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轉讓財產法》的共有產權轉讓
當多人擁有同一財產時,這些所有人被稱為“共有人”。當兩個人或多人共享財產的所有權時,他們被稱為“共有人”。共有人根據其份額在財產中擁有平等的所有權。共有人有權使用、處置和佔有該財產。當財產被分割時,從分割中產生的所有人被稱為共有人。共有產權是指聯合共有、共有和夫妻共有。
共有人:定義
在大多數情況下,財產的共有人是同一家庭的成員。共有人也可以在為他制定的遺囑中被命名。每個共有人可能擁有與其他人平等的使用財產的權利,或者以其名義擁有財產的一部分。當一個財產有多於兩個共有人,其中一人死亡時,其份額立即歸其家屬或其他共有人所有。
例如,如果三個兄弟繼承祖傳財產,他們將成為該財產的共有人。如果其中一人去世,其財產份額將與其兩個兄弟或其家屬一起,連同其權利一起分割。
根據法律,共有人擁有所有權的三個基本方面:
佔有權
使用權和
處置財產的權利
共有人下的所有權型別
共有產權有幾種型別。這些已在下面解釋:
共有
當兩個人或多人獲得財產但沒有明確表明其所有權份額時,就會存在共有。所有共有人都可以使用整個財產,並且每個共有人被認為擁有該財產的平等份額。每個共有份額在財產中都擁有一定的份額。但是,每個共有份額都可以佔有和使用整個財產。每個共有份額都有權自由轉讓其在該財產中的權益。共有份額無權繼承。因此,如果其中一人死亡,其權益將根據遺囑或無遺囑繼承規則轉移給他人,此人隨後可能成為與在世共有人共同擁有的共有份額。
聯合共有
聯合共有是一種共有產權,其中兩個人或多人同時以平等的份額擁有該財產。這種共有產權賦予比其他共有人活得更久的共有人擁有該財產的權利。聯合共有賦予了繼承權。如果這些共有人之一去世,該財產將立即轉讓給在世或其他聯合共有份額。聯合共有份額在整個財產中共享統一的權益。聯合共有必須在整個財產中擁有未分割的權益,而不是分割的權益。遺囑或契約可以建立共有產權。每個聯合共有份額都應擁有相同型別和期限的產權。
夫妻共有
這是一種聯合共有,其中聯合共有份額是夫妻,每人擁有財產的一半。夫妻共有要求兩個共有人必須是已婚夫妻,才能存在。在這種共有產權中,任何一方均無權將其權益轉讓給第三方。但是,丈夫或妻子可以將其份額轉讓給配偶。只有離婚、死亡或夫妻之間的相互協議才能終止夫妻共有。當共有產權終止時,它將成為共有。
一位共有人轉讓
當兩個人或多人共同擁有財產時,每個共有人可以擁有相等或不相等的份額,但在分割發生並且其個人份額被分別佔有時之前,每個共有人都有權共同享有該財產。《1882年轉讓財產法》第44條處理了一位共有人轉讓的問題,以及在這種交易中受讓人享有的權利。
本條的原則是在一位共有人轉讓其份額時,受讓人將取代轉讓人。它將財產替換為給予他的部分。在這種情況下,受讓人與其他共有人享有相同的共同享有聯合財產的權利。該受讓人承擔轉讓人的角色。這意味著受讓人將獲得轉讓人在轉讓之日對聯合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受讓人的權利和義務
《轉讓財產法》第44條處理了受讓人的權利並保護這些權利。在這裡,受讓人接替轉讓人(即共有人)的位置,並擁有其轉讓人的所有權利,並承擔其轉讓人的所有義務。它基本上以與轉讓人在轉讓之前相同的方式成為共有人。
在這種情況下,來自共有人轉讓的受讓人獲得的權利包括:(i)對財產的共有佔有權和(ii)對其他共有人執行分割的權利。其他權利包括進行改進的權利和平靜佔有的權利。
共有佔有權
每個共有人對整個財產都擁有所有權權益。除住宅外,受讓人成為共有人並獲得與共有佔有相關的全部權利。如果共有人或其受讓人被剝奪共有佔有權,他有權透過訴訟獲得共有佔有權,並且無需申請分割。
執行分割的權利
與任何聯合合夥關係一樣,每一方都有權要求分割,即有權被置於能夠單獨享有其自身權利而不受干擾或中斷的地位。
和平佔有的權利
在這種情況下,一位共有人轉讓其單獨的地塊,而受讓人佔有剩餘共有人份額的財產;在最終分割發生之前,其受讓人不能受到其他共有人的干擾。因此,從所有共有人那裡獲得產權的土地承租人,除非所有人同意,否則不能受到干擾。
進行改進的權利
共有人可以進行改進,並且他被授權對土地的任何部分進行改進。雖然他沒有權利在聯合財產的任何其他部分或損害其他共有人的情況下這樣做,但執行分割的權利:與任何聯合合夥關係一樣,每一方都有權要求分割,即有權被置於能夠單獨享有其自身權利而不受干擾或中斷的地位。
結論
因此,如果多個共有人之一轉讓其部分財產,則受讓人將獲得關於該部分以及完成分配所需的範圍內相關的權利。轉讓人的權利是分享財產的所有權或從中獲得其他相互或部分的利益,以及執行其一部分的能力,但必須強調,這些權利將受轉讓時適用於該份額的條款和條件的約束。
常見問題 (FAQ)
Q1. 根據《轉讓財產法》,什麼是共有人轉讓?
A1. 當兩個人或多人對同一財產擁有所有權並轉讓其一部分份額時,受讓人將取代已轉讓其份額的轉讓人。因此,住宅的共有產權並不會賦予受讓人共有佔有權。
Q2. 共有產權規則是什麼?
A2. 所有權平均分配,每個共有人對財產的權利擁有平等的份額。當一位共有人去世時,他擁有的權利將立即轉讓給在世的共有人。當配偶共同擁有家庭住宅時,情況就是這樣。
Q3. 共有人承擔什麼責任?
A3. 共有人共同承擔償還貸款的責任;一位申請人的違約行為迫使另一位申請人承擔責任。
Q4. 共有人可以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出售財產嗎?
答:是的。共有財產的共有人對其未分割的份額擁有絕對所有權。他有權以任何方式抵押、出售、轉讓或處置該財產。他甚至可以替換另一個人來分享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