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合同法)
代理是指兩個人之間的一種關係,其中一人有權代表另一人行事,從而使他或她有權與第三方建立法律關係。在代理合同中,有兩方當事人:委託人和代理人。代理合同基於一個人無法執行所有交易的事實;因此,他可以委派其他人代表他行事。
在代理合同中,代理人不僅是委託人和第三方之間的橋樑,而且他還可以讓委託人對其所做行為負責。必須在此注意,代理人在代表委託人行事時,是以委託人的身份行事的。
委託人
根據印度合同法第 182 條,“委託人”是指為其代理行為的人或被其代理的人。因此,被授予代理權的人將是委託人。
委託人是指僱用他人執行行為並由他人代表與第三方進行交易的任何人。
代理人
1872 年印度合同法第 182 條將“代理人”定義為“受僱為他人執行任何行為或代表他人與第三方進行交易的人”。
代理人是指受委託人委託代表其行事、代表其與第三方進行交易並使其與第三方建立合同關係的人。
當事人訂立代理合同的能力
僱用代理人的一方必須具有法律能力或有能力執行其僱用代理的目的。未成年人或精神錯亂者不能委派代理人合法地代表他們(第 183 條)。即使如此,被如此委派的代理人也不必有能力訂立合同(第 184 條),因此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可以被任命為代理人,試圖在委託人和第三方之間建立法律關係,但這樣的無行為能力的代理人不能被追究其對委託人的個人責任。
代理合同的特徵
印度合同法第 183 條至第 185 條解釋了代理合同的特徵或特點。下面簡要討論了代理合同的特徵。
委託人的能力[第 183 條]
為了形成代理合同,委託人必須有能力訂立合同。也就是說,他必須已成年(18 歲以上)且神志清醒。因為代理人在代理合同中在委託人和第三方之間建立合同關係,所以他們必須具有合同能力。
代理人的能力[第 184 條]
代理合同中代理人的能力無關緊要。任何人都可以作為委託人和第三方之間的代理人。換句話說,任何人在未成年或其他無法訂立合同的情況下,都能在委託人和第三方之間建立有效的合同。但是,如果代理人無法訂立合同,則他不對委託人承擔責任。
無需對價[第 185 條]
法律不要求或強制對代理合同的有效性給予任何考慮。代理人通常會因提供的服務而獲得佣金作為報酬。然而,在他被任命時沒有提供任何對價給他。
法律約束力
委託人對其代理人的行為負有法律約束力,就像他對自己的行為負有法律約束力一樣。
代理的形成或產生
代理可以透過以下方式形成或產生:
授予代理人代表委託人行事的實際權力
透過授予代理人權力,可以建立代理合同。這種授權可能是明示或默示的。
明示授權 - 明示授權是透過口頭或書面方式直接授予代理人的。
默示授權 - 當授予代理人的權力可以從案件或當事人情況的具體情況或必要性中推斷出來時,則稱代理為默示形成。
代理人在緊急情況下的代理權
根據印度合同法第 189 條,代理人有能力在緊急情況下做任何必要的事情來保護其委託人免受任何型別的損失。例如,代理人可以修理貨物並將其轉交給買方以完成銷售。
依禁止反言產生的代理
有時,代理人缺乏代表委託人行事的權力。即使如此,委託人也會在第三方的腦海中形成一種印象,即他認為代理人有權代表他行事。在這種情況下,委託人對其代理人代表第三方所做的行為負責。這被稱為禁止反言產生的代理。
追認
當缺乏代理權的代理人代表委託人執行某項行為時,委託人可以選擇拒絕承擔責任或追認(授權,給予正式同意)該行為。當委託人追認該行為時,即當他批准未經其授權但代表其執行的行為時,他就受其約束。由於雙方相互追認,因此產生了代理關係。
結論
建立代理關係的合同在商法中非常普遍。它們可以是默示的,也可以是明示的。當一個人將其權力委託給他人,任命他們執行特定工作或在指定的工作領域執行多項工作時,根據印度合同法,就會形成代理合同。委託人與代理人關係的建立賦予雙方權利和義務。保險代理、廣告代理、旅行社、經紀人、經紀人等等都是這種關係的例子。
常見問題解答 (FAQ)
Q1. 什麼是代理合同?
答:1872 年印度合同法管轄代理合同,並解釋了委託人和代理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在印度,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本質上是合同關係,因此受其合同條款和條件的約束。
Q2. 代理合同的特徵是什麼?
答:代理合同可以透過口頭、書面明示或行為默示的方式建立。此類合同也可能因需要、一方或某種情況而形成。例如,如果第三方因 B 的行為而認為 B 是 A 的代理人,則 B 在法律上被視為 A 的代理人。
Q3. 代理合同的基礎是什麼?
答:代理合同基於一個人無法執行所有交易的事實,因此他可以委派其他人代表他行事。
Q4. 代理合同是如何形成的?
答:當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透過明示協議任命代理人時,就會產生代理關係。委託人和代理人之間可以達成口頭或書面的明確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