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的含義與要點
1908年《民事訴訟法典》規定了印度民事訴訟程式的行為準則。在提起民事訴訟之前,必須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9條確定法院的管轄權,並根據第18條確定訴訟的地點。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26條提起訴訟是民事訴訟程式的第一階段。本文對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26條提起訴訟的規定進行了深入探討。
什麼是訴訟?
“訴訟”的定義很廣泛。根據1908年《民事訴訟法典》提起的訴訟與普通的民事訴訟略有不同。根據《民事訴訟法典》,訴訟是透過提交特定格式的起訴狀來啟動的,但其他訴訟,包括離婚訴訟,是透過簡單地提交一方配偶的申請來啟動的。
1963年《時效法》中的訴訟是什麼?
1963年《時效法》規定了關於索賠期限屆滿和其他程式的法律。
根據1963年《時效法》第2(l)條,上訴或申請不被視為訴訟。
1963年《時效法》第5條規定了在某些條件下延長期限的可能性。它指出,如果上訴人向法院證明他們在時效期內未能提起上訴或申請,則即使在期限屆滿後,任何上訴或申請都可能獲得批准。無論當事方是國家還是私營企業,如果法院感到滿意,則可以原諒提起上訴或申請的延誤。
1963年《時效法》第5條不適用於訴訟。
1908年《民事訴訟法典》中的訴訟是什麼?
根據1908年《民事訴訟法典》,“訴訟”一詞沒有定義。一般認為,它指的是當民事法院收到起訴狀時開始的程式。尋求的救濟在起訴狀中明確說明,起訴狀是對訴訟原因的書面陳述。《布萊克法律詞典》將訴訟定義為一或多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提起的法律訴訟。
根據1908年《民事訴訟法典》提起的訴訟與根據各種立法法令提起的其他訴訟通常只略有不同。根據1908年《民事訴訟法典》提起的訴訟中,使用起訴狀來啟動民事訴訟,而其他訴訟,例如婚姻訴訟,則是透過其他方式啟動的。
在**《Ganesh Narain Saboo訴衣索比亞航空公司(2011)》**一案中,尊敬的最高法院表示,“訴訟”一詞是一個籠統的詞語,它包含了個人為執行法律賦予他們的合法權利而採取的所有措施。
訴訟的要點
訴訟有四個要點,解釋如下:
當事人
為了使索賠得到受理,必須至少有兩方對立的當事人:提起訴訟的原告和被告(原告對被告提出索賠)。雙方都沒有數量限制。提起訴訟是透過提交起訴狀來啟動的。原告、其代表、授權代理人或代表他們行事的律師必須提交起訴狀。
**第一令第一條:**《民事訴訟法典》規定了原告參加案件的情況。任何個人如果對救濟有索賠要求,該索賠基於單一行為、一系列被指控共同、單獨或交替發生的行動或交易,或者如果存在共同的法律或事實問題,則可以作為原告提起訴訟。
**第一令第三條:**《民事訴訟法典》規定了被告被加入訴訟的情況。當任何救濟索賠被指控存在於被告身上,這些索賠源於相同的行為、交易或一系列行為或交易,或者如果對被告提起單獨訴訟會產生任何共同的法律或事實問題時,所有人員都可以作為被告加入訴訟。
標的
為了給予原告要求的救濟,必須有一個標的,或一組必須確立的事實。訴訟計劃是其中一部分。為了使原告成功提交其起訴狀並獲得起訴狀中要求的救濟,標的可以是動產或不動產,原告必須在起訴狀中提供有關標的的資訊。
**例如:**為收回房地產(無論是否出租)而提起的訴訟的標的是房地產本身。
為賠償對單件動產造成的損害而提起的訴訟的標的是該動產本身。
訴訟原因
提起法院案件的理由清單被稱為訴訟原因。訴訟可以基於特定的事實或指控集合。其中包括所有關於權利及其侵犯的資訊。《民事訴訟法典》第二令第二條要求訴訟原因才能提起訴訟,並且起訴狀必須包括訴訟原因。
尊敬的最高法院在**《拉賈斯坦高等法院律師協會訴印度聯邦及其他(2000)》**一案中裁定,“訴訟原因”在法律中具有明確的含義。它闡述了侵權行為的背景情況或行為的根本原因。廣義上講,它指的是使訴訟保持有效的條件,其中包括權利的侵犯和權利本身,以及兩者兼而有之。並將該短語濃縮為原告為了支援其在法院裁決中的索賠而需要證明的所有事實。
救濟
對錯誤的法律補救稱為救濟。為了最大限度地確保對爭議問題的最終確定,並停止與其相關的進一步訴訟,每起訴訟都必須儘可能按照第二令第一條的規定來構建。
結論
訴訟從提交起訴狀到在法院成立的路徑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所有這些條件都在1908年《民事訴訟法典》中以結構化的方式闡述。這些程式性程式突出了《民事訴訟法典》的排他性,因此,在提起民事訴訟和作出判決時都會導致延誤。
1908年《民事訴訟法典》第89條規定,允許透過調解、仲裁、司法調解(包括透過人民法院調解)和調停的方式在法院外解決一些爭議,這表明立法者意識到了這一點。此外,第三十七令對簡易程式有規定,該程式提供快速有效的補救措施。
常見問題
Q1. 誰將提交訴訟,以及他將如何提交訴訟?
A1. 授權辯護人和個人都可以提交起訴狀。它需要提交兩次。在這種情況下,必須遵循一般訴訟原則,這些原則要求我們陳述重要事實,而不是具有證明價值的事實[第六令]。提交需要一個工作日的兩個辦公時間。提起訴訟的日期是起訴狀提交到辦公室的日期。
Q2. 如何提起民事訴訟?
A2. 1908年《民事訴訟法典》具體規定了提起民事訴訟時應採取的確切步驟。但是,如果未遵守正確的程式,登記處有權拒絕它。這裡,“登記處”是指每個法院都設有的辦公室,該辦公室儲存所有法院訴訟的記錄和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