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含義和意義
憲法法只是眾多控制政府及其人民行為的政策、法律程式和組織中的一種。憲法立法保護個人權利,也有助於制衡政府的各個部門。人們和企業瞭解與憲法相關的法律和程式,都可以保護或維護其合法權益。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討論什麼是憲法法,它是如何運作的,為什麼它很重要,以及哪些工作屬於其範圍。
什麼是憲法法?
憲法法是由聯邦和州政府制定和維護的一套理論、機構、實踐和政策。不同國家的憲法法可能有所不同。在美國,它涉及三個主要方面:
政府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門的構成和職能。
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
聯邦、州、地方和市政府實體之間的權力平衡。
“憲法”一詞源於法語,指的是控制國家或任何其他組織運作的一套基本法律和原則。一個國家的憲法是該國的最高法律,需要更高的合法性和完整性要求。它確定了國家發展的路徑,並闡述了其核心價值觀、組織框架和運作程式。
托馬斯·M·庫利認為——憲法是“在通常情況下行使主權權力的一套法律和原則”。
戴西認為——憲法“包括所有規定主權權力成員、控制他們彼此之間關係,或規定主權權力或其成員如何行使權力的規章。這些規章可能會改變主權權力的分配方式或其在國家中的行使方式”。
術語“憲法法”指的是聯邦和州憲法保障的自由。這套法律的大部分是州和聯邦最高法院做出的判決的結果,這些法院解釋各自的憲法,並確保立法機關透過的法律不超越這些憲法的界限。
大多數憲法法糾紛的中心是美國憲法的前十項修正案,即權利法案。這些修正案保護諸如言論自由、公平審判權和免受某些形式歧視的權利。
除了美國憲法外,每個州都有自己的憲法,這些憲法通常保證大多數(如果不是全部)相同的權利。
憲法法的大部分內容是權利法案的維護、解釋和實施。權利法案,也稱為美國憲法的前十項修正案,為公民提供了許多法律保障,例如言論自由權和陪審團審判權。自最初憲法起草以來,由於最高法院的裁決,許多憲法法已經發展起來。最高法院為公民和政府機構提供指導,說明如何在不同情況下公平地實施公民權利。
憲法法還涵蓋了不同政府部門的權利和權力。聯邦和州憲法都規定了政府的三個部門,並賦予每個部門具體的權力和職責。憲法律師還協助解決部門之間的衝突。
憲法法的歷史背景
憲法法是由政府的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門制定、維護、裁決和維持的。新的聯邦法律是由立法部門(也稱為眾議院和參議院)提出和起草的。
然後,行政部門(即總統)審查並批准這些法律,然後政府才能實施這些法律。最高法院隨後透過實施這些法律併為類似的未來案件設定先例來維持這些法律。憲法法的形成可以追溯到幾百年前。然而,構成憲法法的法律和習俗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以應對各種因素,例如不斷變化的政治意識形態、公眾看法和對法律解釋方式的演變觀點。
憲法法的性質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都可以被認為是憲法。
成文憲法
印度憲法就是一個成文憲法的例子,它作為國家的最高法律。它們優於任何特定時刻在國家生效的所有法律,以至於任何違反憲法的法律都將被推翻。
不成文憲法
在不成文、靈活的憲法情況下,憲法與普通法之間的區別不再有效。英國憲法是這種法律的最佳例子。一個國家的議會可以透過普通立法來修改其憲法,賦予它們與憲法相同的法律效力。
憲法法中使用的一些重要術語
下表描述了憲法法中使用的一些主要術語:
術語 | 描述 |
---|---|
正當法律程式 |
美國憲法的一項規定,禁止政府在未經公平公正的審判(例如,受試者允許為自己辯護的審判)之前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 |
