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福利法案》:概覽
1961年《產假福利法案》(2017年修正)是一項支援女性在懷孕期間工作的立法。它保障女性僱員的“產假福利”,即在休假照顧新生兒期間支付工資。任何僱員超過10人的企業都必須遵守此規定。2017年的《產假修正法案》進一步修改了這項法律。該法案是一項重要的立法,保障了母性的尊嚴,並確保職場母親能夠給予孩子必要的關愛。產假福利除了維護女性權益外,也為她們提供經濟上的支援。
法案的適用性
1961年《產假福利法案》適用於工廠、礦山和種植園等企業。過去12個月內平均每天僱傭10名以上員工的任何組織都屬於該法案的覆蓋範圍。它也適用於相關印度邦的任何商店或其他機構。此外,某些工廠和組織也受到該法案的約束。為了員工的福祉,必須遵守該法案。
每個組織都必須遵守這項法案,員工必須獲得多項福利。因此,員工得到最好的照顧,並保持良好的健康。員工的福祉至關重要,因為它有助於企業的蓬勃發展。
法案中的重要條款
該法案共有30個章節。一些重要的條款包括:
條款 | 內容 |
---|---|
第三條 | 定義 |
第四條 | 禁止女性在某些期間就業或工作。 |
第五條 | 獲得產假福利的權利。 |
第七條 | 婦女死亡情況下產假福利的支付。 |
第八條 | 醫療津貼的支付。 |
第十三條 | 在某些情況下不扣除工資。 |
第十八條 | 產假福利的喪失。 |
第二十一條 | 僱主違反法案的處罰。 |
法案下的資格
以下是申請產假福利需要滿足的主要條件:
為了獲得該法案規定的福利,員工(女性)必須在過去12個月內至少為企業工作了80天。
除了公立醫院、療養院、學校和其他企業外,該法案也保護流產的女性。
如果女性懷孕以流產告終或進行了人工流產,她最多有權獲得六週的帶薪假期。如果她早產,則在出生證明提交48小時後支付工資。
根據1961年《產假福利法案》,女性可獲得12周的產假。然而,2017年的《產假福利(修正)法案》已將休假期限從12周延長至26周。
26周的產假期限可分為預產期前的最長8周假期和分娩後的剩餘假期。
最多可為兩個孩子的母親提供26周的最長產假期限。生育三個及以上孩子的母親適用12周的假期。根據該法案,除非流產是由於醫學上終止妊娠造成的,否則女性在流產後無需工作六週。代孕母親和收養不滿三個月嬰兒的母親也有資格享受12周的假期。
在家辦公福利
根據該法案,孕婦可以在領取產假福利的同時在家辦公。但是,僱主和員工都必須同意就業條款。在首次會面時,僱主必須向孕婦解釋產假福利。員工必須向僱主提交必要的文書,以便在產假期間支付福利。勞動部已下令各州向孕婦提供解釋。女性應該充分利用在家辦公的優勢,這使她們能夠與新生兒共度時光並給予他們必要的關愛。
法案下的提前通知
該法案規定,僱主必須在員工預產期前向孕婦提供必要的通知。僱主必須在48小時內向她發出此通知。透過這種方式,員工將瞭解相關政策。如果她準備在家辦公,她可以申請產假福利。在首次會面時,必須讓員工瞭解產假福利。即使員工拒絕,公司也必須依法提供福利。任何組織都不會在沒有通知期的情況下接受休假申請或辭職。由於這項立法是為員工制定的,因此員工和組織都必須充分利用它。一些與通知和休假相關的章節:
條款 | 內容 |
---|---|
第六條 | 產假福利申請及支付的通知。 |
第九條 | 流產等情況下的假期。 |
第九條A | 輸卵管結紮術的帶薪假期。 |
第十條 | 因懷孕、分娩、早產、流產、醫學上終止妊娠或輸卵管結紮術引起的疾病假期。 |
結論
憑藉1961年《產假福利法案》,所有這些女性現在都可以感到安全和受到賦權。保護母性並確保母親和孩子的經濟安全是該法案的主要目標。它在維護母親和孩子尊嚴的同時,為其提供經濟上的支援。該法案很好地說明了法律如何賦予母親權利。該法案為員工提供了具體的優勢,最終使她們能夠擁有無壓力的懷孕期,從而使女性的未來更加安全。
常見問題
問:《產假福利法案》適用於所有組織嗎?
根據該法案第二條,該法案適用於所有工廠,包括僱傭10名或以上員工的每家商店和企業。
問: 《產假福利法案》是否適用於合同制或諮詢制的女性員工?
根據該法案第二條,原來的規定仍然有效,即該法案適用於所有以任何身份直接或透過任何機構受僱的女性,即無論是合同制還是諮詢制。
問: 委託母親和收養母親的福利是什麼?
根據該法案第三條(ba),委託母親是指使用自己的卵子創造胚胎並植入其他女性體內的生物學母親。此外,合法收養不滿三個月嬰兒的女性或委託母親,有權從孩子交給收養母親或委託母親之日起享受十二週的產假福利。
問: 在什麼情況下適用《產假福利法案》?
該法案適用於礦山、工廠、馬戲團、工業、種植園以及僱傭十名或以上員工的商店和企業,但不包括《1948年僱員國家保險法》所涵蓋的員工。各州政府可以將其擴充套件到其他機構。該法案沒有工資上限。
問: 產假福利是預付的嗎?
是的。根據《法案》第6條第(5)款,預期分娩日期之前的產假福利金額應由僱主預付。但是,要獲得預付款,她需要提交所有規定的證明檔案,以證明其懷孕。提交證明檔案後,僱主應在四十八小時內向該婦女支付後續期間的應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