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出生:含義和要素


為了培養當今強壯健康的兒童,產前檢查經常取代優生學斯巴達檢查的做法。如果醫生錯誤地告知父母孩子健康,而父母沒有行使墮胎的權利,則醫生可能會被追究責任,並可能面臨非法生命或出生索賠。

“錯誤的生命”是一個自相矛盾的術語,因為損害被分配給“生命”,生命具有內在的價值和神聖性。根據錯誤出生的法律理論,父母可以起訴聲稱未能提供適當的產前諮詢或資訊的醫生,該孩子出生時患有先天性疾病或異常。

錯誤出生的含義

一些普通法國家承認“錯誤出生”的法律主張,在這種情況下,先天性患病兒童的父母認為,他們的醫生在提醒他們可能懷孕或生下患有嚴重遺傳或先天性異常的孩子的可能性方面存在疏忽。原告認為,因此,被告阻止了他們對生育孩子做出明智的選擇。錯誤出生是一種醫療事故的形式。它不同於錯誤的生命,在錯誤的生命中,嬰兒起訴醫生。

錯誤出生的要素

一般來說,錯誤分娩的組成部分如下:

  • 被告與原告之間存在患者-醫生關係

  • 醫生在未能告知準父母生育患有遺傳或先天性疾病孩子的可能性方面存在疏忽

  • 原告受到傷害;並且醫生的疏忽是造成這種傷害的原因。

患者-醫生關係

透過證明醫生向原告提供了醫療診斷或其他形式的醫療指導,原告必須證明患者-醫生關係的存在。

傷害

在涉及錯誤出生的案件中,訴訟當事人可能會爭辯說,他們的損害包括生育一個患有不良異常的孩子,或者他們被阻止處於能夠對是否懷孕或墮胎做出明智決定的位置。

疏忽

在錯誤出生的案件中,原告必須證明醫生在診斷或披露原告將遺傳或先天性異常傳播給其子女的風險方面未能遵循護理標準。如果原告聲稱被告誤診了他們傳播遺傳疾病或其他異常的風險,則原告必須提供有關所涉診斷的護理標準的專家證據。在沒有專家證人的幫助下,陪審團缺乏評估醫生行為所需的醫學知識。

因果關係

過去,原告必須透過證明如果被告沒有疏忽,孩子本來會健康來確立因果關係。根據此標準,被告可能會爭辯說,即使胎兒已經存在並存在遺傳或發育異常,她或他也並沒有導致胎兒中的異常生長,導致父母的基因發生突變,或導致胎兒出現異常。

當發現胎兒存在異常時,醫生可能無法修復它,這將使異常變得不可避免。如果醫生未能識別原告傳播遺傳疾病的風險或未能告知原告該風險,那麼父母的基因突變及其生育孩子的決定最直接地導致了異常兒童的受孕。一些法官由於根據此標準確立因果關係的挑戰而駁回了錯誤出生的索賠。

損害賠償

如今,大多數法院僅允許與撫養患病兒童相關的費用,例如健康兒童不需要的醫療費用。因此,大多數法官不允許收回與撫養原告子女相關的所有費用。一些法官已經承認其他損害,包括妻子在分娩患病兒童期間遭受的生理疼痛以及精神痛苦和配偶權損失。

爭議

優點

任何孩子的準父母都有權自主和做出關於是否生育孩子的明智選擇的權利。許多準父母可能想知道他們是否面臨著很高的遺傳疾病傳播給其子女的風險。他們可能還想了解他們的嬰兒是否存在任何先天性異常。醫生未能充分披露其患者可能生育患有異常兒童的風險或未能正確識別異常胎兒,從而剝奪了準父母做出關於生育孩子的明智選擇的權利。鑑於許多人高度重視其生育選擇並謹慎地做出這些選擇,因此,其疏忽影響了這些選擇的醫生應對其疏忽的後果負責。

缺點

如果允許錯誤出生的訴訟理由,墮胎率可能會上升,而有些人認為墮胎是不道德的。醫生有動力謹慎識別準父母生育患有先天性疾病孩子的風險,向準父母披露任何風險,並建議進行不同的檢查以識別先天性異常的風險或存在。因此,更多的準父母將被告知他們的胎兒患有先天性異常,從而為他們提供墮胎的正當理由。研究人員擔心,錯誤出生的訴訟限制了而不是擴充套件了父母和醫生的決策自由。

結論

從概念上講,錯誤的生命訴訟和錯誤出生的訴訟是類似的。父母為患有出生缺陷的孩子提起錯誤出生的訴訟,以獲得損害賠償。損害賠償請求的依據是父母撫養意外缺陷兒童的費用。在錯誤的生命案件中,孩子不是尋求未出生的損害賠償,而是尋求因出生時患有出生缺陷而造成的損害賠償。

常見問題

Q1. 什麼是錯誤收養?

Ans. 在涉及錯誤收養的案件中,不健康孩子的養父母是原告。他們聲稱,收養機構未能向他們提供資訊,使他們能夠對應該收養的孩子做出明智的選擇,例如背景資訊、健康資訊或準被收養者的遺傳資訊。

Q2. 錯誤受孕是什麼意思?

Ans. 在錯誤受孕的案件中,原告聲稱,結紮術、輸卵管結紮術或其他絕育手術操作疏忽,導致意外懷孕或分娩。通常,這會導致一個健康但不受歡迎的孩子。

Q3. 什麼是錯誤的生命?

Ans. 根據“錯誤的生命”的法律理論,先天性患病兒童可以起訴醫生,聲稱如果醫生沒有疏忽,孩子就不會患上這種疾病。孩子說,出生時患有先天性疾病比從未出生更可取。

更新於: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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