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定義和含義
在一個企業蓬勃發展的時代,不可能忽視合同的概念及其在企業部門中的重要作用。簡單來說,合同實際上是法律將要履行的承諾,合同的概念及其在企業部門中的重要作用。簡單來說,合同實際上是法律將要履行的承諾。它是一個如果被接受就會變成承諾的要約。
根據印度合同法第 2(h) 條,合同是“法律可執行的協議”。“有對價的承諾”是合同的另一個術語。印度合同法解釋條款第 2 條列出了所有合同的基本組成部分並對其進行了實質性定義。其中一項合同條件是“對價”。
什麼是“對價”?
印度合同法第 2(d) 條對“對價”作如下定義:
當根據承諾人的意願,受諾人或任何其他人
已經做了或放棄做某事; (或)
正在做或放棄做某事; (或)
承諾做某事或放棄做某事;
那麼,這種行為、放棄或承諾被稱為該承諾的對價。
“對價”一詞從本質上意味著“QUID PRO QUO”,即“等價交換”。
關於形成對價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
對價必須滿足特定的要求才能在法律上被視為有效,這一點至關重要。以下解釋了這些關鍵組成部分:
受諾人或任何其他人可以發起對價;但是,承諾人必須首先發起對價。
可以關注過去、現在或將來。
對價必須具有一定的價值。
必須給出真實的對價,也必須給出合法的對價。
對價的例外情況
合同法第 25 條概述了無對價締結的合同無效規則的一些例外情況。以下舉例說明了例外情況。
自然的愛和感情,
過去的自願服務,以及
時效債務。
合同外人與對價外人
不屬於合同一方的第三方不能根據合同對其提起訴訟或被提起訴訟。但是,如果一方是該對價的外人,則這與他根據合同享有的合法權利無關。
誰是合同外人?
合同外人是指不屬於合同一方的人(即既不是承諾人也不是受諾人)。協議只能對合同當事方強制執行,並且僅根據合同法強制執行。
“合同特權”一詞是指合同當事方之間存在的關係。根據合同特權,會發生下列後果:
不屬於合同一方的人,即使他提供了對價,也不能被追究合同責任。
只有合同當事方才能獲得合同產生的權利或承擔責任。因此,Z 無法執行 X 和 Y 之間的合同。
誰是對價外人?
根據印度合同法,對價可以從受諾人或任何其他人轉移以建立合法的合同。如果對價來自受諾人以外的人,則可以將受諾人視為對價外人。
例如,假設 A 承諾 B,如果 B 能為 A 從 C 那裡獲得一幅畫,他將支付 B 1000 盧比。這裡,對價從 C 轉移到 A(C 為 A 畫畫)並從 A 轉移到 B(1000 盧比),但 B 是對價外人,因此承諾人和受諾人的關係僅存在於 A 和 B 之間。對價的互惠性描述了 A 和 C 之間的關係。
合同特權原則有一些例外情況
以下情況是第三方不得起訴規則的例外情況:
與土地相關的契約;
信託或債務下的受益人;
承諾禁止原則;
家庭和解;
未成年人的結婚協議。
對價的合法性
根據 1872 年印度合同法第 10 條,合法對價和標的是有效合同的必要要素。規定了在對價和協議的目的(目的或設計)可能被認定為非法的條件(該法第 23 條)。
為了達成協議或妥協,第 23 條不允許的任何事情都是非法的,並且包含此類協議或妥協的任何法令都是無效的。
該條款宣佈以下協議無效,因為它們是非法的:
如果對價或標的是非法的,則尋求執行明確違法並被法律定為犯罪的合同的一方缺乏訴訟理由。
如果對價或標的是違反任何法律規定的,無論當事方是否知曉該法律,要求做違反法律的事情的合同均屬無效。
如果對價或標的是欺詐性質的,則涉及犯錯、對第三方進行欺詐或對公眾進行欺詐的協議是非法且無效的。
結論
對價必須合法;也就是說,它不能透過身體或法律手段來完成。如果對價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性,它也不會被視為合法,因為如果對價不確定,則難以執行。對價必須具體且以透明的方式傳達。否則,就會存在不確定性,並且對價將被視為無效,因為很難準確定義它是什麼。
常見問題
Q1. 合同要素中的對價是什麼?
答:對價:為規定的行為或不作為而承諾提供的有價值的東西。這可以透過大量資源的投入、提供服務的承諾、不採取某種行動的承諾或對承諾的依賴來證明。
Q2. 對價的主要型別有哪些?
答:對價有四種類型。待執行(未來)對價;已執行(現在)對價;過去對價;以及有條件對價。
Q3. 對價的要素是什麼?
答:對價的要素是,如果一項履約或回報承諾是討價還價的結果,則它是承諾人在交換其承諾時尋求的,並且是受諾人在交換該承諾時給予的。