第2號會計準則(修訂版)的定義,**存貨**是指企業持有−
為了在正常的業務過程中出售,或者
正在生產過程中,為進行此類銷售,或者
以材料或用品的形式,用於生產過程中或提供服務。
因此,存貨包括−
- 原材料和用品,
- 在製品,以及
- 產成品。
存貨計價的重要性
存貨的正確計價非常重要,主要有以下三個原因−
**足夠存貨的重要性** − 存貨代表著任何貿易或製造企業的重大流動資產投資。存貨短缺可能會導致企業停業。從存貨轉售中實現利潤需要對存貨進行計價。因此,關鍵在於每個業務單位都必須遵循適當的存貨計價方法。
**確定真實財務狀況** − 存貨的正確計價才能真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因為它構成流動資產的重要部分。
**正確確定收入** − 收入和利潤的正確確定取決於存貨的正確計價。期末存貨的高估可能會誇大利潤數字,反之亦然。因此,存貨的正確計價對於企業確定真實收入和利潤至關重要。
盤點方法
以下是兩種重要的盤點方法−
- 定期盤存法和
- 永續盤存法
讓我們分別討論一下−
定期盤存法
這種存貨計價方法也稱為實地盤點法或年度盤點法。在這種盤點制度下,存貨是在會計期末,即編制決算報表之日透過實地盤點確定的。這種制度非常簡單,適用於小型企業組織。
永續盤存法
這種存貨計價制度記錄存貨在收到和發出時的每項變動,反映不同型別存貨的期初及期末餘額,透過為原材料、在製品和產成品建立倉庫明細賬來實現。為了確保倉庫記錄的準確性,透過進行實地盤點定期核對記錄。
存貨按成本或市場價格孰低計價
存貨按成本或市場價格孰低計價,以確保不應計入預期利潤,並應充分計提預期損失。
**根據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
“當商品的效用不再與其成本一樣大時,需要偏離成本計價基礎。如果存在證據表明,商品在正常業務過程中處置的效用將低於成本,無論是由於物理損耗、陳舊過時、價格水平變化還是其他原因,都應將差額確認為本期損失。這通常是透過以較低水平(通常稱為市場價格)列示此類商品來實現的。”
存貨計價方法
下圖顯示了存貨計價方法−
讓我們詳細討論每種方法。
先進先出法(FIFO)
FIFO是存貨計價中最常用的方法,其基於以下假設:最早收到或購買的材料首先出售或發出。這意味著,期末存貨來自最後或最近收到或生產的商品。
以下面的一個小例子來說明−
| 日期 | 專案數量 | 價格 | 價值 |
|---|---|---|---|
| 期初存貨 | 100 | 10 | 1000 |
| 2013年4月1日購入 | 500 | 10 | 5000 |
| 2013年7月1日購入 | 500 | 12 | 6000 |
| 2014年1月1日購入 | 1000 | 15 | 15000 |
| 購入總計 | 2100 | 27000 | |
| 銷售專案 | 1700 | ||
| 期末存貨 | 400 | 15 | 6000 |
在以上示例中,假設400件期末存貨來自2014年1月1日購入的1000件商品。
後進先出法(LIFO)
顧名思義,期末存貨按最早購入或生產的商品的價值計價。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首次使用這種方法,以利用價格上漲帶來的優勢。在上述示例中,期末存貨將按400件商品,每件10盧比計價= 4000盧比
**注意** − 這裡有100件來自期初存貨,300件來自2013年4月1日購入的商品
加權平均成本法
在無法識別存貨與價格或價值的情況下,使用加權平均成本法。它分為兩種型別,即…
- 簡單平均價格法
- 加權平均價格法
簡單平均價格法
簡單平均價格法可以解釋如下−
假設庫存中有四種類型的商品,如下所示−
| 購入500件,每件10盧比 | = 5000盧比 |
| 購入750件,每件12盧比 | = 9000盧比 |
| 購入600件,每件14盧比 | = 8400盧比 |
| 總計1850件 | = 22400盧比 |
簡單平均法忽略了存貨成本,因此1850件存貨的計價將為= 12 × 1850 = 22,200盧比,而實際成本為22,400盧比
因此,如果我們想選擇平均法,則應遵循加權價格法,其計價如下所示。
加權平均價格法
在上述示例中,22,400盧比將除以1850件,平均價格為12.1081盧比。
先進後出法(HIFO)
這種方法基於以下假設:價值最高的材料總是首先消耗,期末存貨將按購入或生產的最低成本計價。這種方法不是流行的存貨計價方法,因此僅被擁有壟斷產品的企業或與成本加成合同打交道的企業使用。
基存法
基存是指企業為維持業務運營而維持的最低存貨水平,或者根據**印度特許會計師協會發布的第2號會計準則**,定義為“基存公式假設必須始終保持一定數量的最低存貨(基存)以開展業務。”
**注意** − 只有在使用後進先出法時,才能採用這種方法。
膨脹價格法
這種計價方法涵蓋正常損失,增加採購價格以計算期末存貨價值。例如,如果購入550件商品,價格為2000盧比,由於正常損失,剩餘500件,則每件商品的成本將為2000/500 = 4盧比,在計算100件期末存貨價值時,成本將為400盧比(100 × 4)。
特定識別法
在這種方法下,如果可以識別商品及其價格,則期末存貨將據此計價。
市場價格法
在這種計價方法下,存貨按當前市場價格計價。它也稱為重置價格法或可變現淨值法。
未給出期末存貨價值時的計價方法
如果未給出期末存貨價值,我們可以計算如下−
| 期初存貨 | xx |
| 加上:淨購入 | xx |
| 減去:銷售成本 | xx |
| 減去:毛利 | xx |
| 期末存貨價值 | xx |
將值代入上述公式,我們還可以計算期初存貨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