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結構與定價決策



價格決定是經濟學中最關鍵的方面之一。企業管理者需要根據他們的知識和判斷做出完美的決策。由於市場上的每項經濟活動都是按價格衡量的,因此瞭解與定價相關的概念和理論非常重要。定價討論了定價決策背後的基本原理和假設。它分析了獨特的市場需求,並討論了企業管理者如何得出最終的定價決策。

它解釋了企業的均衡,是企業面臨的需求曲線與其供給曲線的相互作用。在完全競爭、壟斷、壟斷競爭和寡頭壟斷下,均衡條件有所不同。時間因素在定價理論中非常重要,因為價格的兩個決定因素之一,即供給,取決於允許其調整的時間。

市場結構

市場是買賣雙方聯絡並交換商品和服務的場所。市場結構指的是市場的特徵。市場結構基本上是指市場中生產相同商品和服務的企業數量。市場結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企業的行為。市場結構影響著市場中不同商品的供給。

當競爭激烈時,商品供給量很高,因為不同的公司試圖主導市場,這也為打算進入該市場的公司創造了進入壁壘。壟斷市場擁有最高的進入壁壘,而完全競爭市場則擁有零進入壁壘。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企業比在壟斷結構中效率更高。

完全競爭

完全競爭是指在一個市場中普遍存在的一種情況,在這種情況下,買賣雙方數量眾多且資訊充分,所有壟斷因素都不存在,商品的市場價格不受單個買賣雙方的控制。

在完全競爭下,由於企業眾多且產品同質,沒有一家企業能夠影響產品價格,這意味著單一企業的需求價格彈性將是無限的。

定價決策

完全競爭下價格的決定因素

市場價格由市場時期或極短期內供求之間的均衡決定。市場時期是指供給最大值受現有庫存限制的時期。市場時期非常短,無法根據需求增加來增加產量。企業只能銷售他們已經生產的產品。這個市場時期可能是幾小時、幾天、幾周,甚至幾周,這取決於產品的性質。

易腐商品的市場價格

對於像魚這樣的易腐商品,供給受到當天可用數量的限制。它不能儲存到下一個市場時期,因此必須在同一天以任何價格全部售出。

不易腐爛且可再生商品的市場價格

對於不易腐爛但可再生的商品,一些商品可以儲存或從市場中扣留,並轉移到下一個市場時期。然後將存在兩個關鍵價格水平。

首先,如果價格非常高,賣方將準備出售全部庫存。第二個水平由一個低價格設定,在這個價格下,賣方不會在本市場時期出售任何數量,而是會將全部庫存保留一段時間以待更好的時機。賣方拒絕出售的價格以下的價格稱為保留價。

壟斷競爭

壟斷競爭是一種市場結構形式,其中大量的獨立企業供應的產品從買方的角度來看略有差異。因此,競爭企業的產出是接近的,但並非完美的替代品,因為買方不認為它們是相同的。當同一商品以不同的品牌名稱銷售時,這種情況就會出現,每個品牌都與其他品牌略有不同。

例如 - Lux、Liril、Dove 等。

因此,每個公司都是特定品牌或“產品”的唯一生產商。就特定品牌而言,它是壟斷者。然而,由於各種品牌是密切的替代品,大量這些品牌的“壟斷”生產商彼此之間存在激烈的競爭。這種市場結構,即大量“壟斷者”之間存在競爭,被稱為壟斷競爭。

除了產品差異化之外,壟斷競爭的另外三個基本特徵是:

  • 市場上有大量的獨立賣方和買方。

  • 所有賣方的相對市場份額微不足道,或多或少相等。也就是說,市場中的賣方集中度幾乎不存在。

  • 市場上新企業進入沒有任何法律或經濟障礙。新企業可以自由進入市場,現有企業可以自由退出市場。

  • 換句話說,產品差異化是區分壟斷競爭與完全競爭的唯一特徵。

壟斷

當一家企業是某種沒有密切替代品的產品的唯一生產商或銷售商時,就說存在壟斷。根據這個定義,必須有一個產品的唯一生產商或銷售商。如果有很多生產商生產一種產品,那麼根據產品是同質的還是差異化的,將出現完全競爭或壟斷競爭。

另一方面,當只有少數生產商時,就說存在寡頭壟斷。一家企業被稱為壟斷者的另一個必要條件是,該企業的產出沒有密切的替代品。

從上面可以看出,為了使壟斷存在,以下條件是必要的:

  • 只有一家企業生產和銷售某種商品或服務。

  • 該企業沒有競爭對手或直接競爭對手。

  • 由於法律、技術或經濟原因,任何其他賣方都不能進入市場。

  • 壟斷者是價格制定者。他試圖充分利用現有的任何需求和成本條件,而不必擔心新企業進入來侵蝕他的利潤。

市場力量的概念適用於單個企業或集體行動的企業集團。對於單個企業而言,它表示企業對其收取的價格擁有多少自由裁量權。零市場力量的基線由與許多其他銷售相同產品的類似企業一起生產和銷售同質產品的單個企業設定。

由於所有企業都銷售相同的產品,因此單個賣方沒有區別。買方只關心找到價格最低的賣方。

在這種“完全競爭”的背景下,所有企業都以與其邊際成本相同的價格出售,並且沒有一家企業擁有任何市場力量。如果任何企業將其價格略微提高到市場決定的價格之上,它將失去所有客戶;如果一家企業將其價格略微降低到市場價格以下,它將被從其他企業轉來的客戶淹沒。

因此,市場力量的標準定義是將其定義為價格與邊際成本之間的差異,相對於價格表示。在數學術語中,我們可以將其定義為:

L =
(P − MC) / P

寡頭壟斷

在寡頭壟斷市場中,企業數量很少,因此賣方意識到它們的相互依賴性。競爭並不完美,但企業之間的競爭卻很激烈。鑑於競爭對手有許多可能的反應,企業的行為可能採取各種形式。因此,存在各種寡頭壟斷行為模型,每個模型都基於競爭對手的不同反應模式。

寡頭壟斷是指在特定商品市場中只有少數幾家企業競爭的情況。寡頭壟斷的顯著特徵使得壟斷競爭理論和壟斷理論都不能解釋寡頭壟斷企業的行為。

下面簡要解釋了寡頭壟斷的兩個主要特徵:

  • 在寡頭壟斷下,由於競爭企業數量少,每家企業都控制著總供給的重要比例。因此,一家企業的價格或產量變化對其競爭對手銷售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並非微不足道。當任何一家企業採取行動時,其競爭對手很可能會做出反應。寡頭壟斷企業的行為是相互依賴的,而不是像完全競爭或壟斷競爭那樣相互獨立的或分散的。

  • 在寡頭壟斷下,新進入者很難進入市場。它既不是免費的,也不是被禁止的。因此,進入的條件成為決定寡頭壟斷企業價格或產量決策並防止或限制進入的重要目標的重要因素。

例如 - 在某些國家:飛機制造、無線通訊、媒體和銀行業。

廣告
©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