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法:含義與意義
"法律"和"方法"這兩個詞組合在一起構成短語"法律方法"。在日常口語中,"方法"指的是一個過程,或者指經過深思熟慮、有序且有效應用的屬性。"法律"這個形容詞表示與法律有關的事物。為了最有效地將法律用作社會控制工具,必須瞭解法律如何透過特定方式或按照特定程式在社會中運作。
法律方法的意義
法律方法已被納入法律教育課程,作為填補這一基本空白的回應。因此,該學科起源較晚。它不是像稅法、刑法、侵權法、合同法、公司法等被稱為實體法科目的那樣學習具體的法律或法律分支。法律方法的重要性可以概括如下:
正確理解法律的性質、功能、廣度和多樣性。
介紹學生在課堂講座、法規、法律論著或“學術”圈子討論中一定會遇到的某些基本概念和術語。
增強學生對法律為實現其目標而發展出的各種方法、程式、策略或技術的瞭解和認識。
讓學生接觸到律師、立法者和法官在制定、執行和解釋法律中的推理方法。
為學生構建關於案件事實以及為什麼應該或不應該在該案件中應用特定權威的論證能力奠定基礎;以及
加深學生對各種法律規則的瞭解、理解和應用。
法律
根據A.O. Sanni的說法,法律是:“由擁有制定此類規則的權威的個人、機構或實體形成的一套規則,這些規則對特定社群或國家的成員具有強制力和約束力。”
法律的特徵
法律是主權者制定的、以懲罰為後盾的一套可執行命令,它具有以下特徵:
它是一套規則。
它是透過政府機構的立法建立的。
它具有規範性。
它具有動態性。
它具有地域限制。
因此,學習法律的理由是為了符合法律研究,法律研究是一種在與法律相關的協調、有序、合理和邏輯的方式下具有說服力地思考的藝術。
法律研究
法律研究是識別和檢索支援法律決策所需資訊的過程。因為它有助於法院解決問題。法律研究具有以下目標:
發現新的事實。
測試和驗證舊事實。
引入新的法律概念。
在一個新的理論框架下分析事實。
審查新的法律或法律制度的性質和範圍。
法律研究方法
法律研究有四種類型,如下所示:
描述性和分析性法律研究
法律描述性研究概述了正在研究的現象或情況及其眾多方面。這項研究的主要重點是“發生了什麼”和“正在發生什麼”。它沒有試圖解釋某些事情發生的原因。換句話說,它的目標是解釋現在的情況,而不是試圖確定現象的原因。
分析性法律研究建議應該使用現有事實和資訊對案例進行批判性審查。它批判性地審查所有可用的資料和事實。
定量和定性法律研究
定量法律研究使用數值資料進行。其目標是量化數量或大小。對定量報告進行系統的、科學的審查,以確定它們之間的關係。
定性法律研究主要處理定性現象,即與質量或特徵有關的現象。它依賴於各種行為部分的理由。
概念性和實證性法律研究
概念性法律研究它與推測性理論或想法有關。經常被哲學家和其他思想家接受,以擴充套件或重新構建已經存在的主題。
實證性法律研究完全基於經驗或觀察進行,通常沒有充分考慮任何系統或理論。作為實驗研究,它也以此名稱而聞名。它也稱為實驗研究。
演繹法和歸納法
演繹法是從更一般的到更具體的。它被稱為“自上而下”的方法。我們可能會從思考我們感興趣的話題的理論開始。然後,我們將它縮小到更具體的假設,然後我們對其進行檢驗。
歸納法是從具體的觀察到更廣泛的概括和理論。它被稱為“自下而上”的方法。它從具體的觀察和測量開始,開始檢測模式和規章,制定一些初步的假設,我們可以探索這些假設,最後得出一些一般的結論或理論。
結論
法律方法可以被描述為在社會中與法律相關的事物處理的技術和方式。它也是對法官和律師如何解釋和適用法律以實現他們在社會中的目標的研究。因此,法律技術是對法律以及法律可以有效應用於滿足個人和國家需求的多種方式、程式和步驟的研究。“法律方法”一詞可以用來描述試圖描述或分析“像律師一樣思考”的過程。為了深入瞭解法律是如何設計和安排以在社群中實現其目標的,研究法律規則的使用和建立至關重要。
常見問題
問:法律的重要性是什麼?
法律是一套規則,精心制定的規章通常是手段。法律對於維持社會的平穩運作至關重要。法律是非強制性的,普遍接受的行為準則,由國家政府維持和執行。違規行為將受到司法部門的處罰。
問: 法律方法的重要性是什麼?
法律方法幫助律師建立堅實的基礎,以便在他們的法律職業生涯中取得進步時,能夠正確理解和應用他們可能遇到的許多實體規則和原則。
問: 法律的基礎是什麼?
法律是一套由社會或政府實體制定和維護的規章,以規範個人的行為。基本上,這是關於一個國家或社群的政府制定的並適用於其居民的規則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