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法:含義及示例


現代世界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宗教。每種宗教都包含一套指導方針,概述了我們應該如何行事以及我們的行為應該是什麼樣的。例如,十誡是天主教徒和其他基督教信徒必須遵守的一套重要的指導方針。這些誡命涉及重要的問題,例如不殺人,以及其他嚴重的問題,例如不說謊或不感恩。雖然這些法律的目的是試圖創造一個正直的人,但最終的目標是取悅一個更高的力量;因此,違反這些誡命在今生可能不會產生非常明顯的後果。

如今,與過去相比,世俗法律和宗教法律之間有了明顯的區別。宗教法律來自神,神透過先知頒佈這些法律,而世俗法律是由人類創造的。它還遵循宗教法律並將其視為永恆不變的,而世俗規範可以由其制定者修改。

 什麼是宗教法?

宗教法指導人們應該相信什麼以及如何行事,而世俗法則處理我們自身之外的行為如何影響他人。這些法律經常會交叉。例如,許多宗教都認為生命是神聖的,殺人是錯誤的。世俗法律也認為殺人是錯誤的,但它將這種觀點建立在殺人如何傷害他人而不是激怒更高的權威的基礎上。

在宗教法律體系中,法官和牧師通常是同一個人,因為爭議通常由該宗教的成員監督。相比之下,在世俗政府中,法官的職位是不同的。因此,在世俗社會中,爭議僅由法院處理,而無需宗教當局的參與。

一些宗教法律體系的例子

不同的宗教實踐賦予神聖法律不同的重要性;一些是公開的反律法的,而另一些則在觀點上是名義上的或“法律主義的”。特別是像基督教、伊斯蘭教和猶太教等宗教,強調神聖法律的永恆道德原則,而不是民事、儀式或司法方面,這些方面可能已被廢除,就像恩典勝於律法的神學一樣,而其他宗教,如伊斯蘭教和巴哈伊教,通常拒絕認為這是不必要或不可取的。

宗教組織和公認的宗教

一個得到國家正式支援的宗教組織被稱為“國教”。在神權政治中,神或其他神靈被認為是至高無上的民事權威。在神權政治和一些宗教司法管轄區,良心拒服兵役者可能會構成宗教犯罪。與此相反的法律體系是世俗政府或多元文化社會,在這些社會中,政府沒有正式認可任何一種宗教,而是可能強加對宗教多樣性的容忍或壓制任何宗教活動。

印度教

大多數印度教法律以摩奴法典為基礎(摩奴的聖典)。此外,還有許多其他經文同樣重要,因為它們也促進了印度教法律的發展,包括吠陀經、薄伽梵歌等。在英國統治該國期間,它得到了英國的認可。然而,在獨立後,立法者和主要領導人選擇將印度建成一個世俗國家。

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的道德規範和宗教法律被稱為沙里亞,通常稱為伊斯蘭教法(qanunn Islm)。沙里亞主要來源於《古蘭經》中概述的誡命和伊斯蘭先知穆罕默德在聖訓中提出的榜樣。透過納入次要來源,伊斯蘭教法學(fiqh)解釋並擴充套件了沙里亞在主要來源(《古蘭經》和聖訓)中未明確提及的問題的應用。(《古蘭經》和聖訓)。這些次要來源通常包括 قیاس,來自《古蘭經》和聖訓的類比,以及以伊瑪目(先知的同伴)和烏萊瑪(宗教學者)的形式表達的共識。麥地那居民的習俗也被麥力基法學派納入“amal ahlil madinah”的標題下。

沙里亞涉及世俗法律涵蓋的許多問題,例如犯罪、政治和經濟,以及飲食、著裝和祈禱等私人問題,以及與繼承和禁食相關的問題。伊斯蘭法官或卡迪在沙里亞具有法律效力時適用沙里亞。根據對沙里亞的解釋,伊瑪目有多項職責。雖然這個頭銜最常用於指代帶領集體祈禱的人,但伊瑪目也可以是學者、宗教領袖或政治人物。

穆斯林在沙里亞的具體細節上存在分歧,但他們都同意它是真主的法則。現代主義者、傳統主義者和原教旨主義者以及不同伊斯蘭哲學和研究學派的支持者對沙里亞的看法各不相同。在不同的社會、國家和文化中,沙里亞的解釋方式多種多樣。

