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行為:定義和含義


原告的商號、商標或其他裝潢可以用於冒充行為訴訟,以使潛在客戶相信其商品或公司是原告的商品或公司。侵權行為基於被告的欺騙行為。這種欺騙行為針對的是產品或服務的潛在購買者,他們被鼓勵購買商品,誤以為是原告的商品。這可以透過原告在其產品或服務中使用誤導性或欺騙性的商號、標記或其他標誌來實現。

什麼是冒充行為?

冒充行為是指某人故意或無意地將其產品或服務歪曲為屬於另一方。這種型別的虛假資訊經常損害個人或企業的商譽,導致經濟或聲譽損失。

除了直接冒充外,還可能存在

  • 擴大冒充 − 當對產品或服務的特定屬性的虛假陳述損害了他人的商譽時

  • 反向冒充 − 當商家宣傳其他公司的商品或服務為自己的商品或服務時。

提起冒充行為訴訟可以幫助您防止他人利用與您的公司相關的商譽來謀取私利。

冒充行為的必要構成要素

為了構成冒充行為,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 商譽 − 您必須證明您在市場上擁有“聲譽”,公眾將這種聲譽與您獨特的產品或服務聯絡起來。

  • 虛假陳述 − 這意味著要證明交易者造成了混淆,並欺騙或誤導了客戶,使他們相信其產品和服務確實是他們的產品和服務。

  • 損害 − 您必須證明虛假陳述損害或可能損害您的商譽,或者它造成了實際的或可預見的經濟或聲譽損失。

冒充權是透過使用逐漸發展起來的。品牌商譽可能尤其難以建立。公司的聲譽和商譽通常被視為賦予公司及其產品或服務身份並將其與競爭對手區分開來的東西。

冒充行為的抗辯

由於冒充行為是嚴格責任罪,因此為冒充指控進行辯護可能具有挑戰性。但是,證明冒充行為同樣具有挑戰性。

主要的抗辯理由如下:

  • 使用被告自己的名稱

  • 原告無法證明除在業務過程中之外的其他用途的充分商譽。

  • 原告的標記無法區分。

  • 原告的商標是通用名稱。

  • 原告採取行動的時間過長。

  • 沒有虛假陳述的證據。

  • 原告因虛假陳述而沒有遭受損失(一旦確定了虛假陳述,通常很難證明)。

  • 原告同意。

  • 原告主張使用該標記。

冒充行為的補救措施

在冒充行為訴訟中,原告可以尋求以下任何補救措施

  • 調查以確定損失。

  • 對聲譽和/或利潤損失的賠償。

  • 要求對損失收入進行會計核算。

  • 交付或銷燬侵權物品或產品的命令。

  • 可以獲得禁令救濟(如果您需要迅速採取行動,則可以獲得臨時禁令,或者可以獲得禁令以防止進一步構成冒充行為的行動)。

誰可以提起冒充行為索賠?

提起冒充行為訴訟沒有資格標準。在**Vishwa Mitter訴OP Poddar案**中,法院裁定,不能僅僅因為提交訴訟的個人缺乏適當的訴訟理由或對投訴的利益而駁回該案。

結論

隨著競爭的加劇和經濟的擴張,商標註冊變得越來越重要。為了避免損害其形象和商譽,應註冊其產品銷售所使用的名稱,即商標。但是,僅僅因為某人沒有註冊其商標並不意味著他們無法保護其權利或利益;他們可以透過稱為“冒充”的概念來做到這一點。

冒充是一種普通法侵權行為,它保護商標所有者的商譽和聲譽免受被告欺騙行為造成的損害。冒充可以透過使用原告的商號、商標或其他別名來實現,以誤導潛在消費者相信其產品或服務是原告的產品或服務。侵權行為基於被告的欺騙行為。這種欺騙行為針對的是產品或服務的潛在購買者,他們被鼓勵購買商品,誤以為是原告的商品。

常見問題

Q1。“冒充”在印度是什麼意思?

答:冒充是普通法下的侵權行為,可用於執行未註冊商標權。冒充法禁止一個人將其商品或服務偽裝成另一個人的商品或服務。

Q2。冒充是什麼型別的索賠?

答:冒充與商標侵權有關,因為它保護與特定公司、其商品或其服務相關的未註冊權利。冒充訴訟可以在各種情況下提起,包括保護公司名稱和“裝潢”或“商業外觀”方面。

Q3。冒充案是否僅適用於已註冊商標的使用者?

答:否,冒充法涵蓋已註冊和未註冊商標的使用者。因此,即使該商標尚未註冊但已持續使用,也可以免受冒充行為的侵害。目的是防止公司因侵權而遭受經濟損失,同時保護客戶免受誤解。

Q4。應在哪裡提起商標侵權訴訟?

答:商標侵權案件可向地方法院提起。這應在地方法院進行,該法院涵蓋個人居住、經商或謀生的司法管轄區。

Q5。應在哪裡提起冒充案件?

答:冒充案件只能向被告居住地、經商地或訴訟原因發生地法院提起。訴訟原因可能發生在銷售帶有欺詐性商標的商品的地方。

更新於: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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