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印度合同法,合同應由誰履行
“合同”一詞源於拉丁語“contractum”,意為“結合在一起”。印度合同法第2(h)條規定:“合同是法律可以強制執行的協議”。根據1872年印度合同法第10條,所有協議,如果是在自由同意的情況下訂立的,則都是合同。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雙方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履行其合同義務。
承諾人和被承諾人
一份合同至少有兩方:承諾人和被承諾人。被承諾人是向其做出承諾的人,而承諾人是履行承諾的一方。1872年印度合同法第40、41和42條規定了誰來履行合同。
合同的履行
“履行”的法律定義是,一方根據他們締結的合同,履行對另一方的義務。合同在締約雙方身上產生了一種法律義務,要求他們在合同期限內履行其相互的義務。解除合同最自然和最常見的方式是違反合同。履行合同條款的人將免除進一步的義務。在大多數情況下,這種履行也使他享有對方履行的權利。當合同的履行符合合同義務時,該協議即被視為終止。
“合同履行”一詞指的是承諾人和被承諾人都履行其合同責任。根據印度合同法第27條,如果承諾人在履行前死亡,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諾人的代表對其承諾具有約束力。這意味著每個締約方都必須履行或提出履行其承諾。
合同應由誰履行?
合同可以由以下人員履行:
承諾人
根據**第40條**,如果從合同的性質或當事人的意圖可以看出,其中任何承諾必須由承諾人本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僱用的任何其他有能力的人來履行,則該承諾必須由承諾人本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僱用的任何其他有能力的人來履行。
代理人
代理人是指依法被授權代表他人或組織行事的人。如果合同不需要個人考慮,承諾人或其代理人可以選擇一個有能力的個人或代理人來執行它。**第40條第2款**
法定代表人
包含使用個人才能或基於個人考慮的合同,在承諾人死亡時終止。當然,對於其他合同,已故承諾人的法定代表人有義務根據**第37條第2款**履行合同。
**例如:**M同意在一週內以1,000,000盧比的價格將他的汽車賣給N。然而,M在合同簽訂5天后去世。M的代表有義務將汽車賣給N,而N有義務向M的代表支付100,000盧比。
第三方
**第41條**規定,如果被承諾人接受第三方履行承諾,則此後他不能對承諾人強制執行該承諾。
共同承諾人
共同債務的轉移(第42條)
根據印度合同法第42條,“當兩人或兩人以上做出共同承諾時,除非合同中出現相反的意圖,否則所有這些人,在其共同生存期間,以及最後一位倖存者死亡後,所有人的代表都必須共同履行該承諾。”
共同權利的轉移(第45條)
“當一個人向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承諾時,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否則索取履行的權利,在當事人之間,在其共同生存期間屬於他們,在他們死亡後,屬於已故人員的代表與倖存者共同享有,在最後一位倖存者死亡後,屬於所有人的代表共同享有”。
承諾的履行時間和地點
合同僅為被承諾人履行。合同的履行只能由被承諾人要求。當然,在一些情況下,即使第三方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也可以強制執行承諾。例如,信託、婚姻協議等等。如果被承諾人死亡,他指定的代表可以根據合同要求履行承諾。
結論
我想總結一下,1872年印度合同法第40、41和42條處理的是“合同應由誰履行?”的問題。
第40條
如果合同的性質表明任何一方的意思是合同的承諾由承諾人本人履行,則承諾人有義務履行。同樣,承諾可以由承諾人、其代表或僱傭的代理人履行。如果承諾人、其代表或其代理人無法轉讓承諾的執行,則根據合同的性質,承諾人、其代表或其代理人可以履行承諾。
第41條
如果被承諾人接受第三方履行承諾,則被承諾人之後不能對承諾人強制執行該承諾。因此,即使承諾人沒有授權第三方履行承諾,當承諾被履行時,承諾人也被免除了其義務。
第42條
除非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否則共同承諾人有義務共同履行義務。同樣,如果任何承諾人死亡,他們的法定代表人必須與其餘承諾人合作履行承諾。如果所有承諾人都死亡,他們的法定代表人必須共同履行承諾。
常見問題 (FAQ)
Q1. 承諾應由誰履行?
A1. 如果從案件的事實可以看出,合同各方意圖合同中包含的任何承諾由承諾人本人履行,則該承諾必須由承諾人履行。
Q2. 誰可以履行合同,誰可以要求履行?
A2. 根據“非合同當事人不能獲得合同項下權利”的一般規則,只有被承諾人才能要求根據合同履行承諾。即使合同是為了他的利益而訂立的,第三方也不能要求其履行。
Q3. 合同應何時履行?
A3. 根據合同法,在以下情況下,合同不一定要履行:如果合同各方同意“更新”、“撤銷”或“變更”,則必須履行原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之前的合同被取消並由新的合同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