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意義與重要性
這些命令的含義是“按這種方式做,否則你將受到懲罰”。刑事司法系統建立在刑法的原則之上。事實上,任何社會都不能免於犯罪;換句話說,無論社會在哪裡,犯罪都必然存在。因此,為了遏制犯罪,保障社會安全,制定了刑法。
什麼是刑法?
刑法主要定義了犯罪型別,確定了犯罪的等級和相應的處罰,最後也解釋了懲罰犯罪者的程式,是一部明確且編纂成法的法律。同樣,如果有人犯罪,根據刑法的規定,他或她將根據所犯罪行的程度受到懲罰。通常,按照程式,首先將其逮捕,進行審判,如果罪名成立,最終將受到懲罰。對特定犯罪定義的分析以及規範所有犯罪的普遍規則被稱為實體刑法。另一方面,對控制追捕、調查和起訴的法律準則的考察屬於程式刑法。
刑法在社會發展中的目的
主要原因如下:
它作為一種社會控制工具在文化中出現。人類天生脆弱。因此,他們容易做錯事,刑法是為了防止此類犯罪行為而制定的。
社會中的糾紛是另一種常見特徵,這種糾紛往往會變得嚴重並演變成犯罪行為。如果沒有對這種行為的明確約束,將導致混亂的局面;因此,需要制定刑法來維護社會治安,促進社會福利。
刑法的定義
刑法可以總結為:
a) 取締和約束不合理地危及或嚴重損害個人、他人生命或公共利益的行為。要求尊重生命和財產。
b) 將其行為可能構成犯罪的人置於公共監督之下。例如,四年刑期旨在防止某人再次犯罪;換句話說,它對其他罪犯起到了威懾作用。
c) 公平地評估已被認定為非法的行為的性質;例如,懲罰某人對其不知情的行為是不公平的。因此,它確定了什麼是非法的。
告知人們可能導致刑事指控的行為以及這種處罰的嚴重性。
刑法通常具有以下目的
維護社會治安;
維護公共秩序和道德;
保護公民免受不當和有害內容的侵害;
為社會中更弱勢群體(如年輕人和身心殘疾者)提供充分的保護,防止他們受到剝削和腐敗。
刑法是如何運作的?
違反法律的人被稱為罪犯,因此,根據刑法,他將被拘留,接受審判,如果罪名成立,將受到懲罰。確定的懲罰將由法院判處。但是,如果罪行性質輕微(輕微犯罪),法官或治安官可能會對被告發出警告,並處以少量罰款。但如果他再次犯案,則將受到懲罰。
什麼證明了在刑法中使用懲罰的概念是合理的?
對罪犯處以懲罰的基本目的是為了阻止他不再重複這種具有攻擊性的行為;保護社會免受此類罪犯的侵害;並且,也為了創造一種威懾條件,因為這種懲罰,那些可能正在考慮犯罪的人可能會感到害怕。換句話說,他會害怕做任何應受懲罰的行為。這個概念定義了威懾理論。
另一個定義懲罰目的的理論是預防理論。根據這一理論,懲罰旨在阻止或使罪犯無法再次犯罪。
最後,還有改革或改造理論,它指出,罪犯有時可能會受到懲罰,以便進行改造。
犯罪的特徵
包括:
a) 行為或不作為必須違反社會準則。
b) 行為必須是被禁止的和應受懲罰的罪行。人們可以區分技術上錯誤的行為,例如錯誤停車,這被稱為mala prohibitam(禁止惡),以及邪惡的行為,例如謀殺,這被稱為male inse(內在惡)。
結論
如上所述,刑法是定義犯罪和相應懲罰的法規體系。它規定了被認為對人們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道德福利(包括自身)構成威脅、損害或其他危險的行為。此外,它還將財產損害列為刑事犯罪。通常,所有司法管轄區的刑法都是由法規確立的,這意味著刑法是由立法機關制定的。
常見問題
問:刑法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刑法禁止導致或威脅公共利益的行為;定義並警告人們哪些行為將受到刑事處罰;區分輕重罪;並處以懲罰以保護社會並滿足對報應和改造的需求。
問: 什麼是刑罰?
刑罰是指對被有競爭力的法院判決犯有刑事罪行的人施加的制裁和懲罰。通常,它是以罰款或監禁或兩者兼而有之的形式出現的。
問: 最高的懲罰形式是什麼?
死刑是指對犯下最嚴重罪行(死罪)的已定罪罪犯判處死刑並執行該判決的過程。
問: 刑法的兩方面是什麼?
通常,刑法有兩個方面——辯護(來自被告一方)和起訴(來自原告一方)。在法庭上的案件審理過程中,都可以看到這兩方面。
問: 刑法的主要分支是什麼?
表面上看,刑法的第一分支是警察,他們逮捕被告,調查案件,並在法庭上提交起訴書。其次,律師(檢察官和辯護律師)爭論案件,試圖證明有罪(檢察官)和無罪(辯護律師)。最後,是司法部門(法官),如果罪名成立則判刑,如果罪名不成立則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