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緩令:含義及應用


法院有責任在爭議中做到完全公正;因此,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必須保留爭議的事項,直到訴訟中做出最終判決。因此,如果原告在法庭上證明被告將處置訴訟財產或正在對訴訟財產進行此類活動,如果允許,訴訟財產將永遠被破壞,並且此後無法做到公正,則法院可能會在確認存在此類情況時,即保護和維護訴訟財產的必要性,向原告授予暫緩令,禁止被告對訴訟財產進行暫緩令本身中提到的任何活動,期限為一定期限或直至法院另行命令。

什麼是暫緩令?

暫緩令是法院授予的一種臨時救濟措施,旨在停止當事方在爭議事項方面進行的活動,直至法院就該事項發出進一步命令。

法律規定

民事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 151 條擁有內在權力,該條規定,法院可以對任何特定訴訟或程式授予暫緩令,而民事訴訟法中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 39 條第 1 規則和第 2 規則規定了在民事訴訟中授予臨時禁令的特別規定。臨時禁令也是訴訟中針對被告的一種暫緩令,以防止其破壞訴訟財產。只有在法院確認存在表面證據表明訴訟財產需要立即受到保護,以防止被告的行為,從而在該事項中實現正義時,才會根據此規定授予暫緩令。

暫緩令的影響

一旦法院授予暫緩令,禁止被告對訴訟財產進行特定活動,則被告在法律上被禁止進一步進行該活動。但是,如果被告繼續進行該活動,違反暫緩令,則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逮捕被告並將其拘留在民事監獄中,或扣押訴訟財產,將訴訟財產的實體佔有權交給財產管理人或法院指定的任何其他人。

另一方面,如果被告對暫緩令感到不滿,可以向高階法院申請撤銷暫緩令的上訴。如果在被告的上訴中撤銷了暫緩令,則他可以再次自由地進行該活動。

暫緩令的期限

通常,法院授予的暫緩令具有臨時性。它將在特定時間段內有效,例如從命令之日起的一週或一個月,或直至法院另行命令。但是,如果暫緩令本身未規定執行的明確時間期限,則由於民事訴訟的長期未決,臨時暫緩令將持續數十年甚至更長時間。

此外,由於情況發生變化,訴訟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同一法院或高階法院申請撤銷暫緩令,如果證明法院滿意的是,如果撤銷暫緩令,訴訟財產不會受到損害。法院可以隨時撤銷暫緩令。

規定的使用和濫用

授予暫緩令的法律規定被訴訟中的富裕一方過度濫用。法院在授予訴訟中的暫緩令時,通常會考慮到它將在訴訟未決期間保護訴訟財產。但是,富裕的一方通常會利用暫緩令,使訴訟長期未決。這樣,被告會因不必要的訴訟而受到騷擾。並且他將被迫接受富裕一方的條件,要麼以低價出售財產,要麼在其一生中避免使用訴訟財產。

為了防止這種對法律規定的濫用,印度最高法院在亞洲道路修復機構有限公司訴中央調查局案中指示,在所有未決案件中,如果對民事或刑事審判程式的程式實施了暫緩令,則暫緩令將在 2018 年 3 月 28 日起 6 個月後到期,除非在特殊情況下由具有說明性判決書的法院延長。

結論

在任何民事訴訟中,法院通常會授予暫緩令,以防止訴訟財產在訴訟最終處理之前被一方錯誤地轉讓。但是,此規定被富裕一方嚴重濫用,以對抗窮人一方,以實現其不正當的目的,透過長期參與虛假訴訟來佔用訴訟財產,並透過在針對財產使用的此類訴訟中獲得暫緩令來限制對財產的有利使用,期限為無限期。但是,最高法院最近裁定,任何法律訴訟中的任何暫緩令僅持續 6 個月,如果暫緩令需要在此期限之外生效,則法院必須透過授予說明性判決書來延長暫緩令的時間。因此,透過這種方式,可以控制對法律規定的濫用,並可以實現提供免費、公平、快速司法公正的目標。

常見問題

Q1. 民事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的哪些規定可以授予暫緩令?

Ans.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 151 條,民事法院有權“法院的內在權力”在任何提交其審理的事項中授予暫緩令。

Q2. 對法院的暫緩令有什麼補救措施?

Ans. 對法院授予的暫緩令的補救措施是透過上訴或複議程式,使高階法院撤銷暫緩令。

Q3. 法院的暫緩令將持續多久?

Ans. 暫緩令一旦發出,將從命令之日起生效 6 個月,除非高階法院的命令將其撤銷或撤銷。

Q4. 暫緩令是否會在一段時間後自動失效?

Ans. 是的,法院授予的暫緩令將在從命令之日起 6 個月後失效,除非同一法院的說明性判決書延長了暫緩令。

更新時間: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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