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定義和含義


印度是一個民主國家。為了正常運作,我國需要某些機構來管理它。權力主要由三個機構組成: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門。本文將重點關注第三個機構——司法機構。司法的任務包括解釋法律和解決糾紛。它也被稱為“民主的守護者”。它作為憲法的保護者,負責維護正義。在印度,法院分為三類: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在這篇文章中,我們還將深入探討司法的權力。

印度司法體系

司法部門是政府中負責解釋法律、解決糾紛和為所有公民提供正義的部門。司法部門被視為民主的守護者和憲法的守護者。一個公正和獨立的司法部門對於民主的正常運作至關重要。

獨立的印度司法機構

“獨立的印度司法機構”這一術語指的是,政府的其他部門,特別是行政和立法部門,不會阻礙司法機構的運作。司法的判決得到承認,並且不會受到其他機構的干預。此外,這意味著法官可以在不考慮個人利益的情況下履行職責。

司法的獨立性並不意味著它可以任意運作且不負責任。它受國家憲法的約束。

司法的職能

司法的首要任務是解釋法律和解決人們之間的糾紛。它充當憲法的捍衛者。其他職能如下:

  • 它保護和捍衛人民的基本權利。

  • 它根據法律協助解決衝突。

  • 它協助實施重要的政治決策。

  • 它確保憲法至高無上,司法機構必須根據憲法做出所有決定。

  • 它在立法過程中非常重要。

  • 作為民主的監督者,它確保制度和政府的正常運作。

  • 它負責保護人民的權利。

  • 它還向行政和立法部門提供諮詢。

  • 司法部門解決國家和聯邦政府之間的糾紛。

司法的權力

印度司法機構有權重新審議現有判決。司法的權力被稱為“司法權”。司法機構可以自由行使權力,而不必擔心報復。被任命的法官必須具備良好的資質和經驗。下面將深入探討司法權力。

  • 專屬管轄權 − 當案件初審時,則稱該案件具有專屬管轄權。

  • 上訴管轄權 − 當對初審或原判決提出上訴時,這被稱為“上訴管轄權”。

  • 賠償 − 當法院處理損害賠償時,這被稱為“賠償”。

  • 多元管轄權 − 聯邦法院有權審理涉及其他州公民的案件。多元管轄權指的是這種型別的管轄權。

  • 專屬管轄權 − 當聯邦法院對涉及聯邦法律的案件具有管轄權時,該管轄權被稱為“專屬管轄權”。

印度司法機構的結構

為了分散權力並在基層解決問題,印度法院系統分為不同的層次。基本結構如下:

  • 最高法院 − 最高法院於1950年1月28日成立,是國家的最高法院。它是最高上訴法院,審理原審案件和高等法院判決的上訴案件。最高法院共有25名法官,包括印度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的權力由印度憲法第124-147條規定。

  • 高等法院 − 高等法院是州一級最高的司法機構。高等法院的權力由第214條規定。印度有25個高等法院。只有當州內下級法院無法審理案件時,高等法院才具有民事或刑事管轄權。即使是來自下級法院的上訴,最高法院也可以審理。印度總統在與印度首席大法官、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和州長協商後,任命高等法院法官。

  • 地方法院 − 印度各州政府根據案件數量和人口密度,為每個地區或一組地區設立地方法院。地方法院直接由高等法院管理,並受高等法院判決的約束。一般來說,每個地區有兩類法院:

  • 民事法院

  • 刑事法院

    地方法院由地方法官負責。根據案件數量,可以任命額外的地區法官和助理地區法官。對地方法院判決的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

  • 下級法院 − 憲法第六部分包含以下條款,這些條款規定了下級法院的設立,並保持其獨立於行政部門:州的高等法院對下級法院擁有權力。但是,必須記住,州的高等法院有權撤回任何下級法院待審的案件,無論其管轄權如何。高等法院還對下級法院的人員和官員擁有完全的管轄權和監督權。

印度法院的等級制度

我們的印度憲法規定了一個統一的法院系統,適用於聯邦和各州,負責執行聯邦和州的立法。印度最高法院位於司法系統的頂端。

最高法院之後是各州的高等法院,在每個高等法院之下是“下級法院”,即隸屬於高等法院並受其監督的法院。

結論

印度司法系統是獨立的,並以其自身的方式運作。印度憲法規定了法院組織、構成、權力和活動的全部原則。司法機構有權解釋各種法律中規定的規則和條例。它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根據不斷變化的情況提供意見。作為印度公民,我們必須完全相信我們的司法系統,這使我們能夠生活在一個沒有犯罪的社會中。

常見問題

Q1. 印度的司法制度是什麼樣的?

A1. 印度的司法制度是一個統一的系統。根據印度憲法,印度司法機構分為兩個分支:高階法院(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和下級法院(受高等法院管轄的下級法院)。

Q2. 在民主社會中,為什麼需要一個獨立的司法機構?

A2. 民主社會依賴於平等,這是一個基本理念。在法庭上,維護公正的司法對於維護平等的理念至關重要。獨立司法機構的概念認為,司法部門應不受政府其他部門的干預。如果沒有獨立的司法機構,正義將會受到扭曲。政治或政府的影響可能會影響司法系統。

Q3. 法律中的“判例旁白”(obiter dictum)是什麼?

A3. “判例旁白”是法官的意見或陳述,不必包含在法院的判決中。

Q4. 什麼是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請列舉一些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例子。

A4. 案件分為民事和刑事兩種型別。民事訴訟主要是個人之間的糾紛。例如,離婚、子女監護權、土地糾紛、金錢或財產問題等等。刑事案件是指一方或個人犯罪的案件。這些包括盜竊、謀殺、強姦、對他人造成人身傷害、綁架等等。顧名思義,所有民事案件都在民事法院審理,而刑事案件則在刑事法院審理。

Q5. 什麼是“上訴制度”?

A5. 上訴制度是印度法律制度的一部分,它允許當事人如果認為下級法院的裁決不公正,可以向高階法院上訴。

更新於: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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