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法下的準合同


Quasi意為“幾乎”、“表面上但實際上並非如此”或“好像”。當事人之間的義務並非合同義務,但法律將其視為合同義務。法院建立準合同是為了保護在貨物或服務支付爭議中,避免當事人遭受不當得利。

準合同的含義

準合同是法律為確保公平正義而制定的合同,無需任何同意表示。準合同義務基於這樣一種理念:法律和正義應力求防止不當得利,即一個人以犧牲另一個人為代價而獲利,或防止一個人保留從另一個人那裡獲得而不應獲得的資金或利益。

換句話說,準合同是具有準合同能力的事物,或者看起來像某事物但並非如此的事物。合同是可能具有法律效力的潛在口頭或書面協議。準合同是兩個事件之間的事後聯絡,雙方之間沒有任何先前的義務。在當事人之間沒有任何協議的情況下,它是法院命令建立的合同。

在印度語境下,1872年《印度合同法》的**第68條至第72條**處理的是“與合同所產生的關係類似的某些關係”。

準合同權利的基本特徵

以下是準合同權利的基本特徵:

  • “準合同”並非實際合同。

  • 它不再遵循要約和承諾規則。

  • 它是法律強加的,而不是任何正式協議強加的。

  • 它是一種權利,並非針對全世界,而是針對特定的人。

  • 它基於公平、適當的良心、正義和自然正義的理念。

準合同學說

不當得利意味著個人不能以不知情方的代價來使自己獲利。Quantum meruit,或“實際服務的價值”,決定了在不存在合同或需要的工作金額不確定但應收取費用的情況下,為服務支付的金額。

準合同的型別

**第68條至第72條**處理五種型別的準合同義務。

向無行為能力人供應必需品(第68條)

如果某人無權簽訂合同,或者所有他依法有義務贍養的人都由他人提供與其生活狀況相符的必需品,那麼提供此類資源的人有權從該無行為能力人的財產中獲得償還。

Chappell訴Cooper案

必需品是指一個人無法合理生存而必需的東西,例如食物、住所和衣物。精神發展與身體培養同等重要,因此,對身體成長的支援、藝術和貿易方面的教育和指導等等,也可能是必需的。因此,構成必需品的是相對的事物。迄今為止,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 合同必須是為了合理滿足其生活需要的商品。

  • 他必須沒有足夠的這些必需品的供應。

透過受委託人支付(第69條)

根據第69條,準備支付他人有義務支付的款項,並因此可能支付該款項的人,有權從他人那裡獲得補償。

在**Govindram Gordhandas Seksaria訴Gondal邦**一案中,當事方同意購買一些磨坊,為了防止該財產被拍賣,他被允許從賣方那裡收回他先前支付的逾期市政稅款。此外,法院解釋說,第69條不要求對付款感興趣的人對支付款項相關的財產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利益。

無償行為的義務(第70條)

第70條指出,如果某人合法地為他人做了或給了某些東西,而無意無償地這樣做,並且該人從中獲得任何利潤,他就有責任補償或歸還如此做或交付的因素。

拾獲物品的責任(第71條)

根據第71條,拾獲他人物品並將其保管的人承擔與受託人相同的責任,因為受託人有義務像一個日常謹慎的人一樣小心保管貨物。

此外,他應努力尋找物主。否則,他將對單方面談話負責。在找到物主之前,該財產歸拾獲者所有;如果物品易腐爛、無法找到物主、物主拒絕支付法定費用等,他可以出售。

透過錯誤或脅迫進行支付或交付(第72條)

“因錯誤或脅迫而交付現金或商品的人的責任”。這是指因錯誤或脅迫而收到款項或交付商品的人,有義務將款項償還或將商品返還給合法所有者。

根據**Mafatlal Industries訴印度聯邦政府**一案,當由於法律誤用或錯誤而徵收消費稅或關稅,並且評估員將稅收負擔轉嫁給第三方時,則無法以法律錯誤為由提起退款訴訟。在這種情況下,納稅人不能要求退款,因為這將構成不當得利。

結論

準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與實際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不同。正如《印度合同法》的若干章節為違反明示合同提供補救措施一樣,《印度合同法》第73條為違反準合同提供補救措施。它規定,違反明示合同的補救措施是,任何受損害的人都有權獲得與違約方已簽訂合同以履行其義務並違反其合同相同的補償。

雙方未以書面形式商定任何條款和條件。法律對獲得不當利益的當事方施加此類義務,以根據公平、自然正義和善良的良心對其他當事方進行補償。準合同學說是1872年《印度合同法》的一個關鍵組成部分,它為遭受損失而另一人從中受益的當事方提供救濟。

常見問題解答 (FAQs)

Q1。“準合同”是合同嗎?

A1. 因為準合同並非真正的合同,因此不需要相互同意,法院可以不管當事人的意圖而強加義務。當一方根據準合同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時,補救措施通常是返還或根據Quantum meruit理論進行追償。

Q2. 哪些關係類似於合同關係?

A2. 準合同是指那些看起來像有效合同的關係(1872年《印度合同法》第五章)。這些要求需要一個人即使沒有簽訂合同或沒有侵權責任也要補償另一個人。

Q3. 根據《印度合同法》,什麼是“準合同”?

A3. 一些“類似於合同所產生的關係”被稱為準合同。1872年《印度合同法》的第五章(第68-72條)對此進行了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當事人之間沒有任何協議,個人也有義務補償另一個人。

更新於: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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