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決策



群體決策,通常稱為協作決策,是指個人在面對多個備選方案時共同做出選擇的情況。

然後,決策不再歸因於任何單個群體成員,因為所有個人和社會群體過程(如社會影響)都促成了決策結果。

群體做出的決策大多不同於個人做出的決策。例如,群體傾向於做出比個體成員做出的決策更極端的決策,因為個體往往存在偏見。

群體決策的優勢

與個人決策相比,群體決策有兩個優勢。

協同效應

它指的是整體大於部分之和的概念。當一個群體集體做出決策時,其判斷力可能比任何一個成員都強大。透過討論、質疑和協作的方式,群體成員可以識別出更完整、更穩健的解決方案和建議。

資訊共享

群體決策考慮了更廣泛的資訊範圍,因為每個群體成員都可以貢獻不同的資訊和專業知識。資訊共享提高了理解力,澄清了問題,並促進了朝著集體決策方向前進。

群體決策的劣勢

群體決策的主要劣勢如下:

責任分散

群體決策導致責任的分散,從而導致對結果缺乏問責制。這樣一來,每個人都對決策負責,但實際上沒有人真正負責。

此外,群體決策可以使成員更容易拒絕個人責任,並將錯誤決策歸咎於他人。

效率低下

群體決策有時可能不如個人決策有效率。因為它需要額外的時間,因為需要群體成員積極參與、討論和協調。

如果沒有良好的引導和結構,會議可能會陷入瑣碎的細節中,這些細節對一個人來說可能很重要,但對其他人來說卻無關緊要。

群體思維

有效群體決策的最大劣勢之一是群體思維。這是一種發生在人群中的心理現象,其中對和諧或一致性的渴望導致非邏輯或功能失調的決策結果。

透過避免外部影響並積極壓制相反的觀點以最大程度地減少衝突,群體成員達成共識,而沒有對替代觀點進行批判性評估。

群體思維有時會對外部群體採取非人性化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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