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免費義務教育法:概覽


2009年8月4日,印度議會通過了2009年教育權利法案,俗稱2009年RTE法案。根據印度憲法第21(A)條,該法案闡述了在印度為6至14歲兒童提供免費和強制教育的必要性。隨著該法案於2010年4月1日實施,印度加入了135個將教育作為所有兒童基本權利的國家行列。它為小學設定了基本標準,取締了未經認可機構的運作,並反對入學費和兒童面試。

法案的目標

該法案的主要目標如下:

  • 根據第86次憲法修正案的第21A條,每位6至14歲之間的兒童都有權接受免費的公共教育。教育權利法案旨在將這一修正案付諸實施。

  • 所有學生都將在政府學校獲得免費教育,這些學校將由學校管理委員會(SMC)管理。私立學校至少必須免費招收25%的學生。

  • 必須成立國家初等教育委員會,以監督包括質量在內的所有初等教育方面。

法案下的條款

條款如下:

條款 章節 內容
第1條-第2條 I 初步
第3條-第5條 II 免費義務教育權
第6條-第11條 III 適當政府、地方當局和家長的職責
第12條-第28條 IV 學校和教師的責任
第29條-第30條 V 課程和小學教育的完成
第31條-第34條 VI 保護兒童的權利
第35條-第39條 VII 雜項

法案中的要點

在印度,長期以來在國家層面以及各邦都存在重大的教育問題。2009年教育權利法案概述了聯邦政府、各邦和所有地方政府的任務和義務,以彌補國家教育體系中的任何差距。該法案的主要要點如下:

  • 免費義務教育——任何兒童都不必支付任何費用或其他費用,這些費用會阻止他們追求和完成小學教育。為了減輕學校費用的經濟負擔,免費教育還包括為學生分發教科書、校服、文具和殘疾學生的特殊教育材料。

  • 基準要求——教育權利法案為教室、男女廁所、飲用水設施、上學天數和教師的工作時間等制定了指導方針和要求。為了遵守教育權利法案規定的最低標準,印度的每所小學(小學+初中)都必須遵守這些規定。

  • 特殊情況下的特殊規定——根據教育權利法案,未入學的兒童必須被接受到與其年齡相符的班級,並接受額外的輔導,以幫助他們趕上與其年齡相符的學習水平。

  • 不容忍偏見或騷擾——2009年教育權利法案禁止一切形式的體罰和精神虐待,以及基於性別、種姓、階級和宗教的歧視,以及收費入學、私人輔導機構和未經認可學校的運作。

  • 促進兒童全面發展——2009年教育權利法案要求制定課程,以確保每個兒童的全面發展。發展包括兒童的知識、技能和個人潛能。

結論

在當今技術先進且節奏飛快的社會中,教育的重要性非常明顯。在印度獨立60多年後,受教育權正式被確認為一項基本權利,使憲法起草者的願景成為現實。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教育法是其他邦只能企及的皇冠上的明珠。但除非認真填補這項令人欽佩的法案中的差距和模糊之處,並強制執行其適當的應用,否則它最終可能會遭受年老、無力和無爪的老虎的可怕命運。

常見問題

問:“免費義務初等教育”是什麼意思?

每位6至14歲之間的兒童都有權在當地公立小學接受免費教育。

問:RTE將在印度如何獲得資金和實施?

RTE的財政支援將由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分擔。中央政府必須編製成本估算。一部分費用將撥付給州政府。

問:RTE規則是什麼意思?

根據印度憲法第21-A條,所有6至14歲之間的兒童都有權享有免費義務教育作為基本權利。教育權利法案和第21-A條均於2010年4月1日生效。

更新於:2022年12月19日

444 次瀏覽

開啟您的職業生涯

完成課程獲得認證

開始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