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迫:定義和含義


如果兩個或更多(年齡在 18 歲以上)的人達成協議並自願簽署合同,則該合同被視為有效合同。但在現實世界中,很多時候,一方會受到人身或情感威脅的強迫或約束而簽署合同;這種透過強迫或脅迫簽訂的合同是可撤銷合同。

脅迫的含義是什麼?

脅迫是指強迫某人簽訂合同的行為。當使用威脅或恐嚇來強迫一方同意時,即當同意並非自願時。當某人被迫或被恐嚇做違背其意願的事情時,這種行為被稱為脅迫。它可能涉及人身暴力、心理欺騙、威脅或其他勸說技巧等。

在法律情況下,脅迫可能被視為犯罪行為,類似於敲詐或勒索。法律為這些情況下的適當行為制定了指南,併為制裁和補救措施提供了框架。為了提高威脅的可信度,脅迫實際上可能造成身心痛苦。然後,受威脅的人可能會在進一步受傷的威脅下合作或服從。

合同法中的脅迫

強迫某人做他們不想做的事情的行為或過程稱為脅迫。根據 1872 年印度合同法第 15 條的規定,脅迫被定義為:

“脅迫是指實施或威脅實施印度刑法典 (1860 年第 45 號) 禁止的任何行為,或非法扣留或威脅扣留任何財產,損害任何人的利益,意圖導致任何人訂立協議。”

這意味著,如果任何人威脅要實施任何工作或省略任何行為,則被視為脅迫。同樣,強行將某人捲入合同(未經該人自由同意)是非法行為,因此,違揹他人意願(透過武力)取得的同意來形成合同是無效的,並且使此類合同成為可撤銷的。

對於有效合同,所有當事方(合同方)必須自願參加,只有這樣才能在法庭上強制執行。

印度合同法下脅迫的要件

這些包括:

  • 必須已經實施或即將實施任何《刑法典》中列出的罪行。

  • 任何財產可能被非法扣留或威脅扣留。

  • 另一方當事人,甚至陌生人或第三方都可能成為這種犯罪或財產扣押威脅的物件。

  • 威脅的目標是贏得另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的同意。

脅迫對合同的影響

根據 1872 年《印度合同法》第 19 條,如果同意是透過脅迫獲得的,則其同意被脅迫簽訂合同的人有權要求法院宣佈該合同無效。結果是,合同由於脅迫而成為可撤銷的。這意味著,該合同可以由未自由給予同意的人自行決定是否維持或解除。因此,受損害的一方可以決定是否維持該協議或將其解散。

如果認定脅迫在合同的構建中發揮了作用,則該合同幾乎總是會被取消。當合同被撤銷時,整個協議將失效。雙方都免除了其合同規定的義務。

舉證責任

舉證責任在於提出脅迫抗辯的一方。提起脅迫訴訟的人必須透過引用事實充分支援其主張。僅僅懷疑或僅僅可能性並不能支援合同法下脅迫的主張。原告負有沉重的舉證責任來證明其主張,因為被告沒有義務承認發生了脅迫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壓力。在沒有口頭或書面證據證明脅迫發生的情況下,認定協議並非出於自由同意被認為是沒有任何支援證據的推斷性判斷。

案例法

1 奇卡姆·阿米拉朱訴奇卡姆·塞莎瑪 ILR (1918)

一名男子威脅說,如果他的兒子和妻子不簽署一份將某些財產的所有權轉讓給其兄弟的釋放檔案,他就會自殺。妻子和兒子最終在受到自殺威脅後悔恨了。

法院認定,同意是違背當事人意願獲得的,因此該交易是可撤銷的。法院還裁定,自殺威脅屬於《刑法典》的範圍,並且根據 1872 年《印度合同法》第 15 條,實施《刑法典》禁止的任何行為都構成脅迫。

阿斯卡里·米爾扎訴比比·賈伊·基肖裡 AIR (1912) 16 IC 344

一名未成年人從放貸人那裡借款並抵押了兩處房產。但是,與未成年人的交易是可撤銷的。在放貸人威脅要對他提起虛報年齡的刑事指控後,該孩子同意達成和解。隨後,該未成年人拒絕付款,聲稱和解是出於對被起訴的恐懼而做出的。

結論

為了確定脅迫,一個人必須證明存在非法的危險,並且迫使他簽署了一份他本來不會簽署的合同。在脅迫的情況下,受侵害者有責任證明其案件;在過度影響的情況下,則由另一方承擔責任。如果滿足這些條件,則該合同通常會被完全撤銷,這將終止整個安排。

常見問題

Q1. 合同中的脅迫是什麼?

答:合同中脅迫的特徵之一是使用武力或恐嚇來顛覆另一方的意志,並說服他們簽署他們原本不會同意的合同。

Q2. 如何證明合同中的脅迫?

答:聲稱合同中存在脅迫的一方必須證明,另一方使用了武力、威脅或其他形式的恐嚇來壓制其反對意見,並說服他們簽署協議。證人證詞、錄音對話或其他書面記錄等證據可以支援脅迫的指控。

Q3. 在脅迫下籤訂的合同可以強制執行嗎?

答:不可以,在脅迫或不當影響下籤訂的合同,而不是出於自由給予的同意,是可撤銷的,因此取決於受損害一方的選擇,如果之後他或她自願給予同意並接受協議,則該協議是可執行的;如果他或她拒絕接受協議,則此類合同不可執行。

更新於: 2023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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