制衡 |
為了防止任何一個部門擁有過大的權力,每個政府部門都有權約束其他兩個部門。 |
權利法案 |
美國憲法的前十項修正案中概述了公民的基本權利。 |
立法部門 |
政府的三個機構之一,負責制定和修改法律;在州一級由州立法機關的兩院組成,在聯邦一級由國會的兩院組成。 |
行政部門 |
政府的三個部門之一,在聯邦一級由總統及其內閣組成,在州一級由州長及其內閣組成,負責執行和實施法律。 |
司法部門 |
負責法律解釋的政府三個部門之一。它由美國最高法院、聯邦地區和上訴法院以及州最高法院和下級州法院組成。 |
商業條款 |
美國憲法的一項條款,賦予國會權力制定影響州際貿易或任何可能對其產生重大影響的法律。 |
憲法法的意義
憲法法非常重要,因為它保護人民的權利。憲法的權利法案有助於確保公民得到國家各個政治機構的公平對待。此外,憲法法對於維護民主的制衡制度至關重要。這意味著與司法、立法和行政部門相關的多個政府機構經常互動並審查彼此的法律程式,防止任何一個政治部門過於強大,並維護民主共和國的基礎。
世界各國的憲法都保證了個人和集體權利的保護、和諧穩定的社會、適當的資源管理和經濟繁榮。
換句話說,憲法透過管理重大問題來防止那些否則會濫用職位的領導人採取武斷行動。這允許合法當局為公共利益而行動。
這是基於憲政主義的理念,它決定政府行為是否合法,並要求政府遵守國家法。
即使是最好的憲法,如果沒有執行和遵守國家法律,也無法獨自實現其所有目標。成功建立和維護憲政政府的國家,往往在經濟統治、科技發展、文化擴充套件和人類福祉方面處於領先地位。另一方面,從歷史上看,憲政政府薄弱的國家常常掙扎或失敗。
可以將憲法和憲法法律比作兩隊之間的籃球比賽。如果持球一方有權更改規則並指定裁判,那麼這場比賽幾乎是不公平的。一支球隊持續獲勝,而另一支球隊最終會輸掉或徹底放棄。
與此類似,如果占主導地位的政黨、派別或集團採用的規章制度與法律力量不相符且不受其制約,則會導致無政府狀態和混亂。
民主憲政制度可以作為比賽的規則,而其捍衛者,例如憲法法院,則充當裁判。它們保證每個人都有公平的機會參與“政治遊戲”。
從這個意義上說,專制主義與憲政主義完全對立。在專制主義的治理體系中,執政集團控制立法。
縱觀歷史,有許多暴政國家沒有任何最高法律來限制其權力,保護個人的基本權利,或確保其對民眾負責。因此,專制統治者不是為了全體公民的利益而統治,而是為了他們自己或支援統治階級的富裕少數人的利益而統治。
透過選擇民主憲政政府,人們拒絕了暴政以及專制統治者帶來的不穩定性。他們認為,某些原則、制度和實踐過於重要,不能受制於當權者的反覆無常,應該以政府可以執行的形式加以編纂。
結論
憲法以與人民加強自身的方式相同的方式加強人民。無論憲法寫得多麼好或多麼全面,《印度憲法》的起草者都知道,除非它被正確的人付諸實踐和遵守,否則它將毫無用處。它是印度民主地位最清晰的體現,因此遵守和尊重憲法對於維護民主至關重要。
常見問題解答 (FAQ)
Q1。《印度憲法》是一份書面檔案嗎?
A1:是的,《印度憲法》是書面的,共有395條和12個附表,因此滿足了聯邦政府對這一基本需求。事實上,《印度憲法》是世界上最複雜的憲法。
Q2。印度是什麼型別的憲法——單一制還是聯邦制?
A2:《印度憲法》既不是完全的聯邦制,也不是完全的單一制。它是兩者兼而有之的混合體——準聯邦制。
Q3。序言是否是《印度憲法》的一部分?
A3:序言確實是憲法的一部分。《凱薩瓦南達·巴拉蒂案》中的13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裁定,它是憲法的一部分。
Q4。哪個憲法法律來源最重要?
A4:我們國家最重要或最終的法律是我們的憲法。它不能與任何其他法律相沖突,政府也不能以違反憲法的方式行事。
Q5。憲法代表什麼?它有多重要?
A5:一個國家的憲法規定了該國制定的指導原則、程式和可以制定法律的人員。一些憲法,特別是成文憲法,還可以透過劃定國家領導人不得違反的界限(例如基本權利)來限制國家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