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隱私:定義和含義
侵犯隱私是指在某人有合理隱私期望的情況下,窺探他人私事或資訊的行為,這種行為可能發生在任何地方。侵犯發生的環境和導致侵犯的原因(場景)會影響人們對侵犯隱私定義的理解。
侵犯隱私的含義是什麼?
未經他人同意而非法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稱為侵犯隱私。然而,侵犯隱私的侵權行為並非單一的侵權行為,而是由四種不同的訴訟理由組成。在提起訴訟之前,請研究您所在州的侵犯隱私法規或諮詢律師,因為不同州對這些訴訟原因及其證明要素的定義不同。
隱私侵犯是一個在法律中經常使用的詞語,用來描述某人或某一群體故意侵犯他人隱私的情況。當某人有合理的隱私期望時,例如在洗手間或更衣室,就會發生侵犯行為。
隱私侵犯被認為是一種侵權行為。侵權行為是指導致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並導致他人遭受損害或損失的錯誤行為。
侵犯隱私的型別
以下是主要的侵犯隱私型別
姓名或肖像權的侵犯
有關姓名或肖像權侵犯的法律保護您管理自己的身份如何用於商業或經濟利益的權利。這些指控通常與使用某人的姓名或影像的不當行為有關。各州的法律有所不同,但一般來說,必須具備以下要素才能構成侵犯:
原告(提起訴訟的一方)的肖像或身份被被告(被起訴的一方)使用;
該使用是為了被告的利益,無論收益是否為經濟利益;
未經原告許可,使用了該使用,並且
原告因該使用而受到損害。
侵犯隱居權
當您獨自一人或處於隱居狀態時,法律會保護您免受侵犯隱居權的侵害。此權利包括您或您的私事。例如,鄰居透過您的窗戶窺探或在您家內拍攝您的照片,就是侵犯您的隱私。使用電子裝置竊聽私人談話也是侵犯隱私的行為。此侵權行為的基本要素如下:
被告干預了原告的獨處、隱居或私人事務。
一個理性的人會認為這種干預是不可接受的。
一旦被告實施了侵入行為(並且原告證明了必要的要素),被告即對侵犯隱私行為承擔責任,而無需向第三方披露侵入的具體情況。
虛假報道
虛假報道法律保護您的隱私權,防止可能不準確或有害的關於您的資訊被公開。這包括披露可能準確但仍具有欺騙性或有害的材料。當某人被錯誤地認定為新聞報道中示威活動的參與者,而實際上他們只是旁觀者時,這可能被視為侵犯隱私。虛假報道的要素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被告公開披露了原告的資訊;
該資訊歪曲了原告,並且
一個理性的人會認為這種虛假報道非常令人反感。
在許多情況下,原告還必須證明被告的行為具有惡意,因此,如果您認為自己可能存在索賠,請務必核實您所在州的法律或諮詢律師。
私人事實的公開披露
防止公眾瞭解您私人生活細節的法律稱為“私人事實的公開披露”法。例如,當有關某人的健康、性取向或財務困難的資訊被公開時,可能會發生侵犯隱私的行為。儘管各州的法律有所不同,但此侵權行為的基本要素如下:
被告公開披露了與原告的私生活有關的事實;
一個理性的人會認為所報道的事件極其令人反感,並且
公眾沒有真正的理由對此事感興趣。
法律通常規定,為了公開私人事務,必須以極有可能使公眾瞭解的方式披露私人資訊。
隱私侵犯的後果是什麼?
隱私侵犯的結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違規的形式。對侵犯者可能產生的影響包括:
金錢判決,要求侵犯者賠償受害者的損失和懲罰性賠償。
法律處罰(金錢處罰或其他處罰)
禁令可能以正式要求停止並停止傳播資訊的形式出現。
隱私侵犯對受害者的影響也取決於侵犯的嚴重程度。隱私侵犯的受害者會遭受哪些影響?
聲譽下降
在工作或家庭中安全感下降(如果侵犯發生在在家工作的場景中)。
隱私洩露
精神痛苦
由於工資損失或因侵犯而需要進行治療或其他醫療護理而導致的經濟損失
侵犯隱私是否構成犯罪?
嚴重的隱私侵犯案例被視為侵權行為。即使侵權行為被提起訴訟以尋求救濟,這些都是民事訴訟問題,並且可能對侵犯者造成嚴重法律後果。結果通常是向受害者支付其損失的經濟賠償,或判處懲罰性金錢判決以追究侵犯者的行為責任。因此,對於“侵犯隱私是否構成犯罪?”這個問題,有兩個基本的答案:在工作中侵犯他人的隱私是違法的。
另一方面,侵犯隱私通常涉及雙方,並在民事法庭系統中處理。另一方面,當個人或群體從事違法且有害於社會或公眾的行為時,他們就會犯罪。從本質上講,侵權行為是私事,而不是犯罪。隱私侵犯是一種侵權行為,而不是一項公共罪行。
針對隱私侵犯的解決方案
成功的隱私侵犯案件可能導致金錢賠償,以及如果侵犯很可能繼續發生,也可能實施禁令或限制令。
隱私侵犯案件中的原告無需證明具體的經濟損失;相反,他們只需要證明他們遭受了精神痛苦或精神折磨。
對隱私侵犯索賠的反駁
對侵犯隱私索賠的兩個基本抗辯理由是同意和特權。
為了實施該行為,被告需要原告的同意。例如,原告可能同意被拍攝或拍照。在某些地區,合同可能需要以書面形式存在。
如果被告的行為超出了同意的範圍,或者被告被誤導認為是否獲得了同意,則同意並非有效的抗辯理由。
如前所述,如果披露具有有效的公眾利益,則被告的行為不受虛假報道指控的保護。除非原告可以證明該披露不實,並且被告在蔑視真相的情況下魯莽行事,或者被告知道其虛假性,否則該披露具有特權。
結論
隨著時間的推移,隱私法發生了重大變化。就像 20 世紀中期埃德加·胡佛統治時期一樣,最初既沒有法律也沒有修正案來保護隱私侵犯。儘管已經制定並實施了法律和修正案,但公眾仍然沒有受到私人資訊公開披露、虛假報道、侵入或挪用等行為的保護。即使這些行為是非法的並可能導致法律訴訟,但這些事情在今天仍然發生。作為公民,我們有責任意識到網際網路會儲存所有搜尋記錄,並且此處釋出的所有內容都可以被所有人檢視。
常見問題
Q1. 什麼行為構成侵犯隱私?
A1. 從表面上看,侵犯隱私在普通法侵權行為下界定。
Q2. 侵犯隱私是否屬於騷擾?
A2. 是的,侵犯隱私是一種騷擾。
Q3. 主要隱私問題有哪些?
A3. 近年來,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出現了各種隱私問題;其中重要的有:
資料收集和監控
社交媒體和線上跟蹤
生物識別資料問題
網路安全
政府監控
物聯網(IoT)
自動化決策和人工智慧
Q4. 隱私侵犯是否違法?
A4. 在我們不斷線上釋出資訊並在家人和朋友的帖子中出現的情況下,什麼構成侵犯隱私可能並不總是顯而易見的。Hutcherson Law 的德克薩斯州隱私侵犯律師可以幫助分析證據。侵犯隱居權、姓名和肖像權的挪用、私人事實的公開披露以及虛假報道是侵犯隱私的四大基本類別,這些都屬於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