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有效轉移的條件
在日常生活中,財產轉讓非常常見。轉讓人(財產所有人)和受讓人(財產轉讓至其名下的人)經常出於個人或商業目的進行此類交易。但是,為了使此類轉讓有效,必須滿足某些標準(在1882年《財產轉讓法》中定義)。
第七條:有權轉讓的人
《財產轉讓法》第七條規定了轉讓財產的資格標準。根據財產轉讓規則,只有能夠與他人訂立合同的個人才有資格進行財產轉讓。此外,無論他或她是否是財產的實際所有人,願意轉讓財產的個人都應有權這樣做。
除此之外,任何財產轉讓都必須由18歲以上且具有行為能力的人進行。轉讓財產的人必須神志清醒,不因法律而喪失資格,也不處於醉酒狀態。此外,財產轉讓必須發生在活著的個體之間(可以是協會、公司或個人群體)。
1882年《財產轉讓法》第七條規定,任何有權訂立合同的人,即成年且神志清醒的人,或法律未取消其訂立合同資格的人,都可以這樣做。因此,即使是共有人的股份也可以出售、抵押或租賃給其他共有者或外人。事實上,分割並非按照界址進行並不排除共有者。
根據法律,在某些地區,印度教大家庭成員可以將其大家庭財產的一部分以代價轉讓。這種型別的妾在法律上是具有行為能力的。
第八條:轉讓的效力
該法的第八條規定,財產轉讓將所有權益以及法律事件都轉移給受讓人,正如在**比斯瓦納特·普拉薩德·辛格訴拉詹德拉·辛格案**中所看到的那樣。
土地
如果轉讓的財產是土地,則將發生以下法律事件:
所有附著在地球上的東西
轉讓後產生的租金和利潤
附著其上的地役權
在**賈伊·納拉揚·米什拉訴哈什瑪特·烏尼薩·貝甘案**中,法院駁回了合夥協議是經營土地許可證的論點。
在另一案件**拉姆·錢德拉訴卡良·辛格案**中,法院駁回了賣方關於土地上的立木不能轉讓的立場。
機器裝置
必須轉讓機器裝置的所有動產和不動產。
房屋或住宅
與房屋相關的法律事件包括:
鎖、鑰匙、窗戶等,所有這些都提供永久性使用。
轉讓後產生的租金和利潤
附著其上的地役權。
債務
如果轉讓的財產是債務,則與該債務相關的任何擔保都必須轉讓給受讓人。
金錢
如果轉讓的財產是金錢或產生金錢,則其法律事件必須包括轉讓後產生的任何收入和利息。
在**納圖·拉爾訴杜爾加·普拉薩德案**中,最高法院推翻了拉賈斯坦高等法院的判決,並明確指出,在繼承絕對遺產方面,男性和女性之間沒有區別。
第九條:口頭轉讓
根據《財產轉讓法》第九條,除非法律明確規定需要書面協議才能完成交易,否則可以透過口頭協議轉讓財產。
對於價值低於100盧比的不動產,此類轉讓可以透過註冊文書或交付佔有進行。卡納塔克邦高等法院指出,財產轉讓的第一項規定與第二項規定重疊——這意味著在所有情況下都可以透過註冊文書進行財產轉讓。高等法院還宣佈,佔有足以證明不需要根據《財產轉讓法》規則進行註冊的財產的所有權。
這意味著實際上沒有任何不動產可以在沒有書面檔案的情況下轉讓給他人。
然而,口頭協議通常有效,但家庭成員之間的財產分割除外,在這種情況下,家庭成員可以口頭同意出於實際目的分割財產。為了使財產交換在法律上有效,通常需要書面協議。這適用於銷售、贈與和租賃等。
轉讓方式
有兩種轉讓財產的方式:
交付佔有
登記
交付佔有
在法律不需要書寫的情況下,財產可以透過口頭轉讓,即僅透過交付佔有。通常情況下,動產可以透過交付佔有進行轉讓。
登記
在需要登記的情況下,轉讓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根據《財產轉讓法》,以下轉讓必須僅透過正式登記的書面契約進行:
動產贈與**(第123條)**
價值超過100盧比的不動產出售**(第54條)**
無論其貨幣價值如何,反轉或其他無形財產的出售**(第54條)**
逐年租賃,期限超過一年,或有年度租金儲備**(第107條)**。
簡單抵押,無論擔保金額如何**(第59條)**
其他型別的抵押(除透過抵押權狀進行抵押外),如果擔保金額超過100盧比**(第59條)**
價值超過一百盧比的不動產交換**(第118條)**
可訴求權的轉讓(無需登記;書面即可)**(第130條)**。在上述情況下,不得口頭進行轉讓。除可訴求權的轉讓(需要書面但不需要登記)外,需要透過文書或書面契約進行的轉讓也必須進行登記。
結論
為了有效轉讓財產(無論是動產還是不動產),必須滿足某些條件。對於根據1882年《財產轉讓法》第七條有權轉讓財產的人來說,這些是必不可少的要點。如果不滿足這些條件,則轉讓將不被視為有效,並可能被判無效。此條件與1872年《印度合同法》中關於合同效力的規定非常相似。
如果當事方表明不同的目的,無論是明示還是默示,則在交易執行時,不動產立即轉讓給受讓人。在這種情況下,財產在特定日期以確定的條件轉讓。
常見問題解答 (FAQ)
Q1. 轉讓財產的兩種方法是什麼?
A1. 財產可以透過兩種方式轉讓:首先,通過當事人之間的協議;其次,透過法律訴訟。通常情況下,銷售契約是公眾唯一知道的財產轉讓方式。
Q2. 不動產可以口頭贈與嗎?
A2. “不動產的轉讓必須透過由捐贈人或代表捐贈人簽署並至少由兩名證人作證的註冊文書完成。”
Q3. 轉讓財產的運作和方法是什麼?
A3. 轉讓財產所有權有幾種方法:永久性地透過1) 放棄 2) 出售 3) 贈與;以及4) 臨時抵押。5) 租賃;以及6) 許可協議。
Q4. 誰是有權轉讓財產的人?
A4. 任何財產轉讓都必須由18歲以上且具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進行。轉讓財產的人必須神志清醒,不因法律而喪失資格,也不處於醉酒狀態。
Q5. 誰可以轉讓所有權?
A5. 受讓人有權並可以出售、交換或捐贈的方式將財產的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以及抵押財產並在未經轉讓人同意的情況下執行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