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瓦qf法案:概述
1995 年印度瓦qf法案旨在管理瓦qf及其相關或附帶事項。它適用於整個印度。
瓦qf的含義是什麼?
“waqf”一詞字面意思是“扣留”。從法律意義上講,瓦qf是指保留財產,以便其收益或產量始終可用於慈善或宗教事業。當穆斯林出於慈善事業,遵循其伊斯蘭信仰和情感,併為社會福利和提升而以真主的名義捐贈其財產時,就使用瓦qf一詞。瓦qf字面意思是“扣留”、“停止”或“捆綁”,表示真主擁有已預留的財產並將其轉讓給他。
法律的目標
制定本法案的一個目的或目標是保護瓦qf的利益並規範以瓦qf名義建立的財產。管理者的辦公室或穆塔瓦利至關重要。瓦qf的建立可以透過多種方式進行,本專案涵蓋了所有這些方式。瓦qf具有法律約束力和可執行性,本法案解決了其法律後果。瓦qf是伊斯蘭法中最關鍵的領域,因為它涉及穆斯林社會、經濟和宗教生活的方方面面。
根據本法案,以真主的名義為宗教和慈善目的捐贈的財產被稱為瓦qf。在法律術語中,是指任何信奉伊斯蘭教的人永久地將任何動產或不動產用於穆斯林法認可的任何虔誠、宗教或慈善目的。
根據本法案設立瓦qf委員會的規定
以下規定是:
規定 | 描述 |
---|---|
第 9 條 | 中央瓦qf委員會的設立和組成。 |
第 14 條 | 委員會的組成。 |
第 23 條 | 執行長的任命及其任期和其他服務條件。 |
第 24 條 | 委員會的官員和其他僱員 |
第 25 條 | 執行長的職責和權力 |
第 26 條 | 執行長在委員會命令或決議方面的權力。 |
第 27 條 | 委員會的權力委派 |
瓦qf的種類
瓦qf有兩種型別,即:
公共瓦qf
私人瓦qf
公共瓦qf - 公共瓦qf是為了慈善、宗教或公共目的而設立的瓦qf。
私人瓦qf - 瓦qf-ulal-Aulad 是私人瓦qf的另一個名稱。這種瓦qf是為定居者的直系親屬和任何後續世代建立的。它是以瓦qf形式進行的家庭財產分配。
與根據本法案註冊瓦qf相關的規定
關於註冊的規定是:
規定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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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條 | 註冊 |
第 37 條 | 瓦qf登記簿 |
第 38 條 | 委員會任命執行官的權力 |
第 39 條 | 委員會關於已停止存在的瓦qf的權力 |
第 40 條 | 確定財產是否為瓦qf財產 |
第 41 條 | 登記瓦qf並修改登記簿的權力 |
第 42 條 | 瓦qf管理變更的通知 |
第 43 條 | 在本法案生效前已註冊的瓦qf被視為已註冊。 |
穆塔瓦利
穆塔瓦利只是瓦qf的管理者。他不是財產的所有者,甚至不是受託人。他只是一個主管,其責任是確保正在以瓦基夫希望的合法用途使用財產的收益。他必須核實受益人是否正在獲得利益。因此,他對收益的影響力很小。
穆塔瓦利的任命
穆塔瓦利由瓦基夫選擇。他也被允許持有穆塔瓦利這個名稱。在印度,如果設立瓦qf時未指定穆塔瓦利,則根據遜尼派法律,瓦基夫成為第一任穆塔瓦利,但根據什葉派法律,即使瓦qf仍然合法,也必須由受益人處理。瓦基夫有權制定選擇穆塔瓦利的指南。如果前者失敗,則創始人、創始人的執行人和臨終時的穆塔瓦利是選擇穆塔瓦利的權利依次傳遞的順序。
結論
瓦qf是一種既有法律約束力又永久執行的監禁,任何感興趣的人都可以向民事法院尋求救濟。穆塔瓦利的地位對瓦qf至關重要;當職位出現明確空缺或對現任穆塔瓦利的資格或能力存在爭議時,可以行使此權力。印度教的達爾瑪捐贈或英國的信託與穆斯林的瓦qf不同。
常見問題
問:瓦qf委員會能否根據 1961 年所得稅法第 80(G)條接受捐贈並開具收據?
是的。瓦qf委員會可以根據 1961 年所得稅法第 80(G)條接受捐贈並開具收據。
問:如何管理瓦qf財產?
瓦qf財產由瓦qf(相當於信託)和州瓦qf委員會管理。
問:誰是瓦基夫?
瓦基夫是為受益人建立瓦qf的人。1995 年法律第 3 條(a)款規定,“受益人”是指為其利益而建立(瓦qf)的人或物件,包括宗教、虔誠和慈善物件以及穆斯林法認可的任何其他公共事業物件。”
問:瓦qf的概念是什麼?
1995 年《瓦qf法案》第 3 條(r)款將“瓦qf”定義為“任何人為穆斯林法認可的任何虔誠、宗教或慈善目的永久地將任何動產或不動產捐贈”。
問:瓦qf法律是什麼時候引入的?
1923 年《穆斯林瓦qf法案》是由英國人首次引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