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特別婚姻法恢復夫妻權利


婚姻被視為人生中的一個關鍵時刻。人們普遍認為結婚標誌著人生的第二個階段。在印度教中,它被視為神聖的行為。印度教法認為婚姻是一種聖禮。它意味著彼此共同生活,分享所有的喜怒哀樂。雙方都必須始終對這段關係做出承諾,並願意即使面對諸多缺陷也堅持在一起。

什麼是恢復夫妻權利?

1954年《特別婚姻法》第21條規定:“當一方配偶無正當理由脫離另一方配偶的共同生活時,受損害的一方可向地方法院申請恢復夫妻權利,法院在查明申請書陳述屬實,且無法律理由駁回申請的情況下,可相應判決恢復夫妻權利。”

然而,進一步的規定說明,如果出現關於是否有正當理由脫離共同生活的問題,則負有提供正當理由的責任的是脫離共同生活的一方。

如果恢復夫妻權利的訴訟成功,並且一方配偶被認定為無正當理由分居,那麼夫妻雙方必須共同生活。

恢復夫妻權利的必要條件

以下是主要要求:

  • 雙方必須合法結婚,並且依法被承認是夫妻。

  • 一方配偶必須停止參與另一方配偶的社會生活。

  • 此類脫離行為不應有正當理由。

  • 在這種情況下,受損害的一方可以請求恢復其夫妻權利。

  • 不應以任何其他法律理由拒絕這項救濟。

  • 申請書中的陳述必須真實併為法院所接受。

  • 因此,法院可以對受損害的一方做出有利的判決。

恢復夫妻權利的憲法有效性

  • 在**薩羅傑·拉尼訴S.K.查達**案中,印度最高法院支援這一立場(xiv)。最高法院裁定,第21條和第14條都不屬於家庭或婚姻生活的私人領域。

結論

如上所述,如果一方配偶的夫妻權利被無正當理由剝奪,另一方配偶可以提起訴訟要求恢復。它是一種有用的解決方案和維護婚姻的條款。印度教婚姻被認為是一種聖禮,是一種超越生死結合的結合。但是,人和時代都在變化。

因此,這項規定已被視為一項強制性規定,它迫使兩個成年人違背意願地共同生活。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儘管我們為個人的自由和人身自由而奮鬥,但像第9條這樣的法律有時會迫使夫妻即使已經失去了所有愛意和關心也必須共同生活。

常見問題

Q1. 家庭法中的恢復夫妻權利是什麼?

A1. 根據恢復夫妻權利的規定,如果在任何時候丈夫或妻子無正當理由未能或拒絕履行其應盡的義務,受損害的一方可以向相應的地方法院尋求法律援助。

Q2. 誰可以申請恢復夫妻權利?

A2. 根據1954年《特別婚姻法》第21條,遭受忽視或無故遺棄的受害配偶可以尋求“恢復夫妻權利”。

Q3. 恢復夫妻權利的案例是什麼?

A3. 當婚姻中的一方配偶無正當理由脫離夫妻共同生活時,另一方配偶有權要求恢復其夫妻權利。脫離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有責任提供正當理由。此理由必須合理且可信。

Q4. 妻子何時可以申請恢復夫妻權利?

A4. 如果丈夫無正當理由逃跑或忽略其婚姻義務,妻子可以請求恢復夫妻權利。丈夫也可以請求恢復夫妻權利。

Q5. 主要型別的賠償是什麼?

A5. 賠償主要有三種類型:賠償罰款、假釋撤銷罰款和直接命令。法院可以在同一案件中下令進行所有三種類型的賠償。

Q6. 如果妻子拒絕恢復夫妻權利怎麼辦?

A6. 恢復夫妻權利的目的是在夫妻之間建立良好的關係。如果相應的配偶拒絕法院做出的恢復夫妻權利的命令,則另一方可以進一步尋求法律分居或申請離婚。

更新於: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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