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印度合同法撤銷提案和接受


通常,當受要約人宣告其同意受要約人的提議約束時,一項協議就被認為是已達成。確定協議達成時間的準確時間遠不像最初看起來那麼容易。人們可以退出或拒絕其達成協議的提議的可能性使這個問題更加複雜。

撤銷的含義

從法律意義上講,撤銷是指要約人在受要約人承認要約之前立即撤回其提出的要約。從字面意義上講,撤銷就是否定任何事情。在受要約人承認要約之後,要約人可以撤回等價物,但這並不屬於“撤銷”的定義。

要約和承諾的撤回規則,不僅在確定何時決定協議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且在維持人際間順利互動方面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它有助於最大限度地減少聚會中的交易成本。到目前為止,在法律文書中,關於這一根本性問題還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這使得協調過程變得不可能,因為不同的立法從各自的角度來處理這個問題。

什麼是合同?

當一個人表示他願意對另一個人採取或不採取行動時,就被認為是提出要約,這是任何提議成為合同的第一步。然後,另一個人必須同意該提議,或接受它。當一項提議被接受時,它就變成一項承諾,由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作出。這就是承諾的含義。接受提議的人是受要約人,提出要約的人是承諾人。

根據承諾,當雙方都同意時,就被認為是採取或不採取行動。在考慮因素給出後,當事人被認為達成了協議。因此,合同是任何可由法律強制執行的安排。1872 年印度合同法,即第 2 條,第 (a) 至 (c) 款,對整個過程 (j) 作了精確的說明。

什麼是提案和接受的撤銷?

印度合同法的第 5 條規定了撤銷要約和承諾的規則。根據第 5 條,要約可以在向要約人送達承諾通知之前任何時候撤回。當要約人收到承諾通知時,要約的撤銷就不再可能。

示例 - 7 月 10 日,A 在接受要約後郵寄信件。B 於 7 月 14 日收到信件。但是,B(要約人)於 7 月 10 日獲悉了接受。因此,要約只能在 7 月 10 日之前撤銷。

撤銷的方式

根據印度合同法的第 6 條,要約的撤銷可以透過以下方式進行:

基於通知的要約撤回

在受要約人能夠接受要約並據此採取行動之前,要約人必須通知受要約人其要約已被撤銷。該規則主要涉及並關注透過郵件或郵寄發送的書面信函,這是最古老、最正式的溝通方式之一。

由於時間的推移而導致的要約撤回

一旦接受的期限已過,要約可能會失效。如果協議規定必須在一定時間內作出承諾,則如果受要約人未能在此時間窗之前作出承諾,則要約將被撤銷。

未滿足先決條件時,要約失效。

如果要約受制於滿足先決條件,則在未滿足先決條件的情況下作出的任何承諾都將導致要約立即撤銷。

由於要約人死亡或精神錯亂而導致的撤銷

在要約人不幸死亡或精神錯亂的情況下,要約也可能失效,但前提是在要約人死亡或精神錯亂的事實為人所知之前作出承諾。

英國法與印度法之間的區別

在英國法中,承諾被認為是不可撤銷的,因為一旦達成一致意見(ad idem),就不可能事後撤銷或改變主意。根據英國法,受要約人無權撤銷其承諾。

然而,印度法與英國法不同,它允許受要約人在要約人收到其承諾通知之前的任何時候撤回其承諾。因此,如果受要約人在將其告知要約人後改變主意,則可以選擇撤回其承諾。但在要約人從受要約人處獲悉承諾之前,重要的是要公開撤銷承諾的事實。

案例法

  • Henthorn訴Fraser案(1862年) - 一處房產被提供給某人出售。這需要該人14天內作出回應。他住在另一個城鎮,下午3點50分他郵寄了他的承諾,要約人在晚上8點30分收到。下午1點,要約人郵寄了一封撤銷信,該人於下午5點30分收到。因此,受要約人在要約人收到承諾的充分通知之前沒有收到撤銷通知。因此,撤銷被認為無效。

  • 印度聯盟訴Bhimsen Walaiti Ram案(1969年) - 在此案中,被告贏得了一家酒店的拍賣,並預先支付了1/6的價格。然而,預計財政專員應已最終確定該提議,但他尚未這樣做。與此同時,被告沒有支付最終款項,因此專員責令進行新的拍賣。

    重新拍賣籌集的資金較少,原告提起訴訟以追回差額。承諾的通知並非完全對被告有利,但最高法院裁定,由於專員尚未對該出價給予最終許可,因此被告仍然有權撤回或取消其要約。

結論

協議和合同的接受和撤銷是普通法理解的基礎。1872年印度合同法在其頒佈150年後仍然適用,這表明其指導思想是多麼優秀,以及在法律和經濟層面上的接受程度是多麼廣泛。如果人們普遍瞭解1872年印度合同法的概念和原則,那麼導致衝突並最終以訴訟告終的單方面合同將變得不那麼普遍。

常見問題 (FAQ)

Q1. 郵寄承諾函後,受要約人能否撤銷承諾?

答:可以。在向指定的受要約人送達承諾通知之前,受要約人可以放棄要約。當要約人收到承諾函時,溝通就完成了。因此,受要約人在郵寄信函與要約人收到信函之間的時間段內可以撤銷承諾。

Q2. 要約被接受後能否撤銷?

答:不可以,一旦要約被接受並建立了合同,就不能撤銷。只有雙方同意、履行、違約或合同中規定的其他事件才能導致合同終止。

Q3. 承諾前撤銷規則是否有例外情況?

答:是的,有一些例外情況。例如,在堅定要約的情況下,撤銷是不可能的——這是商人提供的要約,保證在預定的時間內有效。

更新於: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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