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概述


1886年,制定了一部獨立的所得稅法,並在其生效的數年間經歷了多次修訂。1918年,通過了一部新的所得稅法,但很快就被廢止,並於1922年由一部新的法律取代。1922年法律進行的多次修改使其變得非常複雜。該法律至今仍適用於1961-1962財政年度。1956年,印度政府請求法律委員會協助澄清法律並打擊逃稅行為。法律委員會將協助政府澄清法律並打擊逃稅行為。

目前,**1961年所得稅法**(所得稅法)管轄印度。**1962年4月1日**,1961年透過的現行所得稅法開始生效。政府於1956年將所得稅法提交法律委員會,報告於1958年提交。直接稅管理調查委員會主席Shri Mahavir Tyagi於**1958年**被選出。根據這兩個機構的建議,制定了現行的所得稅法。1961年法律自那時以來經歷了多次修訂。

什麼是1961年所得稅法?

1961年頒佈的所得稅法是一部法律,其中規定了與稅收相關的一切事項。這包括所得稅的徵收、徵管、管理和追繳。該法的首要目標是協調和更新國家的稅收法律。

所得稅法的特點

  • 對上一年度的收入,適用財政法為當前評估年度規定的所得稅稅率。

  • 只有當財政年度的總收入超過財政法為該特定年份規定的免稅額閾值時,才產生所得稅義務。

  • 由於所得稅稅率是累進的,所以隨著收入的增加,納稅成本也會增加。

  • 必須預扣稅款並存入政府國庫。

  • 個人需根據其上一年度的收入繳納所得稅。

  • 其納稅義務取決於其上一年度的居住身份。

所得稅法的目的

  • 促進新的資本貨物收購。

  • 將投資重點放在對經濟增長貢獻最大的領域。

  • 透過零星的生產增長、犯罪、正義和穩定與和平來減少過度的財富、收入和消費主義差距。

  • 防止長期通貨膨脹壓力、短期國際價格波動和適當的經濟穩定。

  • 加速國家的經濟發展和增長。

1961年印度所得稅法的構成要素

它包括:

  • **1961年所得稅法**——該法包含印度大部分所得稅規則。

  • **1962年所得稅條例**——負責管理直接稅的機構稱為中央直接稅委員會(CBDT)。為了實現該法的目標,CBDT有權制定條例。

  • **財政法**——財政部長向議會提交預算。一旦財政法案獲得印度議會批准並得到總統批准,就成為法律。

所得稅型別

主要型別:

直接稅

直接稅是指直接對個人收入徵收的稅款。直接稅既對個人也對企業徵收。後代不能承擔這些稅款。所得稅是最重要的直接稅型別。該稅的評估年度為每年**4月1日至3月31日**。如果您的年收入超過最低免稅額,則您必須根據1961年所得稅法繳納所得稅。該法的各個章節都提供了稅收優惠。在我們討論之前,瞭解所得稅級距非常重要。

直接稅佔印度政府所有收入的一半以上。然而,所得稅並非唯一的直接稅型別。徵收的三種直接稅是所得稅、資本利得稅和服務稅。除資本利得和企業和職業收入外,個人和HUF獲得的所有收入均應繳納所得稅。所得稅的計算使用評估年度適用的稅率。國家政府在年度預算中公佈稅率。

間接稅

間接稅是指代表您收取並支付給印度政府的稅款。例如,電子商務公司、劇院和任何其他必須繳稅的企業都屬於徵收間接稅的企業。對商品和服務徵收的稅稱為“間接稅”。它們與直接稅的不同之處在於,它們是對商品徵收的,而不是對直接向印度政府納稅的人徵收的。

所得稅納稅義務

主要納稅義務人:

  • 個體經營者。

  • 受僱人員。

  • 閤家戶 (Hindu Undivided Family)。

  • 一般個人,個人組織。

  • 企業或公司實體。

  • 地方政府。

適用性

它包括:

  • 其基礎是籌集資金。

  • 免稅收入。

  • 跨多個類別的收入計算。

  • 按收入分類。

  • 損失的開始和延續。

  • 酌情扣除。

  • 稅收減免和折扣。

  • 在幾種特殊情況下確定稅收。

  • 國內公司必須就其股息繳納稅款。

  • 所得稅機關及其許可權。

  • 搜查、查封和監控。

  • 評估技術。

  • 稅收追繳和徵收,以及源泉扣繳稅款 (TDS)。

  • 預繳稅款。

  • 上訴和複議。

  • 購買動產。

  • 起訴和處罰。

所得稅法下的補救措施和處罰

所得稅法的評估方法不包括處罰程式。所得稅法**第274條**規定了稅務機關必須採取的處罰納稅人的程式。該程式尤其考慮了自然正義的概念(即,在處罰之前,必須向納稅人發出適當的通知和聽證)。您可以根據**第273AA條**向高階稅務官員申請減輕處罰。納稅人可以向上訴機關提出申請,以撤銷對其處以罰款的命令。相反,稅務稽查員在商品和服務稅以及海關法規下,都有權在相同的程式中對納稅人處以罰款,同時發出“理由說明”信函。

結論

向政府繳納所得稅並非責任或負擔,而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因為它關係到民主政府的完整性。因此,每個公民都必須繳納所得稅,以促進國家的進步。普通民眾應該努力瞭解所得稅對國家發展的重要性,以便我們的國家能夠趕上其他發達國家並取得進步。此外,每個負責任的公民都應該定期按時繳納所得稅。如果人們開始將繳納所得稅視為負擔而選擇不繳納,那麼我國的增長和社會解體將會受到影響。此外,不僅繳納所得稅勢在必行,而且按時繳納也很重要。

常見問題

問1:直接稅和間接稅的區別是什麼?

答:直接稅是指個人或組織直接支付給徵稅機構(通常是政府)的稅款。而間接稅基本上可以轉移到另一家公司或個人身上。

問2:什麼是商品及服務稅?

答:在印度,主要有兩種州稅。其中一些是州商品及服務稅 (SGST)、印花稅和註冊。

問3:詳細描述所得稅。

答:政府對個人收入徵收所得稅,以資助必要的公共支出或開支,以實現社會保障的目標。就上一年度而言,該稅款按中央政府在聯邦預算中規定的稅率,針對評估年度進行評估。

更新於:2023年3月6日

瀏覽量:347

開啟您的職業生涯

完成課程獲得認證

開始學習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