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個人法:含義及來源


任何信仰伊斯蘭教的人都被稱為穆斯林。根據司法意見,一個人可以通過出生或皈依成為穆斯林。如果一個人的父母在生下他時都是穆斯林,他預設就是穆斯林。當一個信仰其他宗教的人在達到成年年齡後自覺放棄之前的信仰並選擇伊斯蘭教時,他們被認為是皈依的穆斯林。

穆斯林受其個人法管轄,該法包含在其自身的宗教來源中。在穆斯林法中,判例法也發揮作用,但它僅用於澄清和闡明。本文試圖討論印度穆斯林法的主要來源。

穆斯林個人法的歷史背景

印度穆斯林個人法的歷史背景可以追溯到莫臥兒帝國時期,即16世紀。在此期間,伊斯蘭法適用於印度的穆斯林社群,並基於源自《古蘭經》和聖訓的伊斯蘭法學原則。然而,這些法律在該國的不同地區往往被解釋和應用的方式不同,這取決於當地的習俗和傳統。

在英國殖民時期,英國政府試圖對印度的穆斯林個人法進行編纂和標準化。因此,他們引入了1869年的《印度離婚法》,該法允許穆斯林男子透過塔拉克(口頭離婚)程式離婚。但是,該法案沒有為離婚過程中的婦女提供任何權利或保護。

1866年,樞密院司法委員會(英國帝國最高上訴法院)將《沙里亞法》置於當地習慣法之上。隨後,它允許使用當地習慣法,它要求“提供特殊習慣的證據”。但在隨後的幾年裡,加爾各答高等法院(1882年)和阿勒哈巴德高等法院(1900年)不允許對穆斯林使用習慣法。但1913年,樞密院司法委員會改變了其先前的立場,裁定習慣法在穆斯林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並允許在拉吉的法院中使用它。

此外,1937年,英國政府在印度通過了《穆斯林個人法(沙里亞法)適用法》。該法案使伊斯蘭法的原則成為印度穆斯林個人法的基礎。它主要涉及婚姻、離婚、繼承和其他相關事宜。然而,該法案並沒有提供一個全面和標準化的穆斯林個人法體系,並且許多方面都留待解釋和變化。

1939年,聯盟通過了《穆斯林婚姻解散法》,賦予穆斯林婦女離婚的權利。

1947年印度獨立後,穆斯林個人法仍然有效,仍然受1937年《穆斯林個人法(沙里亞法)適用法》管轄。但穆斯林法律仍在根據當今的需求發展,尤其是在離婚、繼承和性別平等等問題上。最近,三妻制規則被立法。

穆斯林法的來源

以下是穆斯林法的重要來源:

《古蘭經》

穆斯林認為《古蘭經》是其法律體系的來源。他們認為《古蘭經》是唯一明確闡明真假以及對錯的來源。聖古蘭經是真主透過天使吉布里爾傳達給先知的文字的體現。它涵蓋了婚姻、離婚、繼承和公共祈禱等問題,以及禁食、朝覲和禁止飲酒等傳統。最終權威是《古蘭經》。共有110章和6237節。真主法律的科學名稱是“沙里亞法”。它表示通往水井的道路。所以,這就是應該走的路。沙里亞法是一套適用於所有人類行為的規則和義務。

聖訓

聖訓是指傳統。遜納是指先知的行為模式。先知在他自己的時代擔任法官時,他的判決是基於《古蘭經》的“啟示”。他的原則和言論在他去世後成為遵循的道路。聖訓是習俗和法律,遜納是先知所做的。這些聖訓是可靠的書面來源。布哈里編目了大約7000個這樣的習俗。遜納是另一法律來源,在發生分歧時,它補充和闡明瞭《古蘭經》。遜納是先知行為、選擇和言論的記錄。即使是沉默的回應也是遜納。《古蘭經》和遜納構成了伊斯蘭法的基本根源。

قیاس (Qiyas)

在阿拉伯語中,qiyas是“類比推理”。在這種情況下,是透過類比進行推論。法特瓦是判決和學者意見的名稱。著名的法特瓦是《阿勒姆吉里法特瓦》。

伊智麥 (Ijma)

當《古蘭經》和聖訓沒有為新問題提供法律規則時,熟悉穆斯林法的人們曾經一致同意並對該問題給出他們的共同觀點。伊智麥代表穆斯林學者的“意見一致”。大多數學者都持有這種觀點。此程式處理全新的法律問題。因此,它被最高權威編纂為社群法律。伊吉提哈德(基於公平、公共利益和可靠先例)是學者們為解決個案中沒有原則的任何問題的特殊努力。每個學派都有獨特的“伊吉提哈德”。

習俗

上述四個來源中的任何一個的措辭都被視為法律,並且在沒有法律規則的情況下,習俗被視為法律。在伊斯蘭教前時代,存在許多習俗。許多習俗得到了先知的祝福。在他默許批准下,其中一些習俗持續存在,並加入了伊智麥。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習俗獲得了法律地位。為了排除習俗,《1937年沙里亞法案》是為了專門適用沙里亞法而制定的。

立法

沒有人可以制定穆斯林法,因為先知是唯一有權這樣做的人。如果進行任何修改,則被視為侵犯。儘管如此,還是有一些法案。

  • 1913年《穆斯林瓦剋夫確認法》

  • 1929年《兒童婚姻限制法》

  • 1937年《沙里亞法》

  • 1939年《穆斯林婚姻解散法》

司法判決

法院的判決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穆斯林法。雖然司法判決作為伊斯蘭法來源的空間不大,但在缺乏明確經文的情況下,法院可以根據其自身的正義感來解釋法律。法院已在此背景下作出了許多重要判決。

正義、公平與良知:與印度教法類似,如果不存在明確的法律,或者存在爭議,則在這種情況下將使用公平、正義和良知。

印度各種穆斯林法律

  • 婚姻法

  • 離婚法

  • 繼承法

  • 贍養法

結論

近幾十年來,人們呼籲改革印度的穆斯林個人法,許多人主張加強對婦女權利的保護,並更一致地適用法律。然而,這些努力一直面臨一些傳統主義和保守團體的抵制,他們認為對穆斯林個人法的任何改變都將侵犯印度穆斯林自由行使其宗教權利的權利。

在印度語境中,法律多元主義透過宗教和世俗機構之間的程式性和制度性合作與協作運作。這些問題既是宗教倫理實踐的主題,也是公民權利的問題。

常見問題

Q1. 穆斯林法的主要類別是什麼?

A1. 沙里亞法規範所有人類行為,並將它們分為五類:義務、推薦、允許、厭惡或禁止。

Q2. 普通法和伊斯蘭法有什麼區別?

答:伊斯蘭法是宗教賦予和規定的,而西方法則是人為制定的法律體系。與伊斯蘭法的一些領域不同,普通法領域不斷發生著法律變化。

問3:為什麼伊斯蘭法如此重要?

答:伊斯蘭法的主要目標(麥格西德·沙里亞)是保護生命、財產、身心、宗教和後代。

問4:伊斯蘭法的主要構成要素是什麼?

答:伊斯蘭教法(Sharia)包含三個基本要素

  • 阿基達(Aqidah)涉及穆斯林對真主的各種信仰和信念。

  • 費格赫(Fiqh)規範著人與他的造物主(伊巴達)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穆阿馬拉特)。

  • 阿赫拉克(Akhlaq)涵蓋了穆斯林行為、態度和職業道德的各個方面。

更新於: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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