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證據:含義及型別


資訊被用作法庭證據,以確定主張的真實性或存在性。根據 1860 年的印度刑法典,提供虛假證詞或捏造虛假證詞是非法的。IPC 第 XI 章的第 191 和 192 條明確提及了“製造虛假證據”和“提供虛假證據”的條款。提供虛假證據不同於捏造,捏造是指出於欺騙目的編造資訊或為了影響陪審團的決定而做出虛假陳述。

什麼是提供虛假證據

根據刑法典 132 PC,提供虛假證據和準備虛假證據都被視為犯罪。此罪行的特點是準備虛假證據以用於法律訴訟以及故意提交證據。

它們都構成重罪,並帶來嚴重的後果。儘管該指控被視為重罪,但重要的是要記住,司法程式的嚴重性或其級別會影響指控的分類方式。提交或製作虛假證據會導致司法系統受損,這解釋了該罪行的嚴重性。此罪行也與偽造、偽證、栽贓證據和刪除證據密切相關。

虛假證據的型別

以下是主要的虛假證據型別:

  • 偽造證據 - 許多法院,尤其是美國刑事法院,不接受為達到某種目的而偽造或篡改的證據。

  • 栽贓證據 - 在許多法院,包括美國刑事法院,將某些東西或資訊移至或栽贓到現場以使其看起來與被告有關,這些證據是不可接受的。

  • 汙染證據 - “毒樹果實”一詞指的是非法獲取的材料或使用非法搜查、扣押和/或搜查獲得的證據而暴露(或追蹤)的材料。此類資訊在許多法院中是不可接受的,包括美國的刑事法院。

  • 平行構建 - 汙染證據,它阻止了關於其是否合法收集的爭論,因為證據的來源被虛假陳述。

  • 壓制證據 - 法院禁止提供法官已宣佈“不可接受”的任何東西或任何資訊。由於發現被鎖起來或儲存在被告無法證明自己知道的地方,因此可能會忽略壓制證據。

IPC 下的規定

根據印度刑法典第 191 條,虛假證據是一種犯罪。本條規定,當某人根據法律規定,無論是在宣誓下還是透過明確的法律規定,被要求說出真相,卻做出他們知道是虛假的、相信是虛假的或不相信是真的的虛假陳述時,則被視為提供虛假證據。虛假證詞可以口頭或以其他方式提供。

此外,如果某人誘使另一個人撒謊,則不會被視為提供了虛假證據。但是,他將被發現犯有協助該罪行的罪行。需要強調的是,為了根據本條款被追究責任,某人必須在被告被法律要求說出真相的訴訟程式中提供虛假證詞。某人在宣誓前所說的任何話都被視為資訊。

如果法院無權宣誓,則該訴訟將是“coram non-judice”,並且不能因提供虛假證據而受到懲罰。換句話說,如果某人沒有根據具體的法律規定被要求說出真相,則他不能因提供虛假證據而受到懲罰。

IPC 第 192 條

除了提供虛假證據來指責他人之外,人們也經常製造虛假證據。根據印度刑法典第 192 條,如果某人:

  • 製造任何情況;或

  • 在書籍、記錄或電子記錄中虛假地輸入資訊;

  • 建立包含虛假證據的任何紙質或電子記錄。

上述行為必須是為了導致審查證據的人對證據形成不當(或不正確)的意見。這種錯誤的意見也必須與案件中的相關事實有關。

此外,本部分不僅適用於法院案件。此外,它還適用於針對公職人員或仲裁員提出的任何法律訴訟。但是,此類訴訟必須是合法的,並且得到法律的許可。

IPC 第 193 條

印度刑法典第 193 條規定了提供和捏造虛假證據的處罰。第 193 條規定,任何人在法律程式中提供或捏造虛假證據,均可處以不超過七年的監禁。也可處以罰款。在任何其他情況下,提供虛假證詞或捏造證據將導致罰款和最高三年的監禁。

IPC 第 194 條

根據印度刑法典第 194 條,任何提供或捏造虛假證據以導致他人被判犯有可處以死刑的罪行的人,都將受到處罰。並且對這種罪行的處罰是無期徒刑或最高十年嚴禁,並處罰款。

是否可以因提供虛假證據而被監禁

無論證據多麼微不足道,提供或製造虛假證據始終是重罪。如果您被判有罪,您幾乎不可能避免入獄。可能的判刑為 16 個月到 3 年監禁。此外,法官可以選擇考慮緩刑或罰款。

您的判決將取決於許多因素,包括您是被判有罪還是認罪。您的案件細節和犯罪背景將在您的量刑時提交給法官。鑑於您的罪行即使在您被關押後對法律系統的影響,在您的量刑時有法律顧問在場至關重要。

結論

虛假證據是指在法律訴訟中提供的旨在影響陪審團決定的資訊。“虛假證據”一詞還包括“偽造、捏造和汙染證據”。提供虛假證詞是為了確保定罪並定罪無辜者。

第 192 條提供了有關製造虛假證據的資訊,而第 191 條則討論了提供虛假證詞。印度刑法典第 11 章涵蓋了提供和製造虛假證據以及其他違反公共司法罪行。

常見問題

Q1. 虛假證據是否可保釋?

A1. 在第一節中,在法律程式中提供或製造虛假證據可處以七年監禁和罰款。該罪行符合保釋條件。犯罪意味著被告可以選擇在向警官支付費用後申請保釋,甚至可以在法庭上申請保釋。

Q2. 法醫證據是否可在法庭上提交?

A2. 解決了 1872 年印度證據法第 45 條至第 51 條所涵蓋的案件中專家證詞的適用性。根據該法案,證人只能證明他們特別瞭解的事實。

Q3. 法官可以在法庭上提供證據嗎?

A3. 地方法官或法官是有資格的證人,如果他們選擇這樣做,可以作證,但他們沒有義務這樣做。他們也不必回答在擔任法院職務期間的行為的任何詢問。

更新時間: 2023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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