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補救:含義和型別
當特定行為或解決方案需要對事故或某些個人違反合同造成的損失進行經濟賠償時,各國公民有多種賠償選擇。
司法補救的含義
補救是指給予遭受缺陷影響的人的不同型別的賠償。為了確保在涉及合法權利的事務中實現正義與和平,補救措施被給予社會中的主體。它可以透過多種方式授予任何人,包括法院命令、審判後的判決或聲稱遭受損害的一方與造成損害的一方之間的協議。
司法補救的型別
司法救濟主要分為三類:
損害賠償
支付給遭受不法侵害的一方的一筆款項,以將其恢復到侵權行為發生之前的狀態,被稱為損害賠償或法律損害賠償。它們作為對原告所遭受損害的補償而給予。損害賠償是侵權行為訴訟中的主要補救措施。“損害賠償”一詞的複數形式不應與通常表示“損害”或“傷害”的術語“損害”混淆。
損害賠償的型別
名義損害賠償
即使原告對被告有合法索賠,但如果原告沒有遭受實際損害,則為名義損害賠償。在“無損害的侵權”訴訟中,如果法院承認原告的權利受到侵犯,但損害賠償金額很小或很低,因為原告沒有遭受任何實際損失,則會提供此類賠償。
輕蔑性損害賠償
在此類損害賠償中,法院承認原告的權利受到侵犯,但前提是證明原告的訴訟是如此瑣碎,以至於只是浪費了法院的時間。因此,法院僅向原告支付少量款項作為賠償。這類似於名義損害賠償,但兩者之間的唯一區別在於,在名義損害賠償中,原告實際上沒有任何損失,而在輕蔑性損害賠償中,原告確實遭受了損害,但只是很小的損害,他不完全值得賠償。
加重損害賠償
這些損害賠償用於補償諸如原告的自尊心受損、痛苦和折磨等無法用金錢衡量但仍會給原告造成補償性損害賠償未涵蓋的額外傷害的事項。因此,這些損害賠償是原告除了因經濟損失而獲得的損害賠償之外額外獲得的。
懲罰性損害賠償
這些損害賠償,通常被稱為懲罰性損害賠償,旨在懲罰違規者,並作為對其他人的警告,以避免以他所做的那樣的方式行事。因此,每當法院認定被告的行為極其惡劣時,就會向原告判處懲罰性損害賠償。
一般性和明確性損害賠償
這種損害應源於侵權行為。可以對其本身採取行動,因此無需說明誹謗訴訟中失去信譽等情況。索賠人的說法,例如疏忽、誹謗和煩惱,其中損害被宣告為行為的饋贈,必須作為侵權行為中行為原因的一部分得到證明。
補償性損害賠償
為了幫助原告恢復到對其實施侵權行為之前的狀態,會給予補償性損害賠償。這些損害賠償的目的是讓原告恢復到事故發生前的狀態,而不是懲罰被告。在可以輕鬆評估經濟損失的情況下,這些損害賠償特別有用,並且可以命令向原告支付該金額,以便他可以購買替代產品來代替被破壞的產品。
禁令
禁令是在侵權案件中可獲得的衡平法上的補救措施,法院可以授予。衡平法上的補救措施是指法院命令另一方履行其協議,而不是補償受不法侵害的一方。因此,當法院命令某人停止做某事或採取行動來幫助受損害的一方彌補其損失時,法院正在釋出禁令。
法院裁決,即禁令,阻止某人進一步實施非法行為,或指示他們採取積極行動來消除其非法行為的影響,或糾正其不法行為。為了獲得針對某一方的禁令,必須證明損害或未來損害的可能性(預期的損害)。禁令可以是強制性的、禁止性的、臨時性的或永久性的。讓我們分別討論每一個。1963年的《特定救濟法》(以下簡稱《法》)和1908年《民事訴訟法》第37-42條包含關於禁令的法律。
禁令的型別
禁令有多種形式。
臨時禁令
在案件審理期間,會授予臨時或中間禁令以維持現狀並防止進一步的損害,直到法院作出裁決。它禁止被告進行或重複他一直在實施的違規行為。在訴訟程式持續期間,會給予臨時禁令以防止當事人遭受損害。
在授予臨時禁令時,會記住以下原則:
必須有一個強有力的初步論點。
便利性必須適度。
需要不可彌補的損害。
永久禁令
在聽取所有相關方的意見並作出裁決後,法院可以授予永久性或永久禁令。由於在這種情況下它是法院命令,因此具有約束力且始終適用。換句話說,被告必須永遠做出好事,或者被禁止繼續他的不法行為。
強制性禁令
當法院命令當事方採取某種行動時,這就是強制性禁令。當法院命令一方採取特定行為以使受損害的一方或原告恢復到被告犯罪行為發生之前的狀態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
禁止性禁令
禁止性禁令是指法院命令當事方避免以某種方式行事。法院命令某人停止做錯事或停止做錯事。例如,它可以要求違規方移除該物品或停止違規行為。
財產的特定返還
根據侵權法可獲得的最終法律補救措施被稱為財產的特定返還。返還是指將財產歸還其合法所有人的過程。當某人的財產被不正當地奪走時,他有權對其財產進行返還。
結論
在侵權行為中對一方進行補救旨在使該方恢復到侵權行為發生之前的狀態或地位。不像刑法,它不是為了懲罰被告。當一方必須遵守法律才能獲得救濟並且法院參與其中時,這些補救措施被稱為司法補救措施。
常見問題
Q1. 侵佔是什麼意思?
A1. 侵佔是指超越法律規定的界限的行為。它是對某人的身份或財產的無理、有目的的干涉。“意圖”在此處的含義是選擇做錯事。
Q2. 什麼是非司法補救?
A2. 非司法補救是指一個人可以在沒有法院幫助的情況下合法避免或自行申請的補救措施。這樣,各方就承擔了法律的控制權。
Q3. 什麼是非法監禁?
A3. 非法監禁是指某人被錯誤地阻止了所有可能的去向,阻止他們在任何時間段內朝特定方向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