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權利:定義和含義


基本權利是指那些對於生存和過上有尊嚴的生活至關重要的權利。因此,在憲法起草者起草憲法時,特別重視這些基本權利,這些權利確保了所有人的基本自由。這些權利以憲法中六大類基本權利的形式得到保障,並且是可訴諸法律的。

憲法第三部分包含了第 12 條至第 35 條,這些條款涉及基本權利。由於這些權利的絕對性和限制性本質,它們被賦予“基本”或“要素”的地位,這意味著任何手段都不能改變、侵犯或干預這些權利。此外,由於這些權利是可訴諸法律的,因此任何權利受到侵犯的人都可以直接向最高法院提起訴訟,以恢復其因另一方侵犯或干預而受到侵犯的權利。

什麼是基本權利?

基本權利的既定兩部分概念的第一點指出,這些是人民的可訴諸法律的權利,這些權利透過法律程式對政府的壓制行為施加約束。根據第二種觀點,這些權利受到政府活動的一些限制的約束。因此,政府被禁止採取任何違反這些權利的行政或立法行動。

為什麼被稱為“基本權利”?

這些被稱為“基本權利”有兩個原因:

  • 憲法透過將其載入憲法來保障這些權利。

  • 它們可以得到司法審查(由法院賦予法律約束力)。如果發生侵犯,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基本權利列表

以下列出了印度憲法中六項基本權利以及相關的憲法條款:

  • 平等權(第 14-18 條)

  • 自由權(第 19-22 條)

  • 免受剝削權(第 23-24 條)

  • 宗教自由權(第 25-28 條)

  • 文化教育權(第 29-30 條)

  • 憲法救濟權(第 32 條)

六項基本權利(第 12 條至第 35 條)

這裡列出了印度憲法中的基本權利,並對每個權利進行了簡要說明。

平等權(第 14-18 條)

無論膚色、種姓、性別或出生地點如何,每個人在平等的概念下都享有相同的權利。它保護免受國家在就業方面基於種姓、宗教等方面的歧視,並確保政府內部公平的就業機會。此權利還禁止稱號和不可接觸性。

自由權(第 19-22 條)

自由是任何民主社會都珍視的最基本概念之一。印度憲法確保公民的自由。自由權包括許多權利,包括:

  • 言論自由

  • 表達自由

  • 和平集會自由

  • 結社自由

  • 從事任何職業的自由

  • 在全國任何地方居住的自由

其中一些權利受到國家安全、公共道德和體面以及與其他國家友好關係的某些限制。這意味著國家有權對其進行適當的限制。

免受剝削權(第 23-24 條)

此權利暗示禁止人口販運、乞討和其他形式的強迫勞動。此外,它表明不允許兒童在工作場所工作等。根據憲法,未滿 14 歲的兒童不得從事危險工作。

宗教自由權(第 25-28 條)

這體現了印度政治制度的世俗性。所有宗教都受到同等的尊重。良心、信仰、實踐和傳播宗教都是自由的。國家沒有承認任何宗教。每個人都有權公開實踐自己的宗教,並創辦和支援慈善機構。

文化教育權(第 29-30 條)

這些權利透過幫助他們保留自己的歷史和文化,保護語言、文化和宗教少數群體的權利。教育權的目的是確保所有人在教育方面享有平等的機會。

憲法救濟權(第 32-35 條)

如果公民的基本權利受到侵犯,憲法提供了救濟措施。政府不得限制或侵犯任何人的權利。如果這些權利受到侵犯,受侵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公民還可以直接向最高法院尋求幫助,最高法院有權釋出強制執行基本權利的令狀。

基本權利的特點

以下是基本權利的一些重要特徵:

  • 基本權利受憲法保護和保障。

  • 基本權利並非神聖或絕對的,議會可以在一定時期內對其進行限制或施加合理的限制。但是,法院有權判斷這些限制是否合理。

  • 基本權利可在法院強制執行 - 根據憲法,當個人基本權利受到侵犯或縮減時,他可以直接向最高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其基本權利。

  • 基本權利的暫停 - 除第 20 條和第 21 條保護的基本權利外,所有基本權利在全國緊急狀態期間都會被暫停。

  • 基本權利的限制 - 在任何特定地區的軍事統治期間,基本權利可能會受到限制。

結論

基本權利至關重要,因為它們是民主國家的基石。保護人民的利益是必要的。第 13 條規定,所有違反基本權利的法律均屬無效。這裡明確規定了司法審查。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可以根據違反基本權利的理由宣佈任何法律違憲。除了法律之外,第 13 條還討論了條例、命令、規章、通知等。

常見問題

Q1. 人們將“權利”指為何物?

A1. 權利是與根據自然法、法律體系、社會習俗或倫理理論允許人們做什麼或應得什麼相關的基本規範性準則。因此,權利是法律、社會或倫理上的自由原則,並且本質上是可訴諸法律的。

Q2. 什麼是基本權利?

A2. 1941 年,富蘭克林·D·羅斯福總統提出了他認為每個人都應該享有的四項基本權利,即現在所說的“四大自由演講”。其中包括言論自由、宗教自由、免於飢餓的自由和免於恐懼的自由。

Q3. 權利的主要類別有哪些?

A3. 六大類別如下:

  • 平等權

  • 自由權。

  • 免受剝削權

  • 宗教自由權

  • 文化教育權

  • 憲法救濟權

Q4. 有哪三種類型的權利?

A4. 三個義務級別使人們對公民和政治權利與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之間區別的認識變得模糊。

更新於: 2023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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