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法:概述
海關法於 1962 年透過,旨在修改和整合法律。該法的條款於 1963 年 2 月 1 日生效,印度政府在政府公報上釋出了相關通知。
1962 年海關法定義了什麼?
1962 年海關法規定了管理整個印度境內貨物進出口的法律。此外,它還規定對進出口貨物徵收進出口稅,以保護本土商品和企業。
什麼是關稅?
關稅是一種對貨物在國家間國際邊界運輸時徵收的稅種。徵收關稅的目的是保護國內商品和製造業,並控制商品的流動。此外,政府還透過徵收貨物進出口關稅獲得收入。
關稅型別
下表列出了主要的關稅型別
關稅類別 | 適用範圍 |
---|---|
基本關稅 | 適用於所有進口商品,不包括免稅商品。 |
綜合商品及服務稅 (IGST) | 根據 2017 年 IGST 法案的條款,該稅按照在印度供應同等商品適用的稅率徵收,旨在抵消印度 GST 的影響。 |
商品及服務稅補償稅 | 根據 2017 年商品及服務稅(對各邦的補償)稅法規則,該稅對在印度供應類似商品徵收,以抵消商品及服務稅補償稅的影響。 |
保護性、反補貼、保障、反傾銷和特別附加關稅 (SAD) | 在建立商品及服務稅後,只有以前受中央消費稅或增值稅影響的商品現在才受反補貼稅 (CVD) 和特別附加關稅 (SAD) 的影響。 |
社會福利附加費 | SWS 旨在資助和提供社會保障、醫療保健和教育,對除某些不包括在 SWS 中的商品外的商品進口徵收 10% 的稅率。 |
徵收關稅的目的
出於以下列出的原因,印度對產品進出口徵收關稅。
限制進口以保護外匯。
阻止走私和其他活動。
避免傾銷產品。
保護國內貿易。
保障資源收入。
保護印度企業免受不公平競爭。
為了實現政府的政策目標,保障產品進出口。
控制出口。
1962 年海關法下的免稅型別
主要的免稅型別包括:
根據具體命令和個案處理
常見豁免
新增豁免
透過通知
關稅豁免
包括 −
中央政府可以透過通知授予豁免。在“專案進口”下,資本貨物和零部件可以享受降低或免除關稅的待遇。
根據海關法第 25 條,中央政府有權釋出通知,對任何商品給予全部或部分關稅豁免。
豁免可以是普遍的或特定的。具體豁免適用於特定商品,而普遍豁免則適用於商品的使用。
此外,如果滿足特定要求,則提供豁免。
某些要求可能會從輔助或主要職責中排除。
海關法律規則和條例
根據 1962 年海關法第 156 條和第 157 條,中央政府有權釋出符合該法案規定的規則,並執行該法案的主要目標。
1995 年海關和中央消費稅退稅規則概述了計算出口退稅規則的方法。
有關對進口商品進行估價以確定應繳納關稅金額,請參閱 1988 年海關估價規則。
1996 年海關條例:這允許以較低的關稅率進口應稅商品的製造。還概述了在將商品進口到印度以用於出口時必須遵循的程式。
1986 年專案進口條例下的專案進口程式。
1984 年海關代理許可證條例。
違反海關法律的處罰
違反 1962 年海關法案的規定被視為違法行為,根據海關法第 104 條的規定,違法者有權被海關官員根據專員的授權逮捕。他應被帶到地方法官面前。但是,根據海關法的違法行為是非可認知的和可保釋的,因此他將被准予保釋。
1962 年海關法的主要修正案
為了使法律符合全球現代化需求,該法案不時進行了多次修訂。一些主要的修訂包括 −
1969 年海關(修正案)法
1975 年關稅法
1991 年海關和中央消費稅(修正案)法
1978 年海關、中央消費稅和鹽稅以及中央稅務委員會(修正案)法。
2011 年海關(修正和確認)法。
修訂法案賦予海關法官員評估費用的權力,他們現在有資格履行該法案的職責。
結論
1962 年海關法由議會頒佈,旨在提供統一的法律,控制所有與貨物進出口、徵收關稅、對從印度政府賦予特殊地位的國家進口的特定商品給予豁免以及由機構徵收關稅有關的事務。
常見問題
Q1. 印度海關法將關稅定義為什麼?
答:根據海關法的規定,進出口印度的貨物應繳納稅款。如此徵收的稅款稱為關稅。1975 年關稅法規定了對進出口印度的商品徵收關稅的稅率。
Q2. 1975 年海關法中的哪一條被稱為徵稅條款?
答:1975 年關稅法第 12 條規定了對進出口印度的商品徵收關稅的稅率,海關法第 12 條的規定被稱為“徵稅條款”。
Q3. 根據“專案進口”,1962 年海關法允許哪些型別的豁免。
答:1962 年海關法對印度的貨物進出口提供了各種豁免。在“專案進口”下,資本貨物和零部件可以享受降低或免除關稅的待遇。上述豁免可由中央政府透過在官方公報上釋出通知來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