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協議:1872年印度合同法第30條
這是一種機會遊戲,其中獲勝或失敗的機會是不確定的,也是一個獲勝或失敗的機會依賴於雙方的事件。損失的危險或獲利的可能性並非單方面的。賭博協議的基本組成部分是,除了個人將要贏或輸的金額之外,任何一方都沒有任何合同權益。
什麼是賭博協議?
術語“協議”是指根據協議為聚會建立的保證或責任保證。“賭注”是指根據未知事件的發生或不發生,將資金從一方支付給另一方的安排。現在考慮以下場景。如果 a 和 b 同意 A 如果今天下雨則向 B 支付 1000 印度盧比,則該協議可以被視為賭注,因為如果今天不下雨,則 b 將需要支付 1000 印度盧比。並且 A 和 B 都有潛在的盈利或虧損。賭博協議或賭注是在各方之間達成的協議,條件是如果以後發生不確定的事件,則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現金,因此如果該事件未發生,則由另一方向一方支付現金。我們將在普通人的語言中將賭注定義為賭注。賭博合同通常無效。
同樣,賭博協議或賭注是在各方之間達成的協議,條件是如果將來不確定的事件發生,則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現金,如果該事件未發生,則由另一方向一方支付現金。
賭博的基本條件
賭博協議的條款如下 -
它必須取決於不確定的行為:協議的主題必須依賴於不確定的事件。雖然賭注通常是關於未來事件的,但它也可以是關於過去發生的事件的,但各方必須不知道結果或發生的時間。
相互盈利或虧損的可能性:賭博協議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雙方都有可能根據不確定的事件獲勝或失敗。如果協議缺乏獲勝或失敗的動機,則不能將其視為賭博協議。重要的是,雙方都對不確定事件的結果有既得利益。
任何一方都無法控制事件:如果一方有能力影響結果,則該協議將缺少賭博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報酬承諾:向另一方承諾報酬是賭博協議的必要組成部分。
賭博協議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
各方對不確定事件的結果持有相反或極端的觀點。(卡波萊克煙球公司訴卡里爾案)
各方有機會根據事件的結果獲利或虧損。(迪格爾訴希格案)
各方唯一關心的是他們是否贏或輸。(人壽保險公司訴布拉瑪·杜特·夏爾馬案)
例外情況
保險合同
保險合同是為了保護一方的可保利益免受損失而簽訂的賠償合同。另一方面,投注合同是一項有條件的合同,對事件是否發生沒有興趣。
賭博合同從定義上講是無效的,賭博合同的目標是賺取金錢或金錢的價值。
技能競賽
技能競賽不被視為賭博協議,因為它們需要很高的技能才能獲勝,並且不依賴於不確定結果的可能性。例如填字遊戲、體育賽事等。如果比賽依賴於機會或運氣,例如彩票或賭場,則會被視為賭博並無效。
賭博協議的影響
賭博協議在印度已被明確宣佈為無效。因此,它不能在法庭上執行。
事實上,雖然賭博協議無效且不可執行,但法律並沒有禁止它。也就是說,賭博合同無效,但並非非法。但是,在古吉拉特邦和馬哈拉施特拉邦,賭博協議已被裁定為非法。
在抵押交易方面,賭博協議無效但並非非法,因此它們並非無效。因此,它們具有法律約束力。例如,如果一個人借錢給另一個人以便讓他償還賭博債務,則貸款人可以收取這筆錢。
結論
根據合同法第 30 條,賭博協議在印度被明確宣佈為無效。因此,它不能在任何法院執行。賭博協議無效,不得提起訴訟以追回聲稱在任何賭注中獲得的任何東西,或委託任何人遵守任何遊戲或其他不確定事件的結果,在此基礎上形成任何賭注。
賭博協議無效且不可執行,但並非非法。但是,在古吉拉特邦和馬哈拉施特拉邦,賭博協議已被裁定為非法。在抵押交易方面,它們並非無效,因為賭博協議無效但並非非法。
常見問題
Q1. 1950 年合同法第 30 條是什麼?
答:合同法第 30 條規定“含義不明確或無法明確的協議無效”。這裡的“無效”是指法律上不可執行。無效的要約將使合同無效。
Q2. 賭博協議有哪些例外情況?
答:賭博協議有各種例外情況,例如保險合同、基於技能的遊戲、股票市場和賽馬比賽。賭博協議無效但並非非法。
Q3. 卡里爾訴卡波萊克煙球案中的賭博協議是什麼?
答:霍金斯法官說:“賭博合同的本質在於,每一方都可能在其中贏或輸,他是否會贏或輸取決於事件的結果,因此在該問題得到解決之前仍然是不確定的”(卡里爾訴卡波萊克煙球公司)。
Q4. 賭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賭注不能在法律上被禁止。一般而言,如果賭注不違反公共政策、不道德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損害公眾利益,則它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可以在法庭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