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狀:含義和型別


憲法規定公民享有社會、經濟和政治正義的權利,並保證他們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保護。任何人都可以向司法機關提出上訴;沒有任何限制。只要遵守司法規則和既定的法律程式,憲法就保證行使權利的自由。在這種情況 下,寫作的概念現在變得非常重要。

什麼是令狀?

令狀類似於高等法院或最高法院發出的書面指令。如果任何公民的基本權利受到侵犯,他們可以向下級法院或個人發出令狀。根據印度憲法第32條,印度最高法院可以發出令狀。根據第226條,高等法院也擁有這項權力。這些令狀是用來質疑下級法院或其他在其管轄範圍內的個人做出的任何決定。如果任何基本權利受到侵犯,這兩段都描述了要發出的令狀型別、要遵循的程式以及申請人必須滿足的要求。

同樣,“令狀”從根本上說是任何有權這樣做的人(無論是行政部門還是司法部門)發出的正式書面命令。在現代,這個機構通常是司法機構。法院有權發出的正式書面命令可以被認為是“令狀”。令狀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命令、逮捕證、指示、傳票等。向相應法院申請發出特定令狀的申請被稱為令狀申請。

印度憲法下的令狀是什麼?

印度憲法第三部分包含基本權利,例如平等權、生命權和自由權等。僅僅保護基本權利是不夠的。此外,保護和維護這些基本權利也至關重要。任何基本權利受到侵犯的人可以選擇根據印度憲法第32條和第226條向最高法院或高等法院分別提出申訴,這兩條分別保證基本權利。這兩條條款賦予全國最高法院權力,可以發出令狀以維護基本權利。

令狀的重要性

當某人的基本權利受到侵犯或遭受不公正待遇時,通常會提起令狀申請。它本質上是對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的國家機關的憲法規定的糾正措施,原因如下:

  • 支援個人捍衛他們反對法律命令的權利。

  • 如果發生指控,法律體系的高階主管不會反對給予受害者另一種選擇。

  • 確保正義得到執行,不受干擾。

令狀型別

印度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擁有巨大的權力,有義務保護該國居民的基本權利。為此,他們可以發出五種不同型別的令狀之一,這些令狀將用於維護印度公民的基本權利。以下是印度憲法這五種令狀的解釋:

人身保護令狀 (Habeas Corpus)

拉丁語短語“habeas corpus”意為“擁有身體”。人身保護令狀用於阻止某人被錯誤拘留。當事人可以使用人身保護令狀程式來保護其個人自由的權利。如果某人非法拘留他人,並且有人對第一人提出非法拘留的投訴,法院可以向將此事提交法院的人進行詢問。

  • 為了讓法院發出人身保護令狀,當事人必須被監禁,而且這種監禁必須是非法的。

  • 人身保護令狀程式用於保護個人自由免受侵犯憲法保護的基本權利的任意國家行為。

  • 由於即使在緊急狀態下暫停基本權利時,根據第226條向高等法院和根據第32條向最高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也沒有被暫停,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仍然可以向這些法院提起令狀申請。

  • 人身保護令狀可以由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針對公共機關和私人機關發出。

人身保護令狀的特點

人身保護令狀是一種法律程式,允許被非法拘留或逮捕的人獲釋。

本令狀的目的

它以高等法院或最高法院向實際逮捕被侵害者的人發出的傳票的形式出現。指示將當事人帶到法院面前,以便聽取逮捕的理由。如果法院發現逮捕沒有法律依據,則進行逮捕的人必須立即釋放受冤枉的人。

調卷令狀 (Certiorari)

拉丁語“certiorari”意為“證明”。高階法院可以向下級法院發出調卷令狀,以指示將這些法院的案件移交給下級法院,或推翻下級法院在特定案件中的判決。如果法庭或下級法院對它沒有合法權力的事項行使管轄權,或者命令包含記錄中明顯的法律錯誤,則可以使用調卷令狀申請來推翻這些決定。

  • 此外,調卷令狀的目的是在低階法院濫用權力行使其管轄權或缺乏管轄權時確保正義。

  • 調卷令狀是一種補救措施,而禁止令是一種預防措施。

  • 法院還可以使用調卷令狀將案件從下級法院轉移。

強制令 (Mandamus)

Mandamus翻譯為“我們命令”。高階法院(最高法院或高等法院)命令下級法院、法庭或政府機構履行法定或公共職責的命令稱為強制令。如果公職人員不履行職責,則發出強制令。它可以針對法庭、下級法院、公共企業和其他實體發出。

不得對以下物件發出強制令:

  • 私人或組織。

  • 並非法定的部門指令。

  • 如果職位是自由裁量的,則不能發出。

  • 州長和總統

  • 首席法官擔任法官。

強制令是一種法律補救措施,它以高階法院發出的命令的形式出現,指示特定政府機構、法院、公司或公共當局執行或停止執行法律要求其執行或停止執行的特定行為,具體取決於具體情況。他們必須作為其公民或法律義務的一部分來執行這些行為。

禁止令 (Prohibition)

禁止令一詞字面意思是禁止。高階法院將向下級法院發出令狀,禁止其過度行使權力。它命令下級法院停止運作,因為它們已經超越了其權力。

  • 只有司法或準司法機構才有資格收到它。不可能對政府、立法或商業實體發出禁止令。

  • 禁止令在訴訟過程中可以使用,這與調卷令狀不同。

  • 但是,調卷令狀只能在命令或判決公開之後使用。

審問令狀 (Quo Warranto)

Quo Warranto 字面意思是“憑什麼權力”或“你的權力是什麼?”。針對公職人員和擔任公職的合法性,可以發出審問令狀。它用於阻止某人擔任他們沒有合法授權的公職。

  • 審問令狀用於阻止某人非法篡奪公職。

  • 它涵蓋法定職位和憲法職位,但不能用於部級職位。

  • 法院發出審問令狀以確定擔任公職的人提出的法律主張是否有效。透過這樣做,法院保護民選官員免受他人提出的錯誤主張的侵害。

    禁止令是傳送給法院或其他機構,以防止他們採取即將採取的行動。只要下級法院或法庭審理的案件超出其管轄範圍或與他們無權審理的主題有關,就會施加此限制。

結論

確保所有居民的社會、經濟和政治公平是序言的主要目標。憲法序言本節闡述了立法機關力求實現的主要目標,使其成為國家的指導思想。憲法的制定是為了實現其起草者設想的社會變革。這是透過允許人們行使基本權利以及政府將其政策導向憲法第四章中概述的目標來實現的,該章節闡述了公共政策的指導原則。

常見問題解答

Q1. 哪個法院有權發出令狀?

答:根據憲法,最高法院(根據第32條)和高等法院(根據第226條)可以在印度發出令狀以保護基本權利。

Q2. 最高法院的令狀管轄權是什麼?

答:根據第32條,基本權利是最高法院發出令狀以阻止侵犯其他基本權利的權利。所有印度法院、政府和公民都受最高法院令狀管轄權的約束。

Q3. 誰可以提起令狀申請?

答:任何基本權利受到國家侵犯的人都可以提交令狀申請。即使他的個人基本權利沒有受到侵犯,任何具有公共精神的人也可以為更廣泛的公眾利益,在公共利益訴訟下提交令狀申請。

更新於: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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