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權利:定義和含義
每個生活在任何司法管轄區或國家的人,預設都擁有某些權利,在正常情況下這些權利是不能被侵犯的。政府確保所有這些法律權利,這也被稱為個人的“自由”。因此,這些自由或權利是由各自政府的法律框架習慣性地設計和維護的,因此確保了相同的當事方也可以重新定義或更改它們。
儘管這些法律權利在世界範圍內非常普遍;但是,我們不能說它是普遍存在的,因為它(在某種程度上)因國家而異,並且也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如果這些權利受到侵犯,將由它們與之衝突的任何常規法院處理。憲法權利屬於更高層次,因為這些權利是公民對國家擁有的,而不是普通權利,普通權利通常會對另一個人(在某些情況下,對國家)施加相應的義務。
什麼是法律權利?
公認和受保護的利益和保護被稱為法律權利。此外,侵犯法律權利是一種犯罪。每個公民都受法律權利的約束。所有公民在不分種姓、信仰或性別歧視的情況下,平等享有法律權利。法律權利是指法律認可並由國家維護的權利,並不總是指在法庭上得到維護的權利。
法律權利的基本條件
根據薩爾蒙德,必須滿足五個先決條件:
權利的繼承人/主體
這個人將是權利的所有者。法律權利的物件是他。這樣的人被稱為繼承人。例如:Y 花費 20,000 盧比購買一輛貨車。在這種情況下,權利的主體是 Y。
即使未出生的孩子不確定自己在遺贈給未出生的孩子的案例中是否擁有所有權,他也是財產的所有者。
義務主體或導致事件的人
尊重和承認當事人權利的責任在於另一個人或其他人。事件人是指負有此類法律義務的人。例如:如果 A 對 B 擁有合法索賠,則 B 有義務尊重 A 的權利。
法律權利的內容或主題
法律權利的主題是重要的組成部分。它涉及法律權利的主題。它與以某種方式行事或行使剋制有關。它要求當事人避免採取違反或支援擁有合法權利的當事人的行動。例如:Y 花費 20,000 盧比購買一輛貨車。在這種情況下,權利的主體是 Y。Y 是主體,他有權將其他人排除在外。
法律權利的物件是
行使法律權利的實體或事物被稱為法律權利的物件。例如:A 花費 1,000,000 盧比購買汽車。在這種情況下,物品是汽車。
法律權利的名稱
名稱是指當事人獲得權利或被授予權利的方式。某些情況導致從其先前所有者那裡獲得權利。例如:透過贈送、購買、遺囑等。
法律權利的型別
法院有權維護針對個人和政府的法律權利。公認和受保護的利益被稱為法律權利。此外,侵犯法律權利違反法律。每個公民都受法律權利的約束。所有公民在不分種姓、信仰或性別歧視的情況下,平等享有法律權利。
完全權利和不完全權利
以下特徵定義了完全權利:
它受法律制裁。
法律使其具有可執行性。因此,如果這項權利受到侵犯,某人可以去法院強制執行。
因此,所有基本權利,例如平等權和宗教自由權,都是完全權利,因為它們可以由國家強制執行。
以下特徵定義了不完全權利:
它受法律制裁。
它在法律上不可執行。這意味著一個人不能因部分有效權利的侵犯而提起訴訟。
不完全權利是任何具有截止日期的索賠或義務。
積極權利和消極權利
權利所附帶的關聯義務的型別是將該權利分類為積極權利或消極權利的基礎。
必須履行積極義務才能行使積極權利。
消極權利類似於消極義務,因為它妨礙一個人執行某項行動。例如,印度憲法第 21 條保證的生存權是一種消極權利,因為它禁止殺死另一個人。
物權和人權
“物權”,也稱為“對物權”,是強加於全體民眾的義務。它可用於反對全世界。侵權行為或犯罪活動是合法權利。
人權,也稱為對人權,可以用來反對特定的人,並且對應於已強加於該人的義務。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人權源於合同義務。一個很好的例子是違反合同的人權。
財產權和人身權
如果所有者及其資產涉及其中,則財產具有與其相關的財產權。這些資產必須具有經濟價值。例如,考慮財產所有權、專利、商譽等權利。
一個人的生活或他在社會中的地位與人身權相關。這些權利是為了個人的社會和經濟福祉。例如:生存權。
公權和私權
公權是指國家、聯邦政府或憲法授予個人的權利。例如,投票權和使用公園的權利。
私人或個人與私權相關。例如:兩個人在合同中達成協議,因此擁有私權。
可繼承權利和不可繼承權利
可繼承權利可以世代相傳,這意味著即使在擁有者去世後,它們仍然存在。例如,兒子有權在父親去世後繼承其父親的財產。
當其所有者去世時,不可轉讓的權利就會失效。例如,所有人身權都是不可轉讓的。
複製權和實現權
一個人有法律權利收回自己的財產。他有權使用、處置、破壞、改變或阻止他人進入他的財產。因此,由於這項特權,一個人對財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
不動產權利是對他人財產的所有權權益。例如,鄰居田地的通行權。因此,它不是一項基本權利。
與法律權利相關的理論
利益理論和意志理論描述了與法律權利相關的理論。利益理論強調個人的利益,並支援和協助從長遠意義上發展它。另一方面,意志理論強調個人具有代理意識或自由意志,這使他們能夠做出有意識的選擇和決定。
結論
有權必有救濟,或“Ubi jus ibi remedium”,如果某人的權利受到侵犯,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他們有權獲得賠償形式的救濟。如果賠償不能滿足原告的索賠,法院可能會要求具體執行合同。具體救濟法控制著它。
常見問題
Q1. 在印度,什麼是法律權利?
A1. 這些包括思想和言論自由、和平集會不受武力使用、結社、在全國範圍內流動、在印度任何地方居住和定居以及從事任何職業的自由。
Q2. 有哪些型別的法律權利?
A2. 初級權利有三種不同的型別。這三種權利是自然權利、道德權利和法律權利。可以使用三種類別來定義法律權利。這些包括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和基本權利。
Q3. 人權保護是法律權利嗎?
A3. 雖然人權得到普遍認可;但憲法權利由國家的憲法保障。法律權利不包含在憲法中,而是由不同的政府明確定義。
Q4. 法律權利有多強大?
A4. 法律權利指數衡量破產和抵押規則在多大程度上保護借款人和貸方的權利,從而促進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