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保護法:概述


舉報,定義為向公眾披露事實或吹哨,結合了“哨子”和“吹”這兩個詞。這些材料可能與公共或私營機構或組織有關,並涉及被認為是不道德、不誠實或犯罪的行為。“舉報人”是指挺身而出並報告不法行為的人。

巴拿馬檔案洩露事件公開了全球富人透過避稅天堂的離岸公司和空殼公司避稅的資訊。優步檔案揭露了優步在全球範圍內使用的無良手段來主導網約車市場。專家們遺憾的是,印度無法想象如此大規模的曝光。這需要採取果斷行動,加強印度的舉報人保護框架。

舉報人保護法的目標

舉報是指將資訊合法披露給指定的接收者,披露者真誠地相信該資訊支援不法行為。這是一個打擊不端行為並促進 IC 運營正確、有效和高效運作的系統,透過將正確的資訊傳遞給合適的人。

舉報人的型別

舉報人有兩種型別。如下所示:

  • 內部舉報人 − 這些是組織的高階管理人員,他們從舉報人那裡收到有關其組織內部不法行為的資訊。只有組織或公司的上級才有權檢查該行為。通常,政府不負責調查和阻止非法工作的流程。組織自行處理,無需第三方參與。

  • 外部舉報人 − 指的是那些向外部各方(例如媒體記者或相關政府官員)舉報特定組織正在進行的非法活動的人。向外部當局舉報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公眾利益和安全。向外部當局舉報的另一個理由可能是組織對欺詐或其他非法活動反應遲緩。

舉報人保護法下的條款

該法案共分 7 章 31 節。因此,以下是在該法案下的條款:

條款 章節 描述
第 1 節 - 第 3 節 I 初步
第 4 節 II 公共利益披露
第 5 節 - 第 6 節 III 與公共利益披露相關的調查
第 7 節 - 第 10 節 IV 主管部門的權力
第 11 節 - 第 14 節 V 對披露人進行保護
第 15 節 - 第 22 節 VI 罪行和處罰
第 22 節 - 第 31 節 VII 雜項

印度的舉報人保護框架

政府於 2004 年通過了《公共利益披露和舉報人保護 (PIDPI) 決議》,規定記錄有關政府官員或部門腐敗或濫用職權的投訴。中央廉政委員會 (CVC) 被選中處理投訴,這些投訴在舉報人身份被隱瞞後,仍經常轉交到相應的部門。

2005 年,印度批准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該公約涉及報告公共或私人機構的腐敗行為,以及保護證人和舉報人免受報復。

  • 2013 年公司法 − 2013 年公司法第 206-229 條全面涵蓋了檢查和調查事項。如有疑問,檢查員可以審查記錄並根據 2013 年公司法第 208 條建議進行進一步調查,該條規定了此權力。此外,第 210 條賦予聯邦政府權力,在收到檢查員或公司註冊人的通知後,調查任何涉嫌的犯罪活動。

  • 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 − 每家在 SEBI 註冊的公司都必須制定舉報人政策,並負責告知每位員工該政策。自 2019 年 12 月起,SEBI 還實施了一種獎勵機制,作為對舉報內幕交易違規行為給 SEBI 的舉報人的一種激勵。

  • 2014 年舉報人保護法 − 該法案旨在保護那些向有關當局舉報針對公職人員的腐敗、濫用職權或犯罪行為的人。根據該法案,每項投訴都必須包含投訴人的姓名。如果部門負責人認為有必要,廉政委員會可以披露投訴人的身份。任何披露投訴人身份的人都會受到該法案的處罰。

我們需要加強我們的舉報人保護框架

為了加強舉報人保護,需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 增強透明度和問責制

  • 保護公民權利

  • 防止對舉報人造成困難,包括生計損失、死亡威脅等。

應該採取哪些措施來加強舉報人保護框架?

為了給印度所有舉報人提供保護,政府首先需要改革舉報人保護法。一些美國州(包括佛羅里達州、夏威夷州和明尼蘇達州)已將公共和私營部門的僱主視為舉報人保護法的適用範圍。

其次,必須在舉報人保護法下制定強有力的激勵機制。此外,對提出虛假或無意義投訴的處罰也需要加重。

第三,政府必須制定實施舉報人保護法所需的規則。

第四,舉報人應該能夠自由地聯絡獨立的機構,而不是高階官員,以提出投訴。例如,在美國,有專門的機構和公正的調查人員負責根據已制定的各種法律調查舉報人提出的任何指控。它們專門設立是為了收集和調查舉報人的投訴。

結論

政府必須確保舉報人能夠獲得一個支援性的環境,在該環境中,他們可以放心地舉報任何公司發生的非法活動,而無需擔心遭到報復。必須加強舉報人保護流程,以提高公共機構的問責制和透明度。

常見問題

Q1. 舉報人保護法是什麼時候透過的?

答:該法案於 2014 年 5 月 9 日透過。

Q2. 舉報人法案何時在印度議會提出?

答:2014 年舉報人法案是印度內閣為消除該國官僚機構中的腐敗而採取的一項舉措的一部分,並於 2011 年 12 月 27 日由人民院透過。隨後,該法案於 2014 年 2 月 21 日由聯邦院透過。

Q3. 哪個國家率先通過了舉報人保護法?

答:首先,美國通過了舉報人保護法,具體是在 1863 年。美國虛假索賠法於 1986 年進行了修訂,試圖制止美國內戰期間供應商對美國政府的欺詐行為。

Q4. 第一位舉報人是誰?

答:塞繆爾·肖,一位革命戰爭海軍軍官,他與理查德·馬文一起被認為是美國的第一批舉報人。

更新於: 2023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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