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法:概覽


1948 年工廠法旨在幫助印度制定關於工廠和碼頭工作場所安全與健康的國家規則。它涉及與人們的福祉、健康、生產力和工作安全相關的各種問題。2020 年的職業安全、健康和工作條件法取代了它。

該法由州政府的工廠檢查機構以及印度勞工和就業部工廠諮詢服務和勞工研究所總局 (DGFASLI) 管理。DGFASLI 為中央和州政府提供指導,以執行工廠法並在各州組織工廠檢查服務。

該法適用於任何使用動力並僱用 10 名或以上工人的工廠,或者如果未使用動力,則在過去 12 個月中的任何一天僱用 20 名或以上工人的工廠,以及在其中任何部分使用動力進行製造過程的工廠,或者通常以這種方式進行製造過程,或者在過去 12 個月中的任何一天有 20 名或以上工人工作或曾經工作的工廠。

1948 年工廠法究竟定義了什麼?

1948 年工廠法旨在保護工廠工人的福祉,該法規定了特定行業的就業條款、工作條件、工作環境和其他福利標準。在《拉維·尚卡爾·夏爾馬訴拉賈斯坦邦》(AIR 1993 Raj 117, 1993 CriLJ 1458, (1993) IILLJ 1124 Raj)案中,最高法院裁定,工廠法是社會立法,涉及工廠工人的健康、安全、福利和其他問題。工廠法規定了使用機器的工作規則和安全預防措施,並透過嚴格遵守這些規則和預防措施,也為業主提供了指示。工廠法的頒佈是為了應對剝削和虐待產業工人的低工資做法。

該法的目的

該法的目的是保護人們免受過長時間的體力勞動或體力勞動。它還旨在規定,在生產流程允許的範圍內,人員應在衛生條件下工作,並應採取措施確保其安全並防止事故。

該法的範圍和適用性

該法擴充套件到整個印度。它涵蓋所有工廠,包括中央政府和所有州政府所有的工廠,除非另有規定。在工廠工作並符合該法中規定的“工人”定義的人員有資格享受本法的福利。因此,在此背景下討論“工廠”和“工人”的定義將是合適的。瞭解該法對“製造過程”的含義將是有益的,因為“工廠”一詞與製造過程有關。

該法下的條款

該法包含 120 條和 3 個附錄。

內容
第 1 條 – 第 7 條第一章初步
第 7A 條 - 第 10 條第二章檢查人員
第 11 條 – 第 20 條第三章健康
第 21 條 – 第 41 條第四章安全
第 41A 條 – 第 41H 條第四章 A與危險過程相關的條款
第 42 條 – 第 50 條第五章福利
第 51 條 – 第 66 條第六章成年人的工作時間
第 67 條 – 第 77 條第七章未成年人的就業
第 78 條 – 第 85 條第八章帶薪年假
第 86 條 – 第 91A 條第九章特別條款
第 92 條 – 第 106A 條第十章處罰和程式
第 107 條 – 第 120 條第十一章補充

此外,它還有以下附錄

該法下的重要含義

設施

保持工廠清潔非常重要。必須制定廢物和廢水的處理計劃。需要足夠的通風。應該提供一個對工人友好的環境。應保持較低的粉塵和煙霧水平。避免過度擁擠,並將人工加溼器保持在建議的正常水平。應為員工提供充足的光線、水、洗手間、小便池和痰盂。

福利

足夠的坐、洗和存放工作時間不穿的物品的空間。應該為必須站著工作的人提供休息區,以便他們可以短暫休息。人員應能夠獲得適當的急救箱,並且應保持最新狀態。

設施:大型工廠

大型工廠需要提供以下設施

  • 如果有 500 名或以上員工,將設有救護室;如果有 250 名或以上員工,將設有食堂。

  • 它應該放置在適當的位置,並有充足的光線和通風,並且兩者兼而有之。

  • 如果工廠僱用了 500 名或以上工人,則應任命一名專職福利官。

  • 當僱用 150 名或以上工人時,應提供配有飲用水的洗手間或休息處。

  • 當僱用 1,000 名或以上工人時,應任命一名安全員。

安全

以下是安全措施

  • 在使用裝置時,應在每件裝置周圍設定合適的圍欄以保護員工的安全。

  • 起重機和升降機必須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並應進行定期測試。

  • 壓力裝置需要根據法律進行檢查。

  • 地板、樓梯和通道應建造良好,並且沒有障礙物。

  • 必須配備眼睛、氣體和煙霧防護裝置。

  • 在危險化學品的情況下,已經制定了額外的安全預防措施。

  • 應該有充足的消防裝置。

  • 如果工廠有 1,000 名或以上員工工作,則應設立一名安全員。

工作時間

工人每週最多隻能工作 48 小時。需要每週休息日。如果有人需要在每週的假期工作,則應在以下三天之一給予他一天的完整休息日:在正常假期之前或之後的一天。他每天最多隻能工作 9 小時。5 小時後,應至少安排 30 分鐘休息。包括休息時間在內,總共最多可以工作 10.5 小時。應為員工提供每週休息日。不允許輪班重疊。