穆斯林國家的伊斯蘭主義運動始終試圖恢復沙里亞。為了解決他們個人和社群的爭端,亞洲的一些穆斯林少數民族(例如印度的穆斯林少數民族)繼續維護沙里亞的制度認可。在穆斯林移民較為近期的西方國家,穆斯林社群制定了沙里亞家庭法,用於解決他們自己的衝突,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例如英國的穆斯林仲裁法庭。在穆斯林人口眾多的國家,穆斯林試圖將沙里亞強加於非穆斯林的行為引發了爭議、暴力甚至戰爭(第二次蘇丹內戰)。

基督教

基督教是一種亞伯拉罕一神論宗教,以拿撒勒人耶穌的生活和教導為基礎。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宗教,擁有近 28 億信徒,佔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據認為,157 個國家和地區的絕大多數人都是基督徒,他們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他的降臨作為彌賽亞在希伯來聖經(在基督教中被稱為舊約)中預言,並在新約中記錄下來。

它的西方和東方分支,以及它關於稱義和救贖本質、教會論、聖職和基督論的教義,都繼續具有文化多樣性。大多數基督教信仰都認為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道成肉身——他服侍、受苦並在十字架上死去,但從死裡復活以拯救人類。他也被稱為福音,這是一個意為“好訊息”的詞。四福音書——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描述了耶穌的生活和教導,舊約作為福音書崇敬的歷史背景。

耆那教

耆那教法,也稱為耆那法律,是對古代耆那教法的當前解釋,其中包括關於耆那教徒收養、婚姻、繼承和死亡的規定。

猶太教

哈拉查(希伯來語;字面意思是“行走”)是指從成文律法和口傳律法發展而來的拉比猶太教宗教規定的集體彙編,包括米ishna、哈拉查米德拉什、塔木德及其註釋。在公元 70 年羅馬人在第一次猶太-羅馬戰爭中摧毀了第二聖殿後,透過對成文律法的廣泛和徹底閱讀創造了口傳律法。

哈拉查透過許多法律和準法律程式不斷發展,例如司法裁決、立法頒佈和習慣法。術語“Responsa”指的是包含拉比對問題的深思熟慮的回應的文獻集。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習俗的變化,最終根據 Responsa 和塔木德文獻編寫了猶太法律規範。大多數正統派和一些保守派猶太人將他們的宗教實踐建立在舒爾汗·阿魯赫的基礎上,舒爾汗·阿魯赫被認為是最權威的法典。

根據拉比傳統,成文律法包含 613 條誡命。通常稱為摩西律法的律法包含適用於日常生活的幾乎每個方面的誡命。這些規定對不同群體的人有不同的限制,包括古代祭司階層(科漢尼姆和萊維伊姆)的男性和女性成員,以及以色列地的農民。只有當耶路撒冷有聖殿時,一些規則才會生效。

結論

如今,只有少數幾個國家仍然擁有純粹的宗教法律體系。一些國家寧願他們幾乎永遠不會交叉。事實上,教會法和國家法可以相互作用的程度受到我們自己的法律體系的嚴格監管。然而,其他國家——主要是穆斯林人口眾多的國家,如伊朗——允許兩者更多地融合。此外,還有一些國家處於中間位置。其他仍然與宗教法律體系有很大聯絡的國家可能擁有一個雙重體系,其中國家處理其他涵蓋更廣泛問題的世俗事務,但宗教規範管理日常生活的某些方面,例如婚姻和離婚等家庭事務。這些雙重型別系統在今天仍在使用,儘管程度各不相同,在巴基斯坦、印度和以色列等國家。

常見問題

問:印度法律對宗教有什麼規定?

憲法保障每個人的良心自由,以及公開信仰、實踐和傳播其宗教的權利,呼籲建立世俗國家,規定所有宗教一律平等對待,並禁止基於宗教的歧視。

問。 宗教的道德律是什麼?

由特定宗教傳統或教義規定的道德、倫理或法律被稱為宗教法。宗教法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各種文化和政治制度的考慮或影響。

問。 宗教中有哪些型別的法律?

通常,宗教的倫理和道德教誨被稱為“宗教法”。基督教教規法、伊斯蘭教法、猶太教律法和印度教法是主要例子。

問。 法律主要源於宗教嗎?

在大多數國家,宗教是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基礎。

更新於: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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