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法:概述


1986年,通過了環境(保護)法,其目的是確保環境的保護和質量改善,以及與之相關的其他問題。該法案根據印度憲法第253條的條款透過。然而,將其納入環境質量宣告的決定是在1972年6月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斯德哥爾摩會議期間做出的。隨後,印度政府對此表示嚴重關切,並通過了各種立法以保護環境。

環境保護法定義了什麼?

該法案主要定義了環境及其汙染物的含義,然後提出了有關部門應採取的預防措施。它對危險物質的使用進行了定義和限制。同樣,該法案是為了執行聯合國會議關於人類環境的決定而制定的。它們規定了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以及防止可能破壞環境並對人類和其他生物(包括植物和動物)產生負面影響的危險物質的使用。

該法案是一個“總括性”術語,透過為印度的環境法規制度建立框架,涵蓋了廣泛的領域。因此,它涵蓋了環境立法的各個方面,包括所有主要的工業和基礎設施活動,並禁止和規範沿海地區和生態敏感地區的特定活動。該法案還規定了根據其他與環境相關的法律(如水法和空氣法)建立的各種中央和州政府機構活動的協調。

該法的目標

該法的主要目標包括:

  • 建立一個政府機構來控制工業,並能夠直接下達指示,包括停業令。

  • 協調許多遵守法律的組織的行動。

  • 制定常規立法以保護環境。

  • 對危及公共安全、健康和環境的人處以罰款和處罰。每次違規或違反規定,可處以最高五年監禁、最高十萬盧比罰款或兩者並罰。在某些情況下,這可以增加到七年。

  • 促進可持續的環境發展。

該法的特點

環境保護法包含以下特點:

  • 它制定並實施國家方案,以預防、減少和控制環境汙染。

  • 它設定了環境質量在所有表現形式中的標準。

  • 它規定了不同來源向環境排放或排放汙染物的規定。

  • 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排放超過允許限量的任何環境汙染物,也不得允許他人排放此類汙染物。

  • 如果公司違反本法,則在違規發生時直接負責公司的每一個人都被推定為有罪,除非證明其無罪。

該法的重要性

環境保護法的重要性

它包括:

  • 為了維護清潔和安全的環境,它致力於預防、控制和減少環境汙染。這保證了我們擁有一個清潔的生活環境,不受所有有害健康的汙染物的影響。因此,該法試圖保護公共健康。

  • 其目標是阻止過度使用自然資源,併為後代保護自然資源。

  • 該法案對違反其規定的行為規定了處罰。它還規定了企業和政府機構對環境汙染的責任。

  • 中央政府被賦予了巨大的權力,不僅可以指定個人執行某些任務,還可以採取任何其他必要的行動以實現該法的目標。

是什麼使環境保護法成為“總括性法案”?

以下是主要原因:

  • 它沒有專注於特定領域,而是為制定和實施全面的政策以保護和改善整體環境提供了基本基礎。

  • 它促進了聯邦政府、州政府和根據其他環境法建立的實體之間的合作。

  • 它彌補了許多其他特定立法(如水法和空氣法)留下的空白。它將它們聯絡在一起並提高了效率。

  • 它是一部龐大而全面的立法,涵蓋了懲罰性條款以及聯邦政府關於環境的定義、權力和職責。

該法的規定

主要規定包括:

  • 法律授權其協調和執行促進環境保護的國家方案和倡議。

  • 它可以對環境質量提出要求,特別是那些涉及汙染物釋放或排放的要求。

  • 該法可以調整產業的選址。

  • 該法賦予當局進入任何場所進行檢查、裝置測試和其他目的的權利,以及從任何場所收集任何物質樣品進行分析的權利。

  • 環境保護法明確禁止超過既定法規要求排放環境汙染物。

  • 此外,還有一項特別規定禁止處理危險物質,除非符合法規標準。

  • 最後但並非最不重要的一點是,該法案鼓勵任何非指定的政府官員有權就任何違反該法案規定的行為向法院投訴。

對該法的批評

該法的集中化可能是一個缺點。雖然中央政府被賦予如此廣泛的權力,而州政府卻沒有,但前者容易受到其任意使用和濫用的影響。

此外,該法案沒有提及公民參與環境保護。為了防止任意決策,提高對環境的認識,並培養對環境的同情心,讓公民參與環境保護非常重要。

該法案忽略了現代的汙染概念,包括噪音、交通擁堵和輻射波,這些也是環境質量下降的潛在因素。

結論

1986年環境(保護)法的條款代表了環境保護和改善的重大進步。它為預防、控制和減少環境汙染制定了一些嚴格的規定。為了推進該法的目標,中央政府被賦予了廣泛的權力來制定規章和指定機構。該法促成了許多環境保護通知的釋出,包括環境影響評估,該評估引入了新的保護原則。透過點名環境保護法下的汙染企業,它還賦予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的權力,這導致了許多對環境有利的司法判決。然而,該法案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通過後來的修改來填補的空白,以便使其與時俱進。

常見問題

問:1986年環境保護法的主要條款是什麼?

該法案涉及噪音、空氣、水和土壤汙染。由於環境中存在多種汙染物,它提供了安全指南。它禁止使用危險材料,除非事先獲得中央政府的批准。

問: 1986年環境保護法的目的是什麼?

環境保護法的任務是保護和改善環境及其狀況。此外,它還執行了1972年斯德哥爾摩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達成的協議。應該嚴厲懲罰危害環境的個人。

更新於: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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