加班工資

如果工人每天工作超過 9 小時或每週工作超過 48 小時,則加班工資為雙倍。兩家工廠不能有相同的員工。禁止雙重就業的做法。但是,當工人出差時,不應支付加班費。一週的工作(包括加班)不應超過 60 小時,一個季度的加班不應超過 50 小時。建議維護加班登記簿。在工廠外部工作,例如田間工人或在公司辦公室以外出差的人員,沒有資格獲得加班費。

婦女就業

女工只能在上午 6 點到晚上 7 點之間工作。任何工廠或工廠群都可以從州政府獲得豁免,但任何婦女都不允許在晚上 10 點到凌晨 5 點之間工作。

  • 婦女夜班:已建議修改工廠法,允許婦女在夜間工作。為了允許女性員工在晚上 7 點到早上 6 點之間工作,政府已決定修改 1948 年工廠法的第 66 條。政府根據婦女團體和當前經濟全球化的要求做出修改該法的決定。每個生產設施,包括服裝行業的生產設施,都可以獲得這種靈活性。這一選擇是在與工會和僱主代表進行討論後做出的。透過為工廠在夜班期間僱用女性提供必要的靈活性,擬議的措施將賦予州政府更多控制權。擬議的修正案除其他外,將規定僱主必須確保工作場所的安全和對女工的適當保護。但是,只有在與相關企業或其代表以及員工或其代表團體進行協商後,州政府或任何經其授權的人員才能允許婦女在整個晚上工作。此外,州政府有權制定自己的法規來批准此類批准。

  • 工人記錄:有必要保留每個員工的登記簿。除非員工的姓名在登記簿中,否則不應允許任何員工開始工作。此外,還必須保留加班記錄。

休假

每年日曆年度,工人有權獲得帶薪年假,其比率為前一年日曆年度每工作20天獲得一天,前提是他在前一年日曆年度工作了240天或以上。童工每工作15天有權獲得一天。在計算240天時,將考慮已賺取的假期、最長12周的產假和停工天數,但在這些天數內不會賺取假期。

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

殘疾津貼和任何福利的貨幣等值都包含在假期現金支付和加班的工資中。但是,它不包括加班或獎金。

危險過程和物質

提供有關危險材料或程式的資訊非常重要。應向附近的工人和公眾提供有關風險和健康問題的的資訊。應準備好安全預防措施和應急計劃。建議成立安全委員會。

根據法律規定僱用兒童

不得僱用14歲以下的兒童,14歲以上但未滿15歲的兒童每天只能工作4.5小時,也不能在夜間工作。需要由認證的外科醫生證明其健康狀況。他不得在晚上10點到早上6點之間工作。“青少年”是指15歲以上但未滿18歲的人。如果他從認證的外科醫生那裡獲得了一份全天工作的健康證明,他就可以被僱用為成年人。青少年不得在晚上7點到早上6點之間工作。對少女的僱用有更嚴格的限制。跟蹤兒童僱員非常重要。

結論

在印度,1948年《工廠法》及其相應修正案適用。該法案概述了員工的工作時間、工作時間、帶薪休假、帶薪加班、年齡限制等。此外,它還詳細說明了如何在工廠保護環境、人類健康和安全。

常見問題

Q1. 1948年《工廠法》是誰提出的?

Ans. 英國克萊門特·艾德禮的勞工部門於1948年批准了《工廠法》,以保護工人的健康。

Q2. 印度《工廠法》何時透過?

Ans. 印度《工廠法》於1949年4月1日生效。

Q3. 《工廠法》修改過多少次?

Ans. 該法案於1949年、1950年、1951年、1954年、1970年和1976年進行了修訂。1948年《工廠法》最後一次修改是在1987年,當時增加了一個關於危險過程的新章節。

Q4. 根據該法案,加班時間的最長限制是多少?

Ans. 根據該法案,加班時間的最長限制是任何一個季度的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50小時。

更新於: 202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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