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必要要素是什麼?
以下是有效合同的必要要素:
協議 − 對於一份有效的合同,協議是最重要的要素,它包括要約和承諾。
雙方當事人 − 合同至少需要兩個當事人。一方提出合同要約,另一方接受合同。
自由意志 − 如果同意並非由脅迫、不當影響、欺詐、誤導或錯誤造成,則該同意被認為是自由意志。
法律關係 − 這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必要條件,因為協議並非都能由法律強制執行。
締約能力 − 個人/當事人訂立有效合同的能力。
根據1872年《印度合同法》第11條,有能力訂立合同的人應:
- 神志清醒。
- 不因任何法律而喪失資格。
- 已達到法律規定的成年年齡。
資格
訂立合同所需的資格如下:
年齡應超過18歲。
應理解合同的含義。
不應被法律取消資格。
合同的其他重要方面如下:
法律手續
對於動產,應根據當時有效的法律進行合同登記。除書面合同外,保險合同無效。
對價
作為回報,一方可能獲得利益、利潤等,而另一方可能遭受損失、某種忍讓等。
確定性
協議必須明確。協議中應明確說明需要什麼。
合法目的
第23條規定,如果目的/對價被法律禁止,則它們不合法。
履行
協議條款應具有可執行性。條款應能夠強制執行。
未明確宣告無效
如果協議被法律明確禁止,則該協議被認為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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