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概述


在印度共和國成立的第六年,議會通過了1955年《公民法》。獲得公民身份、在國外獲得公民身份和終止公民身份的廣泛指南,如1955年《公民法》所述。英聯邦公民身份最初包含在1955年《公民法》中。然而,2003年《公民身份(修正)法》廢除了此條款。

歷史

在該國宣佈獨立的背景下,它被分成兩部分:巴基斯坦和印度。人民被賦予選擇將國籍附加到他們選擇的任何國家的自由。因此,在憲法生效之前,需要制定強有力的規則來確立印度的國籍政策。

什麼是1955年《公民法》?

1955年《公民法》於1955年12月30日由印度議會透過。該法案規定了“獲得和終止”印度公民身份的指南。根據印度憲法第二部分,議會擁有制定公民法案的權力,該部分規定公民身份被定義為“憲法開始”(1950年1月26日)。(有關立憲會議辯論第二部分主題的資訊,請查閱此資料來源。)1955年《公民法》在1985年、1992年、2003年、2005年和2015年進行了修訂。

修正案

主要修訂包括:

1986年修正法案

根據本修正案,未在印度出生的人將被授予公民身份。但是,在孩子出生時,至少有一位父母必須是印度公民。註冊、歸化或結婚成為印度公民的最長時間已發生變化。

1992年修正法案

它規定,如果一個人出生於1950年1月26日之後,但在本法案開始實施之前,則被視為印度公民。但是,其父親必須在其出生時是印度公民。如果該人出生在本法案生效之後,如果其父母一方在其出生時是印度人,則該人將被視為印度公民。

2003年修正法案

本法案修訂了註冊條款和外國國民的權利。納入了雙重國籍制度。

2005年修正法案

除那些曾是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國公民的人之外,此法案適用於所有國家的國民。由於這項法案,來自巴基斯坦、孟加拉國和阿富汗錫克教徒、佛教徒、耆那教徒、拜火教徒或基督教徒等少數民族非法移民被授予印度公民身份。

2016年修正法案

但是,沒有授予來自巴基斯坦、孟加拉國或阿富汗的穆斯林群體公民身份。一個人必須在印度居住才能成為公民的最長時間已從11年縮短至6年。這影響了來自巴基斯坦、孟加拉國和阿富汗的錫克教徒、佛教徒、耆那教徒、拜火教徒和基督教徒等少數民族。

獲得國籍的方式

出生公民身份

《公民法》第3條規定:

  • 如果一個人出生於1950年1月26日或之後,但在1987年7月1日之前,則有資格獲得出生公民身份。

  • 如果其父母一方或雙方是印度公民,則該人有資格獲得出生公民身份。

  • 如果只有一位父母是印度公民,而另一位不是,則必須證明另一位父母在孩子出生時不是非法移民。

註冊公民身份

《公民法》第5條規定:

  • 任何印度裔人士,在申請註冊之前,曾在印度居住七年。

  • 擁有印度血統並在不列顛印度以外的國家居住的人士。

  • 在申請註冊前至少在印度合法居住七年的人士必須與印度公民結婚。

  • 未成年且擁有印度公民身份的兒童。

血統公民身份

根據第4條

  • 如果一個人的父親是出生於印度的印度公民,並且他們出生於1950年1月26日或之後,在印度以外的地方,則他們屬於血統公民。

  • 根據本條款包含的未成年人,如果也是另一個國家的公民,則必須在六個月內放棄該國籍。

歸化

第6條規定,當一個已成年或已達到成年的申請人申請歸化證書,並且中央政府認定已滿足所有要求時,則授予該人歸化證書。獲得歸化公民身份證書的人必須根據第三附表宣誓。

印度海外公民身份

  • 印度海外公民身份是一種法律地位,允許擁有印度血統的外國國民移民到印度共和國並在那裡工作。

  • 它旨在授予雙重國籍。

  • 2005年《公民身份(修正)法》公佈。

公民身份的終止

1995年《公民法》第9條規定了終止公民身份的以下條件。但是,如果印度公民在戰爭期間選擇承擔另一個國家的公民身份,則在中央政府下令之前,其公民身份不會終止。

放棄公民身份

放棄公民身份的條款已在1995年《公民法》第8條中概述。

  • 年滿18歲並且父母雙方都已不再是印度公民後,未成年子女有權在一定時間範圍內選擇其選擇的國家。

  • 該人在向相關部門提交申請後,失去其印度公民身份。

  • 當印度公民達到規定的成年或行為能力年齡並希望放棄其印度公民身份時,他可以透過在相關政府部門登記來做到這一點。

雙重國籍

  • 當來自另一個國家的公民在印度工作,並且他們的孩子在那裡出生時,該孩子在父母在那裡工作期間被授予雙重國籍。

  • 印度血統的未成年人被允許持有印度和其他國家的雙重國籍。授予未成年人雙重國籍,以便他們在達到法定成年年齡之前可以選擇其首選的國籍。

結論

公民身份是指一個人享受公民和政治權利的任何社會或國家中的完全參與。它被定義為一個人與特定國家之間的法律關係,以向該國宣誓效忠為象徵。在憲法透過之後,1955年《公民法》規範了公民身份的獲得和確定。這些法規涵蓋了在某些情況下喪失公民身份以及通常放棄公民身份的情況。這些法規還涵蓋了海外印度公民的登記及其權利。

常見問題

Q1. 海外公民身份到底是什麼?

Ans. 印度海外公民是指擁有印度血統且在法律上是另一個國家公民的人(OCI)。即使對於海外公民,1955年法律也包括了海外公民卡的註冊、海外公民權利以及海外公民卡的放棄和登出的相關規定。

Q2. 獲得印度公民身份的程式是什麼?

Ans. 根據1955年《公民法》,獲得公民身份有多種選擇:

  • 出生在印度領土上的人的出生權公民身份

  • 出生在印度以外,父母是印度人的血統公民身份

  • 祖先是印度公民的人的公民身份註冊。

  • 長期居住在印度的人的歸化公民身份。

  • 領土併入公民身份(由印度政府決定)

  • 關於屬於阿薩姆協議的人的公民身份的特殊規定

更新時間: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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