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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巴的政府組織
阿克巴幾乎沒有在地方政府的組織上做出任何改變。
行政單位
阿克巴沿用了蘇巴、帕爾迦納和薩卡爾作為其主要的行政單位。
蘇巴是最高級別的行政單位,進一步細分為薩卡爾。薩卡爾(相當於縣)由一定數量的帕爾迦納組成,而帕爾迦納則是幾個村莊的集體行政單位。
蘇巴的首席官員是蘇巴達爾。
薩卡爾的首席官員是福吉達爾和阿馬爾古扎爾。
福吉達爾負責維持法律和秩序,而阿馬爾古扎爾負責土地稅收的評估和徵收。
帝國的領土被劃分為賈吉爾、卡爾薩和伊納姆。卡爾薩村莊的收入直接進入皇家國庫。
伊納姆土地是指贈予學者和宗教人士的財產。
賈吉爾土地分配給貴族和皇室成員,包括王后。
阿馬爾古扎爾被指派對所有型別的土地進行全面監督,以執行帝國的規章制度,並統一評估和徵收土地稅收。
阿克巴根據權力在各個部門之間的分配,重新組織了中央行政機構。
在蘇丹國時期,瓦濟爾(統治者的首席顧問)的作用非常重要,但阿克巴透過設立獨立的部門來減少了瓦濟爾的職責。
阿克巴任命瓦濟爾為稅收部門的負責人。因此,他不再是統治者的主要顧問,而僅僅是稅收事務方面的專家。然而,為了強調瓦濟爾的重要性,阿克巴通常使用迪萬或迪萬-伊-阿拉的頭銜(而不是瓦濟爾)。
迪萬負責所有收入和支出,並控制著卡爾薩、賈吉爾和伊納姆土地。
軍事部門的負責人被稱為米爾·巴赫希。米爾·巴赫希(而不是迪萬)被認為是貴族的首領。
對曼薩布的任命或晉升等建議,都是透過米爾·巴赫希向皇帝提出的。
米爾·巴赫希也是帝國情報和資訊機構的首長。情報人員和新聞記者(瓦基亞-納維斯)被派往帝國的所有地區,他們的報告透過米爾·巴赫希呈交給皇帝的宮廷。
米爾·薩曼是莫臥兒帝國的第三位重要官員。他負責皇室家庭,包括為哈蘭或女性住所的住戶提供所有供應和物品。
司法部門由首席卡齊領導。這個職位有時與首席薩德爾的職位合併,後者負責所有慈善和宗教捐贈。
為了方便自己接觸民眾和大臣,阿克巴明智地分配了自己的時間。一天開始於皇帝出現在宮殿的賈羅卡,那裡每天都會聚集大量的人民,他們渴望一睹統治者的風采,並在需要時向他遞交請願書。
阿克巴的省份
1580年,阿克巴將他的帝國劃分為12個蘇巴(省份),即:
孟加拉
比哈爾
阿拉哈巴德
阿瓦德
阿格拉
德里
拉合爾
木爾坦
喀布林
艾哈邁德
馬爾瓦和
古吉拉特
每個蘇巴都設有總督(蘇巴達爾)、迪萬、巴赫希、薩德爾、卡齊和瓦基亞-納維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