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管理 - 制定貸款政策



基本上,貸款組合對銀行的整體風險狀況和盈利表現影響最大。盈利表現包括商業銀行的利息收入、手續費、撥備和其他因素。

對於總資產低於10億美元的銀行機構而言,不良貸款組合約佔其總集中資產的62.5%;對於總資產低於100億美元的銀行機構而言,則約佔其總集中資產的64.9%。

為了限制信用風險,必須制定和執行適當有效的政策、程式和實踐。貸款政策應與銀行的目標和戰略相協調,並支援安全穩健的貸款業務。

政策和程式應作為所有重大信貸決策和行動的框架,涵蓋信貸風險的所有重要方面,並反映銀行所從事活動的複雜性。

政策制定

眾所周知,風險是不可避免的,銀行可以透過制定和遵守高效的貸款政策和程式來降低信用風險。完善的貸款政策檔案是任何穩健貸款業務的基石。

最終,銀行董事會負責制定貸款政策框架,以應對固有風險和剩餘風險。剩餘風險是指即使在貸款業務線執行了健全的內部控制措施後仍然存在的風險。

制定政策後,高階管理層負責執行和持續監控政策,並維持程式以確保其與當前的風險狀況保持最新和一致。

政策目標

貸款政策應明確傳達銀行的戰略目標和具體目標,並界定機構可接受的貸款敞口型別、貸款審批許可權、貸款限額、貸款承保標準以及其他一些指導原則。

需要注意的是,政策與程式有所不同:政策闡明計劃、指導原則和決策框架;程式則規定執行任務的方法和步驟。提供多種貸款產品和/或更復雜產品的銀行應考慮為貸款產品制定單獨的政策和程式手冊。

政策要素

在決定納入貸款政策的關鍵要素時,可以參考監管機構的檢查手冊和政策宣告。

為了概述貸款政策要素,銀行應制定一致的貸款策略,明確哪些貸款型別是允許的,哪些是不允許的。除了確定貸款型別外,還應明確銀行無論是否允許,都會或不會承保哪些型別的貸款。政策要素還應概述商業銀行中常見的其他貸款型別。

銀行的主要政策要素包括:

  • 一份說明良好貸款組合特徵的宣告,包括貸款型別、期限、規模和質量。簡而言之,就是整個貸款組合的目標宣告。

  • 規定每個貸款員和貸款委員會的貸款許可權。貸款員和貸款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確定每位員工和委員會批准的貸款最高金額和型別,以及所需的審批簽字。

  • 分配任務和報告資訊的職責範圍。

  • 徵求、審查、評估和對客戶貸款申請做出決策的運作程式。

  • 每份貸款申請所需的檔案以及貸方檔案中需要儲存的所有必要檔案和記錄,例如財務報表、存摺詳情、擔保協議等。

  • 維護、監控、更新和審查機構信用檔案的許可權和責任。

貸款政策因銀行而異,這完全取決於他們所從事的活動的複雜性。私人銀行的政策要素可能與政府銀行略有不同。無論如何,一般的貸款政策都包含一些基本的貸款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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