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定義和含義
雖然每個人都應該享有自由言論的基本權利,但這項權利並不總是適用於你。實際上,大多數法律體系都對你可以說的話有所限制,尤其是在你對他人進行不實指控的情況下。誹謗是指口頭誹謗。當有人用言語損害他人的形象或生活方式時,這被稱為誹謗。
誹謗的含義
一方對另一方提出的不實指控被稱為誹謗。誹謗是以破壞宣告目標為目的的口頭表達。簡而言之,誹謗是誹謗的法律術語,它被定義為透過傳播對他人聲譽有害的不實資訊來損害個人或組織聲譽的行為。
要構成誹謗,宣告必須被呈現為事實而非觀點。第三方必須聽到該宣告。做出你知道是虛假的宣告會產生後果。誹謗受侵權法管轄,侵權法是處理法律案件的法律領域。它旨在糾正對當事人犯下的不當行為,並可能給予他們經濟賠償。因此,任何成為誹謗性言論目標的人,無論言論是口頭還是書面,都可能能夠在民事法庭上辯護。如果你被證明犯有誹謗罪,你可能需要向原告支付賠償金。
然而,誹謗有一些要求:
虛假陳述
在公共場合對某人進行負面評價並不總是構成誹謗。要構成誹謗,該說法必須是不真實的。那麼信仰呢?儘管公開表達一個人對他人的負面意見令人不安,並可能損害該人的形象,但在法律上並不認為這是虛假陳述。為了成為虛假陳述,該斷言必須是事實性的。
公開發表/言論
然而,公開演講並不總是意味著該言論是在大型觀眾面前或在播客上發表的。為了將虛假且具有損害性的言論視為誹謗,只需要一位證人在場。
損害名譽
它可能對一個人的生活造成的破壞是誹謗的另一個難以證明的因素。例如,如果有人公開貶低另一個人,但言論的影響很小,那麼法院可能不會將其視為嚴重的誹謗案件。但是,假設同一個城鎮的兩家餐館之間存在直接競爭,其中一家老闆選擇散佈謠言說競爭對手的餐館供應過期食品,而實際上根本不是這樣。只有當受害者能夠證明他們因不實說法而遭受經濟損失時,該言論才會被視為誹謗。
非特權的
對該人來說,對受害者說壞話完全是不合理的,這就是當陳述是非特權的時,這意味著什麼。非特權言論是指那些以隨機方式且沒有任何上下文發表的言論。但是,如果記者或記者對公眾人物的宣告似乎不真實且具有誹謗性,則可能被認為是特權的,因為這是他們公開調查和評論政治局勢的職責的一部分。如果你不確定,最好諮詢律師,因為非特權言論可能難以識別。
什麼是誹謗訴訟?
如果有人誹謗你,你就有權起訴他們。當有人因對你進行不實陳述給第三方造成傷害時,就會發生誹謗。由於誹謗是一種侵權行為和法律錯誤,你可以起訴罪犯以獲得經濟賠償。
何時可以提起誹謗訴訟
以下情況會導致誹謗索賠:
你因潛在被告對事實的口頭捏造而遭受損害。
你可以用你的證據證明你是誹謗的受害者。
提起訴訟的機會視窗仍然開放。
誹謗本身
在大多數誹謗案件中,你必須證明不實陳述確實損害了你的名譽。然而,有些陳述顯然具有破壞性,你只需證明被告不實地做出了索賠即可證明損害。這被稱為誹謗本身。本身的意思是宣告不言自明。僅僅表明它被說出來就足夠了。
以下是通常被認為是誹謗本身的一些常見例子:
聲稱你犯有罪行
聲稱你從事性行為不端或通姦
聲稱你違反了職業道德
辯護
被告可以使用兩種主要的誹謗論點來保護自己免受誹謗案中的責任。
真相:如果被告證明他們做出的陳述是真實的,你就不能在誹謗案件中勝訴。真相是反擊誹謗的終極武器。
觀點:如果被告證明該陳述是觀點而非事實陳述,你就無法獲得賠償。
誹謗是否違法
誹謗是非法的,因為它可能導致對誹謗者採取法律行動。故意對某人做出虛假和具有損害性的說法是違法的。如果說謊者的言論損害了目標的形象或導致經濟損失,則可以對他們採取法律行動。在某些司法管轄區,例如英國,誹謗不被視為犯罪。但它被視為民事侵權行為。(侵權行為)。誹謗者總是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那些成為誹謗目標的人有權起訴責任人,並因造成的任何損害獲得賠償。
結論
誹謗是一種誹謗,它透過說關於某人的不實之詞來損害某人的形象。廣義上說,誹謗是指一方與另一方相矛盾的不實和不正確的陳述。誹謗是為了敗壞目標人物或企業的聲譽而口頭表達的。
簡而言之,誹謗是一個法律術語,用來描述口頭誹謗或透過傳播可能具有羞辱和貶低影響的謠言來損害某人形象的行為。
常見問題
Q1. 嚴格責任是什麼意思?
答:根據“嚴格責任”的責任標準,即使個人沒有疏忽或犯罪意圖,也要對其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Q2. 定義盡職調查這一術語?
答:在與另一方簽訂合同或協議或執行需要一定程度謹慎的行動之前,通常預期一個理性的人或企業會進行盡職調查。
Q3. 什麼是替代責任?
答:根據普通法的“僱主責任”原則,該原則要求上級對其下屬的行為負責,替代責任是一種嚴格的、次要的責任,它包含任何擁有“控制”違規者行為的“權利、能力或責任”的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